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涉外企业劳动安全卫生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截止1991年底,深圳市累计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4053家;“三来一补”企业6000多家。随着我市涉外企业的不断增加,在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便暴露出来。主要有:
1.安全生产机构组建不落实,监督力鼠不足。目前,全市“三资”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机构的只占“三资”企业总数的32%,“三来一补”企业抽检仅占14%左右。去年,全市劳动卫生监督覆盖率仅51%,劳动卫生监测覆盖率只有20%。
2.“三资”企业中由现代化工业生产新产生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增加,给特区劳动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课题。
3.“三来一补”企业工伤事故多。据统计,宝安县1988年至1991年第三季度,“三来一补”企业共发生职工伤亡本故22宗,死亡22入。此外,部分“三来一补”企业的尘毒污染严重,强制工入超时加班等们况也相当严重。
为了做好涉外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市总工会建议:
1.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建设,依法管理。要建立和健全特区劳动保护法规,实行带某种强制性的管理办法,可参考和移植香港有关法律,逐步把涉外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2.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涉外企业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特别是“三来一补”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的主管部门都要建立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经常开展捡查、监督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并在“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内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趴坚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实行防尘、防毒劳动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对引进项目要有所选择,对效益低、污染大,境外巳淘汰的厂不宜引进。
4.加强培训工作,增强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意识。对职工要实行上岗前的劳动、卫生、安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对厂内的工人,一年内体检一次,建立健康档案。持别要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都要按《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文,为职工投保。
5.发挥工会在涉外企业的作用,搞好眻众劳动保护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