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的实践与思考

如何在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工会工作,是新时期工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江门市总工会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在全省率先成立江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经过几年的实践,现在,外企工联会已逐步走向成熟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提出成立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的背景和依据

目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市非国有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迅猛,据江门市外企工联会成立前的1994年上半年的统计显示:已登记注册的外企2258家,从业人员约20万人,吸引外资达18726万美元,产值达5396亿元。在全市工业尥产值中外资企业产值比重翘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由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运作机制、管理方式、分配制度、职工构成有别于国有、集体企业,而且职工整体素质偏低,基层工会工作基础比较薄弱,劳动关系复杂,劳资矛盾较多,祈以1994年前后,企业侵权行为屡有发生,职工投诉和上访急增,其中全市来访2304人次;还有一些职工联名上书市委、市政府领导,要求“救救我们"。由干部分企业未建工会,尤人协调劳资矛盾,导致引发出多起罢工事件和带地方色彩的矛盾出现;部分企业不注意安全生产,造成生产伤亡事故不断上升,如发生在1994年6月11日鹤山市增兆鞋厂的大火,导致惨重伤亡事故。鉴于以上问题,市总工会经过认真分析,抓住这个契机,成立了一个专门机构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的领导。

我们成立外企工联会这个机构,为什么不是工委会而是“联合会”呢?主要基于三个方面:一、国际惯例。在国外,由地方工会或产业工会(联合会)与雇主团体进行签订集体合同的现象已相当普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有些方面必须与国际惯例接轨。二、历史经验。早在解放初期,新中国成立不久,私营企业的职工代表都以工联会形式出面协询劳动关系的。三、实践依据。1994年不少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建立不久,就有6位工会主席因种种理由先后离职。面对这样的现状,立刻想外商投资企业能有一批素质高、有发言权、敢于维权的工会干部,是不可能的。怎么办?不能用抓国有企业工会的办法抓这些企业,只能另走一条路。必须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才能提高外企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的筹备和成立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市总工会于94年8月专门成立了筹备组,着手工联会的组建工作。由于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及联合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活动方式等有别于其他所有制的工会,所以在工会工作以往的经验中一时又难以借鉴。为此,我们先是到深圳蛇口工业区工会学习考察,后又到广州与全国总工会政策研究室和省总工会领导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经过广泛的研讨,征求各方意见,最后根据《工会法》、《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内容》、《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江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暂行条例》(简称《条例》,下同),对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特别是联合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权利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

外企工联会有不同于地方工会组织的科室功能,它最大的特点是体现“联合性”。根据《条例》规定:对未正式组建工会的外商投资企业,联合会有权依法直接吸收其职工参加工会成为联合会个人会员;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各企业工会;联合会设专职工作机构,由市总委派专人组成,在主席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联合会是江门市总工会属下的一级工会,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条例》产生后,筹备工作转入物色、推荐联合会首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阶段。为了争取社会各方的力量,配合支持做好外企工会工作,我们请市劳动局、市外经委、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推荐候选人,组成联合会。经过多方的努力,于1994年12月6日召开了江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江门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会联合会,并选举产生了联合会委员会,同时,联合会委员会首届会议选举了正、副主席。

三、实践证明走外企工联会的路子是正确的

几年来,实践证明这种组织体制能适应外商投资企业的发展,工作是有成效的:

(一)、加快了工会组建的步伐。过去在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步履艰难,1994年组建率为28%。外企工联会成立一年后至1995年底,我市外企组建率达到了100%,受到省总的表彰。我们的做法是工联会加强调查研究,并协调各战线、各部门抓组建工作;根据市工商局每年为我们提供外企的立项和开业数据,工联会注意分析组建工作的难点,集中力量各个击破。如通过委员会议,研究组建对象,及时借助劳动、工商、外经的力屈,共同做好组建工作。工联会的工作人员深入到每一个企业,一方面不厌其烦地向外商宣传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工会的性质、任务和工作方针;另一方面直接做好员工的组织发动工作。如晚上深入到江门叠骥鞋业有限公司召集员工开会;星期天到诺群电子有限公司给筹备组成员讲课等。通过多方的努力,截止目前,市直外企成立工会75家。在组建过程中,外企工联会专门编辑出版了《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法规汇编〉,还举办了多期工会干部培训班,讲授《工会法》和《集体合同》,以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工作能力。

