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十四项自主权基本落实五项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出台已逾半年,《条例》所规定的十四项企业自主权究竞落实得如何?国务院经贸办企业司司长朱涛最近透露,有五项自主权多数企业已经或基本落实;有五项自主权到位难度大,只有部分落实,另外四项自主权基本未落实。

已落实的五项自主权是: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定价权、产品销售权、物资采购权、留用资金支配权。

五项得以部分落实的自主权是:资产处置权、人事管理权、机构设置权、联营兼并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四项基本未落实的自主权是:投资决策权、进出口权、劳动用工权、拒绝摊派权。

迄今为止,已有二十六个省、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四个部委先后制定了与《条例>相配套的規章和实施办法。其中有些方而已有新的突破,如广西提倡厂长和书记一人兼山东从企业内部约束摊派行为;云南提出取消企业套用行政级别等。

国务院经贸办希望舆论界配合,对严重违反《条例》,干预企业自主权的事例进行新闻曝光,使《条例》中规定的十四项自主权年底前基本落实到企业。

(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