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如何开展群众工资工作的
一、正确认识工会参与工资分配的重要性
前几年,我们对开展群众工资工作的认识并不深刻,认为企业的“分配”问题历来都是极其敏感的,担心工会的参与引起行政领导的不满,影响工会与行政的关系。由于工会干部思想认识.上的模糊,因而没有在企业中认真开展群众工资工作,致使某些企业在工资分配上出现了问题。一九八七年初,从化县酒厂就曾因调整工资问题,职工意见很大,纷纷投诉到县总工会。经过我们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到该厂当时的领导确实存在调资凭关系,调资方案不经职代会审议,个人说了算等问题,一些工龄较长、贡献较大、劳动态度较好的职工却没有机会提升工资,严重挫伤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生产的发展。
为此,我们与县经委、县调资办公室协商后,责成酒厂领导重新制订出较合理的调资方案,并通过了职代会的审议,职工群众对此都感到滿意。问题解决了,企业稳定了,生
产也得以进一步发展。从这一典型事例中,我们认识到,工会参与工资分配,是维护职工具体利益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尊重职人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是党和国家赋予的民主权利,是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
工会干部思想认识的提高,促进了我县群众工资工作的开展。近年来,我们加强了对国营企业单位内部工资、奖金分配的民主监督工作,保障了职工参与企业工资、奖金分配的民主管理权力,尽量使企业的工资分配趋于合理化。
二、扎扎实实地开展群众工资工作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
为了更有效地开展群众工资工作,对企业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我们深入各基层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分别到县糖烟酒公司、.石油公司、农资公司、日杂公司、矿产公司、合纤厂、防火门厂等单位,并与这些单位的党政领导、工会主席、财务人员以及职工代表进行座谈,倾听企业各方代表对本单位分配状况的见解,从而了解到大多数企业的分配形式还是比较合理的,基本上体现了按责、按绩、按劳分配的政策。但也发现一些企业在分配领域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封闭式的做法,奖金分配由少数入决定,一封红包,主管局给下级领导个人发重奖等现象有个别单位分配方案不经过职代会,只由某些领导人决定。针对存在问题,我们一方面敦促企业管理人员应依《企业法》办事,增强职代会民主管理企业的意识,开展群众工资工作。另一方面将调查所发现的情况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汇报,并针对企业分配中的存在问题提出三点建议: (1)必须依法管理企业, 《企业法》规定,职代会有权行使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因此企业调整职工工资时,凡是没有经过职代会审查同意的一律退办,不予审批。 (2)围绕企业分配方案,应增加分配的透明度,不仅仅是为了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而且有助千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也有助千加强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在企业深化改革中也包含着理顺分配关系这一内容。 (3)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穗府(19S-9)93号文件规定。对于我们提出的这四点建议,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批转县经委、商委、一乡镇企业办、外经委等领导及分管各战线的副县长,及时纠正了企业在分配问题上出现的偏差。
2.抓好千部培训,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党在各个时期的政策
由千工资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过去工会对这方面的工作比较陌生,大多数工会干部对工资工作业务还不熟悉。因此,县总工会领导班子认为很有必要分期分批举办群众工资工作学习班,使这支兼职队伍尽快掌握工资的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熟悉有关的政策法规。我们分别举办了两期群众工资工作学习班。邀请了广州市劳动局和市总工会的同志来我县授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工会干部对群众工资工作的认识,划清了工会参与分配的范围,明确了工会群众工资工作的任务和作用以及开展该项工作的方法,为工会在工资分配方面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利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为了保证工会在参与工资分配过程中,做到参与不干预,监督不挑剌、依法不越权,我们不失时机地宣传党和国家的工资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制订的方针、政策、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有关文件的收转工作。几年来,我会与县劳动局联合转发了穗工字(89)85号文,并积极主动与县经济委员会、县政府财贸办、县劳动局等联合发出“关千在国营企业内部工资、奖金分配工作中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试行办法通知”(主要内容是企业行政在研究制定本单位工资、奖金分配方案时,应通知同级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群众工资工作委员会或小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等十二条规定)。
3.抓点带面,总结经验,推动群众工资工作开展
目前,许多部门对工会开展群众工资工作还不是很理解,一些基层工会对于组织建设、机构落实以及如何开展群众工资工作等还不熟悉。要使该项工作广泛开展起来,我们采取了抓好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铺开的办法。首先选择了工会和行政比4较协调、对群众工资工作比较重视、较有代表性的县小水电发展公司和流溪河发电厂两个单位作为先行点。协助他们建立起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担任组长,有3至4名职工或财务人员参加的群众工资工作小组,然后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条例,条例包括总则、组织制度、任务和职责等。工作小组向群众宣传解释和认真贯彻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现行多种分配方式、党和国家的工资政策。配合行政搞好工资改革和调整等工作,参与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的实施。正确反映和维护职工群众在分配中的具体利益,做好分配中职工的思想工作。在协调国家、企业、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上初见成效。县总工会及时总结、推广了小水电发展公司和流溪河发电厂开展群众工资工作的经验,把经验材料发到全县各基层工会供他们在开展群众工资工作中学习参考。目前巳报县总工会备案,建立了群众工资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的单位有23个。工会在工资分配领域中做到与行政共议、共决、共管、共同把分配工作搞得更好。
三、开展群众工资工作,促进了企业的民主管理
我县自开展群众工资工作以来,职工就企业分配问题上的来信来访少了。过去每年就工资分配问题的信访不下五宗,1990年县总工会巳基本没有接到有关企业分配不公的投诉。这也说明了开展群众工资工作对缓解企业内部矛盾,促进干部队伍廉洁,密切干群关系,稳定职工思想、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生产等等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据我们最近的调查,我县国营企业目前的内部分配差额基本上控制在一倍以内。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诸如工资、奖金、住房、医疗费等分配方案均通过职代会审议。企业由于工资分配拉差过大而影响职工生产积极性的现象巳极为少见,企业的管理也由于工会参与分配而进一步趋于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