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如何维权
口胡芳军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广东工会法律服务团成员
广东晟晨律所合伙人、副主任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取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如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是基于自身原因,则用人单位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但如若是用人单位原因致使劳动者不得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司法实践中,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否具备合法性与合理性,常是争议的焦点。
首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前,应当先查看是否存有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职登记表、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工资条、工服工卡等。如若劳动者没有前述资料,应先设法补足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与用人单位领导(最好是工商登记信息上显示的人员)微信聊天,在聊天时将人职时间、工作岗位、工资水平等信息涵盖进去。
需要说明的是,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劳动者会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用人单位的员工,以为用人单位不会否认这一基本事实,但是,如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会否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由于劳动者对劳动关系的存在负有初岁举证责任,如若劳动者未能就劳动关系的存在完成初步举证,劳动者可能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了。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前,应当先确定将向用人单位主张哪些权利,如若用人单位不予认可,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应当获得支持。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差额、加班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经济补偿金、高温补贴等,劳动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围绕拟提主张准备相应证据。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法庭之上一切讲证据。
再者,在确保有证据证明双方存有劳动关系且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后,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我们建议劳动者以书面形式明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说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同时,我们建议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事宜,以免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为由主张劳动者违法解除,乃至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当然,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不过,我们仍建议劳动者在事后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已解除的事实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毕竟劳动者很难证明用人单位存在非法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行为。
需要说明的是,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劳动者会在口头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即一走了之,该行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其一,后续劳动者主张系因用人单位原因致使自身不得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可能会否认劳动关系已解除的事实,由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关系已解除,若劳动者未能举证证明劳动关系已解除而用人单位又不予认可,则劳动者可能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其二,用人单位可能会主张劳动者未按法律规定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因而劳动者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相反,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其未提前通知而擅自离岗所造成的损失;其三,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劳动者旷工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最后,在确保有证据证明双方存有劳动关系且已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经济补偿方面的主张,如若用人单位不予认可,劳动者可向相关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或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诉讼,时间成本相对较高,我们建议劳动者尽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争议纠纷,当然,如若在协商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毫无和解诚意,只是为了拖延时间,建议劳动者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或许这个时候,走法律程序才是最快解决问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