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省企业退休职工生活困难情况的调查

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较快,市场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的提高,退休职工的生活有所改善。但是,由于市场物价上涨幅度较大,大多数企业退休职工的收入跟不上物价上涨,实际生活水平相对下降。尤其是部分生产经营不景气企业,拖欠、发不足退休费、医疗待遇不落实等情况严重,加之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相当部分退休职工的生活十分困难。根据62个市、县(区)和省直部门调查材料综合分析,当前企业退休职工生活状况突出表现为三大问题四大差距:

(一)三大问题:

1.退休费收入普遍偏低,最40万退休职工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据珠海、东莞,广州海珠、广州天河、潮阳、兴宁、紫金、汕尾,怀集、省农垦等24个市、县(区)和部门的5100个企业160250名退休职工调查,企业退休职工月平均收入(包括退休费和政府规定或单位自定补贴在内)为200.23元(其中国有企业为214.4元,集体企业为163.4元),退休职工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占26.63%。如据广州市海珠区工会1993年底对12950名退休职工的调查,月收入在260元以上的有2933人,占22.6%;在140-250元的确5189人,占40.07%;在100元-130元的有1834人,占14.17%;在99元以下的有2994人,占23.12%。从以上数字表明、有4828人,占37.29%的生活费收入水平低于社会救济标准(130元)。

2.部分企业拖欠、减发退休生活费的现象严重,近6万退休职工温饱未解决。

据潮州、四会、紫金、惠来、饶平、新兴、吴川、电自等八个市、县891个企业31053名退休职工统计,每月能按政策规定领到退休生活费的有23314人,占75%;只能领到基本退休费的有5229人,占17%;只能领到生活费(一般25-45元)的有1850人,占-6%;六个月以上领不到退休费的有660人,占2%。又据阳江市总工会对281个企业15602名退休职工的调查,少发或欠发退休职工退休费的企业有17个,完全领不到退休费的有990人,占6.3%。欠发退休费10个月以上的有玻璃工艺厂、制锁三厂欠发20个月以上的有三个企业,如制刷厂欠发22个月,五金小刀广欠发24个月,棉胎厂欠发达3年之欠。阳江市退休职工平均月收入才180.3元,这样低微的生活费还得不到保证。

3.医疗待遇不落实, “老有所医”无保障。

据对24个市、县(区) 5100个企业160.250名退休职工统计,医疗费能按国家政策规定报销的有23021人,占-14.37%;实行企业规定定额包干的有125,522人,占78.33%;医疗费无法报销的有11707人,占7.3%。各企业实行医药费包干的标准和做法不尽相同,多数按工龄长短实行门诊定额包干,住院限额报销的办法。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规定超过部分可报销一定比例,但不少困难企业则只发包干数,超支部分全由个人负担。如兴宁县采取的是定额基数加工龄计算办法,基数分别为5元、4元、3.5元、2元不等,每一年工龄增加0.2元。重病住院治疗费用在300- 500元内的可报销50%,医疗费用越高,可报销率就越低。由于医疗待遇过低,甚至得不到保障,致使患病的退休职工得不到及时治疗,轻病变成重病,增加了经济负担,以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二)四大差距:

1.处于经济落后地区的退休职工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的退休职工相比差距悬殊,一般低50一一80%。如新兴县退休职工月人均收入为145元,最高273元,最低57元,惠州市月人均收入为327元,最高582元,最低255元,深圳市罗湖区月人均收入为702元,最高911元,最低319元。新兴县退休职工收入只相当患州市的44.3%,深圳市罗湖区的20.6%。

2.企业退休职工收入水平与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差距明显,一般低50一一60%。如东莞市国家机关干部退休费月人均为650元,最高700元,最低554元。国有企业职工退休费月人均只有334元,最高355元,最低154元。市属集体企业职工退休费月人均为261元,最高307元,最低110元。两者与机关比较,前者只相当机关的51%,后者只相当机关的40%。

3.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收入水平,与国有企业退休职工差距也不小,一般低20一一50%。如韶关市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收入246元,最高1024元,最低45元,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收入182元,最高454元,最低30元,后者只相当前者的74%。又如潮阳市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收入229元,最高833元,最低62元,集体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收入142元,最高433元,最低22元,后者只相当前者的41.4%。

4.在集体企业中,小集体企业退休职工的收入水平最低,尤其是传统的老企业。如各县(市)水运、搬运公司属下的各站,城镇和农村合作商店,供销、二轻系统属下的一些单位。他们共同的问题是底子薄,设备落后,经营而临极大困难,不少长期亏损甚至解体,在职职工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而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便难于保障。如潮阳市水运公司有退休船员433人,每月领生活费15一一60元不等。怀集县供销合管、二运公司等180多名退休职工,每月只领到退休生活费6一一25元。兴宁县饮食服务公司所属的饮食合作店退休职工52人,每人每月只领到10元生活费,没有医疗待遇。

澄海市退管会在调查报告中反映,一些完全依靠退休费养老的退休职工,尤其是病残、孤寡退休职工,在经济和精神上的压力很大。他们情绪低落,哀声叹气,认为"可死不可病,死了一次过,病了医药费、护理营养费那解决?苦度晚年,生活还有什么意义?”惠来县有的退休职工对总工会的调查同志感叹地说:“年青时,我们拼命工作,不怕芭,不怕累,认为到年老退休时,国家会照顾的,想不到如今积劳成疾,连最起码的生活和医疗待遇也得不到保障,叫我们怎么生活下去?”

由于相当部分退休职工的退休和医疗待遇无保障,生活陷于困境,因此有的到处上访,联名上书申诉,甚至到有关部门静坐示威。据阳江市统计,近一两年来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待遇的退休职工就有430人次。这些清况应当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对低收入甚至无收入的退休职工生活问题,要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影响安定团结,影响改革和发展。

(三)五点建议:

1.调整退休职工最低生活保护线。过去确定的最低退休生活保护线55元,长期没有调整,巳经显得过低,需要调整提高,而且必须立法,强制执行。标准可根据各市实际最低生活所需费用确定但应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40%,略高于统计部门对城市居民贫困户的生活收入标准。


2.缩少企业退休职工与国家机关退休人员之间收入的差距,使企业退休职工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原来企业退休职工收入水平与机关的差距并不那么大,只是后来由于机关退休人员收入随着机关干部调整工资而多次调整提高,生活补贴又得到保证,而企业退休职工的收入则受企业经济效益所制约,长期少调或者不调,甚至国家规定的生活费补贴也得不到兑现,致使差距越拉越大。我们认为,就目前情况说,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费收入水平以不低于机关20%为宜,因此,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应在现基础上提高30-40%。

3.加大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力度,尽快实现全省统筹,增强调剂能力。制定和实施覆盖各行业和各种经济类型退休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4.确保退休人员退休金的发放。对部分企业拖欠、减发退休生活费问题,应坚决贯彻国务院国办发C1993) 76号文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退休职工基本生活,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也应参照76号文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退休职工的温饱问题。

5.积极建立和发展养老补充保险,提高退休职工保障水平。目前我省有些地方和单位已经建立了一些养老补充保险性质互助会,对及时解浃退休职工生活困难和发展老年事业发挥了一定作用。要总结和推广这方面的经验,大力发展行业性,区域性养老补充保险,扩大覆盖面,筹集更多基金,并加强管理,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