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工会组建步伐开创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新局面

——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会议简述

全国总工会8月26日至29日在大连召开了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代表,共104人。全总副主席陈秉权,书记处书记张富有、张国祥到会并讲话。

会议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有了很大发展,到1991年底巳批准立项的有3.7万多家,协议外资金额400亿美元其中正式开业投产的1.85万家,实际投入外资240亿美元。今年初,邓小平同志南巡重要谈话,给我国对外开放注入了新的动力,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了新的阶段。外商来华投资呈现迅猛发展的势头,今年上半年,全国巳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3万家,合同利用外资146亿美元,实际役入外资32亿美元,都相当于过去十多年总和的三分之一。一个由沿海、沿边、沿江并逐步向内地扩展的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开始形成。

到1991年底,全国巳建立外商设资企业工会2991个,会员58万多人。多年来工会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积累了许多经验。但从全国看,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组建率还很低,在不少企业,尤其是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中,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相当严重,企业劳动关系十分紧张。这种情况对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极为不利。

面临这样的形势,广大工会工作者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这两方面的工作都重视起来。各地要根据不同情况,特别是沿海开放地区,要把推进对外开放,发挥工会在对外开放中的作用放到重要的位置上来。这是工会工作的应有之义,应负之责。

会议认为,坚持对外开放,办好经济特区、开发区,办好外商投资企业,都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建立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保持社会安定,.同样是吸引外资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在这方面,工会责任重大,也大有可为。为此,会议要求要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组建步伐。

会议强调,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步伐,是对外开放中加强工会工作的关键,是各地工会特别是沿海、沿边、沿江等开放城市工会的一项紧迫任务。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步伐,是依靠工人阶级,扩大对外开放,办好外商投资企业的需要;是建立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更好地吸引外资的需要;是加强党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的群众工作和保证党对工人运动领导权的需要;是适应对外开放形势,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的需要。加快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步伐的目标和要求是:力争在两三年内,分期分批地把巳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起来。今后新开办的企业,要在筹建企业的同时筹建工会。在企业正式开工之后,最迟一年之内把工会建立起来。各地特别是开放城市、特区、开发区工会,应根据这个目标制定出自己的规划,并组织力盘,切实采取措施,狠抓落实。

会议强调,要从外商投资企业的特点出发,努力做好工会工作。

首先,要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外商合作共事,依法办事,劳资两利,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共谋企业发展服务,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服务。

其次,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履行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外商投资企业工会于照照搬国营企业那一套,要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逐步拓宽工作领域,更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

第三,积极调处劳动争议,建立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这是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中的一大课题。外商投资企业中存在着特殊的劳动关系,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屡有发生,亨情比国营企业要复杂的多。这方面任务很重,难度也很大,经验还不多,应当引起各级工会高度重视。总的要本着“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根据法律法规去处理问题。做好这方面工作,一要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二要注意方法,讲求策略;三要有上级工会为基层撑腰;四要加强工会的社会联系,取得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及社会各界的支待和帮助。

第四,各级工会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维护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在外商投资企业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使广大职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五,要切实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工作。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课题新,政策性强,难度大,要认真研究工会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适应企业工会干部兼职为主的特点,努力培养一大批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完善组织制度,改进工作方式。

第六,要加强开发区和外商投资企业集中的市县工会建设。要向党委建议,加强这一级工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充实这一级工会的骨干力篮。开发区和外商投资企业集中的市县工会,应有一名主席抓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工作,也可以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或其他工作机构,以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要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为了扶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和开发区工会的组建和建设,对新建企业和开发区的工会经费上缴可酌情实行免减的办法。具体实施时可采取先上交、后回拨的办法,以体现工会组织的统一性。此事全总财务部将制定具体办法。

经济特区、开发区以及有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要积极主动、因地制宜地兴办企事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会议还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要重视外商投资企业的工会工作,真正做到列入日程,摆上位置,加强领导。要深入调查研究,搞好典型指导和分类指导。

(林道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