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配上应转变的一个观念
分配应该侧重于创造性的劳动,而不应笼统地把企业职工概分为一线、二线、三线。一个产品由最初的市场需求调查分析、产品设计、研制到生产、销售以及在社会上赢得较大影响力和获取最佳的经济效益,的确凝结着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等众多入员的心血。企业职工在分配上都应享有一定的利益。
目前在理论上,常常可以见到称企业分配奖励应倾斜于一线产业工人的提法。同时也常见另一种提法,分配应倾向于知识分子、科研人员。但是深一步的分析和考察,这两种提法均有偏概念的存疑。单纯倾向某一面,必将挫伤另一面的积极性。在企业实际中,客观地说,随着企业进入市场,在商品经济大潮中沉浮,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生产企业间的竞争,尽管受多种多样的因素影响,但说到底,是企业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和创造力的竞争。企业的活力源于产品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讲,科研人员更需要创造性,应该在分配上有所侧重。但事物又有两面性,不仅是产业工入,而且在科研人员、管理人员中同样都存在有懒有勤,有干与不干、干多与于少的客观实际。所以在分配过程中,不能用一线、二线、三线的分法统而概之。应在概分的基础上,再具体地在科研人员、管理人员、产业人员中将确有实绩,且肯于、能干、勤于的入员区别出来,加大分配的激励机制,让这部分人先富起来,才能调动企业内部职工的竞争积极性,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摘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