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党与职工群众对工会要求的统—
——学习刘少奇《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的一点体会
编者按:
今年11月24日是刘少奇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日。刘少奇同志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理论家,也是我国工人运动的杰出领袖、伟大的工运理论家。为学习、继承和发扬刘少奇同志的革命精神和高尚品德,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中国工会十三大精神,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我们在本期选登了《努力实现党与职工群众对工会要求的统一》一文和“刘少奇与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座谈会”发言摘要,籍此对刘少奇同志的永志纪念。
党组织对工会的要求与职工群众对工会的要求的差异性,在建国以后的中国工会历史上,曾经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在一段很长时间里,否定这种差异性的言论在一般的舆心研究层面上占主导地位,但肯定并不懈研究这种差异性的大有人在。
难能可贵的是:作为中国现代工人运动的伟大实践者、领导者的刘少奇同志,在建国初期,就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党组织对工会与职工群众对工会的要求的差异性问题。当时,在如何看待和处理国营工人中某些新的矛盾,做好工会工作的问题上,存在着以邓子恢为代表和以高岗为代表的两种不同意见。前者肯定工会工作者的阶级立场与国家立场一致的同时应有阶区别,可以“具体立场不同”;不赞成工会人不利的政府法令、政令和设施,不加研究,盲目服从,认为这样的话,工会会脱离群众,也不利于克服政府中的官僚主义与主观主义。这一看法集中反映在1950年7月30日发表于《长江日报》的一篇文章中。后者则强调,党政工一个目的,亲密团结搞生产,切忌对立起来提问题;不同意工会工作者与行政管理干部“基本立场一致”、“具体立场不同”的观点。这一看法集中反映在准备发表在《东北日报》的一篇文章中,该文因胡乔木、刘少奇同志的意见而未公开发表。为了统一认识,刘少奇同志于1951年5、6月间撰写了一篇谈邓、高两篇文章的读书笔书,也就是后来收入《刘少奇选集》下卷时的著名文章《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刘少奇同志把争论的问题提到哲学的高度,从分析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入手来讨论工会工作,因此这篇文章不仅是中国工运史、工会史上的一篇重要文章,而且是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学说史上的重要文献。
刘少奇同志在这篇文章中充分肯定了邓子恢文章所提出的问题的重要性,肯定邓的基本思想是正确的,但也认为邓没有完全说清楚问题。因而,刘少奇同志在阐明国营工厂内部的基本的矛盾及其性质,进而指出当时中国社会存在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国营工厂中工会存在的必要性及工会与行政的矛盾性质之后,鲜明地指出:共产党人和群众中的觉悟分子,认为工会是党与工人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是工人群众的共产主义学校,是人民政权的主要社会支柱之一,这是先锋队对于工会的要求和所要实现的目的。普通的工人,特别是工人中的落后部分,他们通常的出发点和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使工会成为保护他们日常切身利益的组织。如果工云不能实现他们这个目的,如果工会脱离了保护工人利益这个基本任务,那末,他们就会脱离工会,工会就会脱离工人群众。这种看法上的差异,是由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与工人群众之间的觉悟水平的不同而造成的。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人要使这两种要求和目的结合起来,统一起来,这是他们在工会工作中最基本的和经常的任务。同时,刘少奇同志要求工会工作必须从普通工人的要求出发,力求实现工人一切合理的能够实现的要求,即使是最微小的事情,也必须予以关心,然后逐步地提高工人阶级的觉悟,来实现我们的要求和目的。
刘少奇同志这篇闪耀着思想光辉的文章,由于历史的原因而未能问世。虽然几十年过去了,但这篇文章的思想仍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努力实现党与职工群众对工会要求的统一,仍然符合当前工会工作的实际,仍然是当前工会工作最基本和经常的任务。而要实现这种统一,完成这一工会工作最基本和经常的任务,必须着重在三个方面作出努力。
首先,必须高擎维护的旗帜,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的基本职能而面对职工。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的产物,具体说,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维护劳动者权益是工会的“天然”或与生俱来的职责。经过几十年的曲折,在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高擎维护旗帜,已经成为当今中国工会最鲜明的特征。工会要不脱离职工,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然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但也必须明确,保护和增进职工群众日常的利益与根本的利益、个别的利益与集体的利益、部分的利益与整体的利益、暂时的利益与长远的利益,都是我们党的一切斗争、一切工作的最终目的。工会在日常工作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维护职工日常的、个别的、部分的、暂时的利益,是实现党的要求,实现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各级工会组织都要理直气壮地、旗帜鲜明地做好这一类的维护工作。甚至可以说,基层工会对履行维护职能的最经常的工作,就是这一类的维护工作。也只有做好这一类的维护工作,我们才能说实现了党与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要求的统一。当职工个别的、部分的、暂时的利益与集体的、整体的、长远的利益有冲突,工会组织通过自己有成效的工作,在使个别利益服从集体利益,部分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同时,尽可能地实现职工能够实现的要求,同样是实现了党对工会的要求与职工对工会要求的统一。我们所说的维护全国入民整体利益与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统一,也就是党与职工群众对工会要求的统一,两者不可偏废。在具体操作、掌握时,只要职工群众个别的、部分的、暂时的利益是合法的,就是与集体的、整体的、长远的利益一致的,起码是不冲突的,因此,要大胆地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
