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也要“还权”于基层

——学习十四大文件随笔之五

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其主要内容就是要落实企业的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因此,才有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条例》最有份量的,乃是鲜明、具体地把十四项职权“还“给企业。各地贯彻《条例》的实施办法,无不围绕“还权”于企业来制订,各级领导一再强调贯彻《条例》的关键,也是不得截留和变相截留企业的自主权。

基层工会的情况与企业的情况也很相似,我认为,工会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搞好自身建设和改革,也有一个“还权”于基层的问题。

基层工会没有“权”,主要表现在—一上级工会布置任务,指令性的东西多,指导性的东西少,基层工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职工意愿开展工会活动的余地就显得非常狭窄,也就是说,基层工会自主地开展活动的`权”被无形地“剥夺”了。

应付的会议、检查评比多,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的时间就少了。开会、检查、评比是工会传统的“繁忙”,工会领导机关部门多,某个部门一年一两次的会议,某个处室一两项的检查、评比,到了基层工会就变得承受不了,就没有多少时间去研究实际问题,基层工会自主开展活动的“权”被表面的“繁忙“驾空了。

工会太庞杂,工会成了包医百病的“万金油”。在相当部分基层工会里,人手本来就不多,但上级工会借用一个搞什么突击任务,先要抽调一个配合中心工作,行政要派一个处理什么事情,七抽八调,干工作就没剩几个人。挡驾吧,不可能!上级工会要借,不借脸面上过不去;党委抽调,碍着是工会的领导哪敢不从;行政委派,吃人家的“饭“你不能不做。于是,基层工会自主开展活动的“权”眼睁睁被“挤”掉。

基层工会自身的存在问题。一是干部素质不适应形势要求,没有上级的文件,不去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就好象缺了什么似的,不知道该怎样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二是懒汉思想,要独立自主、创造性的开展活动,就得费一番功夫搞调查研究,动一番脑筋研究问题。但有的基层工会干部“开拓怕难”,“创新怕险”,总觉得“照本宣科”省力。于是,基层工会自主开展活动的“权”就“拱手相让”。

还可以列出一些,但我觉得,主要是这几种表现和原因。

是不是基层工会的同志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呢?非也。相当多基层工会干部是意识到这一点的。笔者在一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会上,一位来自广州某大中型企业的工会主席,就理直气壮地说,对于上级的布置,我是有选择的,有的是应付干一下,有的是不于,有的则是检查评比时干一下,检查评比过后就不于,只有那些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相互相关的事,我们工会才花大力气自始至终地干,并要干得好。当时我听了,心里有些酸溜溜,但转念一想,觉得还是这位工会主席做得对。实践证明,真正能开拓出一个新局面的,真正能干出点名堂的,并不是那些跟着上级的指挥棒团团转的甚层,而是那些敢于和善于使用自己的“自主权”广搓层。

靠基层工会敢于和善于使用自己的“自主权”,当然不失为解决“还权”问题的一个途径,但根本的解决办法,应当是改革工会的领导方式和运行机制。

改革工会的领导方式,重点是把各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对基层工会的行政性指令性领导方式,转变为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具体说,一要明确不同层次工会组织的职责以及履行工会社会职能的形式和实现程度。工会领导机关,应当把工作重点放在调查研究、服务指导上来,从宏观上为基层工会开展活动创造条件,特别是不搞或少搞一些全省、全市、企业统一的活动。二要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层次,提高工作效率,这里不但有一个工作作风的问题,也有一个组织保证作用的问题,因为层次多,效率低,势必在组织上不利于“还权“于基层。三要坚持小型、分散、、多样、自主、实效的活动原则。坚持这个原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不易,基层工会如果不经过一番改革,不经过思想观念上的一次转变,不经过极大的努力,是不可能真正坚持并在活动中体现这个原则的。

转变工会的运行机制,主要是变自上而下为自下而上。党的方针、政策、从本质上说,都是从群众中来,经过理论、政策上的归纳概括后,又回到群众中去。何况我们工会是一个群众团体,理所当然要坚持自下而上的工作方法和运行机制。这几年,工会有一些工作是凭某些领导拍脑瓜而自上而下地“灌”下去的,但实际效果如何呢?相信许多工会干部是“言公吃汤丸一一心中有数”的。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如何理解围绕经济中心开展工作,企业是经济建设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如果我们工会的工作不能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发展,不能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就不能说我们的工作是围绕了经济建设中心来展开,就不能说我们代表了职工群众的利益,因为,“关心职工,首先要关心企业”,有了这个观念,有了这样的工作指导思想,自下而上的运行机制才能建立起来并坚持下去。

工会要不要“还权”于基层,或者,该怎样“还”,上面的话不一定说得清楚,希望广大工会工作者议论议论,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