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工会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学习、贯彻新《工会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由新《工会法》的法律地位和中国工会的性质、任务决定的。

首先,新《工会法》是我们的基本法律,而不是一部部门法。它是由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力制定基本法律。基本法律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霄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因而,新《工会法》没有象部门法一样,明确规定本法的主管机关或部门,而是作为基本法律之一,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盘、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共同负有学习贯彻的责任。绝不能把新《工会法》看作是工会的部门法,仅靠工会去贯彻执行。

其次,中国工会的性质和基本任务决定了学习、贯彻《工会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工会的五个方面的基本任务在新《工会法》第五条至第九条有明确的规定。为体现工会的性质和保证工会实现其基本任务,新《工会法》哦予工会保障职工在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中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保障职工在劳动、就业、健隶、生活福利等方面合法权益的权利;还规定了工会与人民政府的关系,等等;但工会并不直接掌握管理国家、管理企业的权力,因而要实现新《工会法》赋予工会的各项权利,实现工会的基本任务,必须有全杜会的支持和帮助。

贯彻实施新《工会法》要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健在于社会各方面都必须认真腹行新《工会法》规定的有关义务,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否则,就有可能造成说起来各方面都有责任,做起来各方面都不负责任的局面,又会陷入“有法不知道,知逍不执行,执行不严格”的泥潭。

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是新《工会法》立法的指导思想。党领导人民制订了新《工会法》,更会领导和组织全社会贯彻实施新《工会法》,这是亳无疑问的。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要责无旁贷地担负起监督新《工会法》实施和职责。

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新《工会法》的有关规定,支持新《工会法》的实施。

各级工会不能以为贯彻新《工会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而减轻自己的责任,要积极主动。首先要在工会学法努力学习贯彻;然后,经常、及时地了解新《工会法》贯彻实施中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向党委汇报。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争取政府的支持和各方面的配合,使新《工会法》的贯彻实施程度不断得到提高。

工会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学习贯彻新《工会法》的工作关键也在基层。只有让广大职工真正掌握了新《工会法》这个法律武器,明确了工会的性质,任务、权利和义务,才能形成实施新《工会法》的坚实基础。在企事业单位学习新《工会法》时,建议在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下,组织行政方面和工会方面共同讨论,就如何在本单位共同实施新《工会法》争得共识。在思想认识一致的基础上,修订和健全有关制度。这样做,会有利于保证新《工会法》的切实贯彻实施。

根据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多年来监督法律实施的实践来看,任何法律要得到切实贯彻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真可谓“立法难,执(去更难”。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然后下定决心,排除障碍,逐步推动法聿的实施。如在这个问题巳经引起了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重视——1.江泽民总书记在刚刚结束的的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党中央强调:要把监督法律实施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万里委员长近来不断强调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要把监督法律实施放到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3.在国务院制订的国家《十年发展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中也强调:进一步强化宪法和法律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的权威和作用"'"确实保证巳经制定的法律和法规得到认真的遵守和执行”。在这样有利的大气候下,只要社会各有关方面和工会共同努力,我们相信,新《工会法》一定能够较好地贯彻实施,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文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