乘九大东风促工会建设

——江门、茂名、汕头、广州市党政重视工会工作

省委副书记张帼英同志在省工会“九大”祝词中指出:“各级党委必须根据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和行良维护职工权益的职权,保障工会为职工利益代表者的社会地位,充分发挥工会的社会攻治作用。要指导和帮助工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支持工会工作“。最近,江门、茂名、汕头、广州等市纷纷有所动作,推出强有力措施,狠抓工会建设工作。

江门市一一

8月22日,江门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非国有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会议。市委书记古日新,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远贻,市委副书记赵善祥,副市长利子根等出席了会议。会上,市总工会主席陈照平作了专题发言,华港精密(江门)有限公司等四个单位的代表介绍了各自的典型经验。江门市辖下新会、开平、恩平、台山、鹤山五市及江海,蓬江两区的主要党政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并纷纷表示要尽一切努力支持工会组建工作。

古日新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前一段,特别是在外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重大事故频频出现,职工合法权益被侵犯的事时有发生,有的巳发展到十分严重的地步,如果我们再不关心他们,再不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他们的权益,我们就有愧于党和人民,有愧于社会主义制度,有愧于这些阶级兄弟姐妹和他们的父老。

张远贻在总结中要求,各级党政领导都要充分认识把非国有企业职工组织起来的重要性,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限期把非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起来,并做好巩固提高工作。

茂名市一一

中共茂名市委针对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工会工作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以茂办发(1994)5号文,向全市各级党委发出《关于加强我市工会组织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

一、切实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会组织,落实干部待遇。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以精简机构、成立企业集团或股份制企业等名义把工会组织机构撒销、合并或归属其他工作部门。巳撤销、合并了工会的,必须在近期内纠正过来。

二、提高认识,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在巳建立工会的乡镇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中,要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以此推动基层工会的建设,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

三、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厂长(经理)每年要向职代会报告一次工作,企业的经营方针、生产计划、投资方案、承包租赁经营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企业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和住房分配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必须提交职代会审查同意。

四、大力支持工会发展企事业,增强工会的经济实力。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工会大力发展工会企事业,并把工会企事业纳入政府的经济发展规划。银行、税务、工商、城建等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

汕头市一一-

汕头市委常委吴立华同志最近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各级党政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步伐。吴立华指出,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是吸引外资、办好外商投资企业所不能缺少的“软环境”。而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具有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党政和工会组织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的步伐,发挥工会的作用。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厅字(1994)13号文件精神,统一干部思想认识。各市、县、区,各有外商投资企业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办13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即汕头市办(1994)16号文件),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组建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工会的社会影响。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我国的《工会法》、《外商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宣传外资企业工会“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办好企业服务,为改革开放服务”的工作宗旨,宣传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与投资者合作共事的典型。通过宣传,使外商投资者明确组建工会是中国法律赋予工会和职工的权利,解除惧怕工会的思想;使职工明确工会是自己的组织,增强参加工会的愿望,积极参加工会活动,有事找工会反映、解决。三是要坚持开办外商投资企业与组建工会同步进行。今后,新开办的外商投资企业要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在同外商洽谈项目的同时,洽谈建立工会组织并写入协议或合同;企业筹建的同时,筹建工会组织;企业开业的同时,建立工会组织。最迟在开业一年之内把工会建立起来。对目前巴经开业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外商投资企业,要分类排队,排定时间,在今明二年内把工会组织建立起来;四是要落实责任制。各级工会责无旁贷地要担负起在外资企业中组建工会的主要责任。尤其是市县区及市直各系统工会在最近一段时间要以主要精力抓这项工作,争取在今年内这项工作有明显的进展。市总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五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工会的工作,特别是政府各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的开展,在对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的过程中,督促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我国的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拨交和上解工会经费,维护工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党委和政府要支持工会依法履行职责,开展活动。对阻挠职工组建工会和阻挠工会依法开展活动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干预。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干部因履行其职责受到不公正对待时,上级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出面干涉,进行纠正,坚决保护职工和工会的合法权益。

广州市一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正酝酿出台《广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这个《规定》共二十一条,“适用于广州市各种所有制企业、事业、机关单位”。《规定》的主要内容有一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在企业开业投产的同时筹建工会组织,4年内正式建立工会组织。

一一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行杖方面签订集体合同。上一级工会有权对集体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保障集体合同得到履行。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工资权益,对无故拖欠、减发工资(含发班加点工资)或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基层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向上反映;地方和产业工会有权督促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规定处罚。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有权在各自所负责监督管辖范围内执行任务,有关单位应提供方便。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须经工会参与.审查和验收。

——工会依法监督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统筹金。

——县级市以上政府成立有关社会保障、住房改革及涉及职工利益等机构时,要吸收工会参与。

——股份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应设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工会主席应以职工代表身份进入董事会或监事会。

——实行承包经营或出租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将应拨工会经费计算列入承包租赁合同,由原企业事业行政方面向工会拨交经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应为同级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提供用于办公和开展活动所需的房屋、场地和设施,以及其他必要的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