(二)加大了工会维权的力度。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由于劳动关系是资本所有者居主导地位,起支配作用;而工会干部有的身兼企业行政职务;有的受雇于经营者,所以受制于行政;加上当前保护企业工会干部的机制还未建立,对维护职工权益,感到有心无力。在这种情况下,外企工联会就以外企工会代表的身份,直接出面调处企业工会自身难以解决涉及职工权益或工会权益的问题。

今年春节后,江门某中外合资公司的外方突然单方面决定取消离退休干部、职工原有的退休工资补贴和医疗福利待遇,引起中方不满。企业工会也奋起力争,但外方仍一意孤行。此前企业工会还为建立集体合同先后八易其稿修改合同文本,多次与外方协商终未能达成共识;外方还企图不经工会委员会同意就变动工会副主度的职务。面对企业工会的苦衷,市外企工联会做好充分的准备,在市总分管副主席的参与下,一行多人到该企业,连同企业行政领导和企业工会干部一起与外方老板代理人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谈判,表明中方的立场和观点,促使境外老板收回错误的决定。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保护了基层工会干部。

去年底,市外企工联会成功地调解处理了一宗历时三年的企业职工工伤索赔案。

(三)、加强了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据工联会调查,在外企工会中,有56%的工会主席从未接触过工会;成立了工会半年,有近10%的工会未开展过活动。要发挥他们的作月,必须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工联会成立后,为工作指导提供了组织保证。

1995年10月,江门某合资制衣厂因经营不善,造成停工拖欠工资,接着又因拖欠货款披区法院发出冻结财物的执行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工会不知所措,工联会及时指导企业工会向法院提出申诉,并代写申诉书,要求在处理该案时优先解决工资问题。经有关部门的交涉,12月,工人陆续领到被拖欠的工资。

为了更有效地指导企业工会开展工作,外企工联会于1997年创办了《工联通讯》,设有政策法规、知识问答、经验介绍、法律咨询等栏目,提供政策和法律服务,提高企业工会干部的工作水平,指导企业工会干部开展工作,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具体问题,受到广大工会干部的好评。

(四)、促进了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几年来,外企工联会十分重视劳资双方的沟通,广泛在企业开展“双爱双评”活动。通过下基层联系、节假日送贺卡、举办联欢会等巢道,经常教育企业工会干部本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投资者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加强与资方沟通,营造合作共事的氛围。

四、必须加强对外企工联会的领导

去年底,江门市委、市政府为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增强我市经济发展的后劲,作出要营造吸引外资、民资的"洼地效应”的决策。这除了要实行一系列最优惠的政策、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外,还给外企工会工作带来更高的挑战。市总党组顺应形势的要求,把全市(含五市两区)外商投资企业的指导管理工作委托外企工联会负责,这样外企工联会的责任日显重大。加大对外企工联会领导的力度,强化对基层的具体帮促和指导,是加强党在外商投资企业的群众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是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办好外商投资企业的需要;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需要;是提高外企职工索质,保持工人阶级队伍团结和统一的需要。目前江门市外企工联会只设一名专职副主席,一些重要工作仍需要市总各部室协同完成,工作人员的配置远远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需要,况且从形势发展看未来,非国有企业占社会生产的比例越来越大,相应的对工会工作的范围也扩大。于是,对外企工联会增加编制是客观要求。一个组织能否有生命力,关键在于它是否发挥作用;而作用的发挥,在于工作。只要我们勤奋、努力、大胆、开拓地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外企工联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