其次,必须根据工会是职工的群众组织们特点,敢于和善于面对职工的要求,做好维权工作,力求实现职工一切合理的能够实现的要求。正如刘少奇同志所说,职工祖众通常的出发点和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使过去成为维护他们日常切身利益的组织。这是由工会的性质,特点决定的。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纽护者,当然包括要代表和维护职工日常的切身利益,而且不能区分职工的先进与落后C当前,从普通职工的要求出发做好给权工作,要注意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整体维护与个案处月的关系。我们当然要通过各种形式如集体合同等来实现对职工切身利益的整体维护,但这并不能代替大量的维权个案处理。正是在这些伟权个案处理中,决定了职工对工会的态度--?支持、信赖的程度。因此,必须做到整体维护与个案处理并重,维护整体利益与维护个别利益为重。由于维权个案处理具有琐碎、麻烦等特点,厂要求我们的工会干部更有耐心,更有韧劲,更有服务精神。而这正是群众工作的特点。二是职工切身利益的非政治性,即职工利益往往是经济的、物质的。在计划经济的年代,由于基本上没有利益分化与对立,所以当时的工会所发挥的作用基本上是政治性的,少有代表职工的物质利益与权利。而在今天,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劳动关系的企业化、契约化及调节的社会化,职工利益受侵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特别是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交织在一起而造成的劳动者处在劳动关系弱者地位的情况,短期内还难以扭转,职工在劳动关系范围的切身的经济利益问题就比政治权益(主要是民主权利)突出,实际上职工要求工会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也以经济问题占大多数。因此,当前工会要实现党与职工群众对工会要求-,必须围绕职工的劳动权益,承担起维护的职责。三是职工切身利益与整体利的间接性,这里指的是大量非公有企业职工的利益问题。随着国民经济发展格局的转变,国有经济迅速发展,大量职工在非国有企业事各和劳动。在这些企业甚至存在某种程度的剥屑,有人认为这些企业职工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与全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挂不上钩,看不到这些职工的切身利益与整体利益的一致性和内在联系,这是片面的。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非国有企业职工的劳动同样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劳动,他们仍然是国家的主人,最初的利益,也仍然是工人阶级整体利益的组成部分,因此,工会代表、维护这些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不但符合工会组织自身性质的要求,也符合党对工会的要求。做好非国有企业工会工作,履行好工会代表、维护这些企业的切身利益的职责,是新形势下努力实现党对职工群众对工会要求的统一的新内容、新要点。
其三,必须把履行维护职能作为工会服务党的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对于这一明坛。对此,必须尽快澄清不正确的认识,真正在思想与工作的结合上,把履行维护职能作为服务服从于党的中心工作的主要手段。前文讲到,普通职工对工会的要求往往是经济的、物质的利益。而党对工会的要求,往往是从政治的、整体利益的角度提出来的。我们决不能因为希望工会代表、维护的利益往往是经济的、物质的利益而否定工会是一个社会政治团体,更不能否定工会所要实现的特定的政治目标。这个政治目标是由政党决定的。在当今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纲领就是中国工会的政治纲领,中国工会没有独立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纲领。因而,就产生了一个工会如何服务服从于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中心工作的问题,就有了工会服务服从于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中心工作的主要手段问题。况且,工会从本质上讲是一个政治组织而不是一个经济组织。对此,中国工会在历史上曾经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与观点。中国工会十二届二次执委会提出的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和中国工会十三大工作报告确立了工会服务服从于党的中心工作的主要手段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思想,是总结中国工会几十年曲折历史所得出的正确结论。努力实现党和职工群众对工会的要求的统一,正是把维护作为服务服从于党的中心工作的主要手段的必然结果。工会代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并不是工会要达到的终极目的,工会代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要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使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一劳动者的能量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进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以及围绕这一目标而部署的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既是经济性的,也是政治性的,“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工会通过履行维护职责作为主要手段,服务服从千党的中心工作,也就实现了政治与经济的统一,实现了党对工会的政治要求与职工群众对工会的主要是经济、物质要求的统一。
(作者系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