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市荔湾区针对区街企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建立区街集体企业无子女退休职工医疗困难扶助基金。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医疗困难扶助基金: (1 )企业亏损半年以上或微利超过一年,无法支付在职和退休职工医疗费和保健费; (2 )孤寡退休职工月收入在120元以下,无子女退休职工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20元以下,(3)人均月收入虽然超过120元,但因治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无子女退休职工。区退管委视申请者的困难程度一次性发给门诊补助费50元到150元或给住院费补助50~90%。
(陆华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