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富余人员的十种方法
优化组合,破“三铁”,是当前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关键。但在企业职工普遍过剩,我国劳力资源供过于求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安置优化组合下岗的富余人员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十种方法可供选择:
——岗位待业,定期考核。在岗位待业的职工与上岗职工一起实行定期考试考核和优化组合,达到常组常新的目的。这种方法最大的好处就是富余人员不出岗,人人都有危机感,时时都有责任心,上岗职工每一次(天)工作表现都作为考核内容,成为在岗与否的考核条件之一,下岗的职工随时有望上岗就业,增强了凝聚力。
——转岗培训,广内待业。对组合下来的富余人员,根据企业对各个岗位的不同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岗位技术和政治文化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再竞争上岗。二次组合仍然失利的,进行再次培训,工资递减,直至发基本生活费,以增强压力,促进学习。
——开辟门路,扩大就业。充分发挥富余人员熟悉广置熟悉产品(商品)等优势,组织他们延伸产品加工深度,生产产品附助件,提高产品配套能力等进行安置。同时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待业职工。
——输出劳务,减轻压力。企业可根据宫余入员的多少、构成和特点,组成建筑、安装、缝纫等承包队(小组),走出企业或地区,承接工程、承揽业务,承包经营,开拓新的就业门路。同时,劳动部门可发挥综合优势,有组织、有计划地调剂区域余缺,组织劳务输出,让富余人员找到“饭碗”。
——认真清退,腾出岗位。结合优化组合,打破“三铁”,凡是优化组合下来的临时工应坚决清退,没有组合下来的临时工也应当采取“涿步清理”的办法,从各个方面寻找就业机会,让富余人员充实岗位。
——提前退养,离职蜕岗。对老、弱、病、残的职工,对现岗不能正常生产,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实行离岗退养,让富余入员通过竞争充实各个岗位。企业应参照有关规定计发退养期间的生活费,待正式退休时,按规定计算退休费。但退养时间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最长不宜超过2一3年。
——允许息工,流动上岗。对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可实行阶段性离岗,安排一至三年的息工期,息工期间办理长假手续,享受劳保待遇。
——自谋出路,另找工作。富余人员经过企业批准,可以自行选择职业,可以自行联系调动或辞职。
——辞退除名,严格管理。对个别表现不好,符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职工、富余人员、给予辞退、除名或开除。
——数额总控,输入社会。对企业安排富余人员确有困难的,少璧入员经企业提名,交职代会讨论决定,可办理手续,进入劳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