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思考

一、充分认识承包经营贵任制在摘活企业、稳定社会等方面的作用

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经过三年的实践证明,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搞活企业、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在改革初期,承包经营责任制给企业注入了活力,是经济高速度发展的推动力。从汕头市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三年的情况来看,它在四个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了生产发展,二是加强了国家财政实力,三是增加了企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后劲,四是职工收入提高了。

(二)在治理整顿时期,承包经营责任制增强了企业的承受力,成为稳定企业、稳定经济、稳定城市、稳定社会的支柱。十年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由于历年积累的深层次问题没有解决,致使通货膨胀严重,经济秩序混乱。因此,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这是正确的。由于在“整治”中实行了“双紧“政策,加上去年春夏之交出现的政治风波,使企业面临着十分严峻的经济形势。在重重困难面前,绝大多数承包企业挺直腰杆,挑起重担,群策群力,克服困难,经济仍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承包制驱使企业把压力变为动力,为摆脱经济困境,积极主动地去调整产品结构,挖掘内部潜力,适应市场的变化。这为稳定企业、发展经济、稳定城市、稳定社会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承包经营责任制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解放了生产力,显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点。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最主要的效果,在于它使企业沿肴社会主义方向,在保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前提下,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通过承包经营的形式结合起来,有效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主义企业活力激发出来,解放了受旧体制禁铜的社会生产力。

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践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从上面事实来看,它足以证明,承包制时进一步完善,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担负起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历史重任。

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不完善方面和实施执行上存在的问题

尽管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方一面,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一)与推行承包制相配套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还不够完善。

首先,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的落实和体现容易受经营者民主意识的影响和制约。社会主义企业,职工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这个主人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地位。这种地位不是某个人赐予的,而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决定的。它不能因为人事的更替而变化,而应该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而得到体现和落实。然而,回顾企业第一轮承包经营的现实,这种主人翁地位却是随着企业领导人的素质高低而发生变化,使体现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一些企业很不健全, 《企业法》规定职工应有的责、权、利,以及职代会职权的落实在企业之间很不平衡,甚至在同一企业中也随着经营者的更换出现差异。这种现象的产生,证明目前企业缺乏一种能保证职工主人翁地位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约力,因而被动地随着人治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而波动。

其次,职工的劳动权利、休假权利和医疗福利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保障。企…业实行承包制之后,国家原有对职工劳保福利的规定,有的巳经不适应,但没有及时修改、调整,使企业无章可循。对违反法令、法规、政策的行为,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约措施。造成个别承包经营者随意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取消或变相取消职工探亲假、产假、婚假、病假,职工法定假日不发给工资;相当部分企业对职工医疗福利实行个人包干;有的以优化劳动组合为名,变相剥夺工人的劳动权利;有的随意开除或除名职工,等等。

第三,经营者的收入缺乏制度上的管理。对于如何确定经营者的收入水平,怎样加强对经营者的考核,还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一些企业的分配缺乏透明度,经营者与生产者的收入过分悬殊,承包者的收入相当于职工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第四,对企业内部车间、班组分配缺乏管理制度。企业实行承包后,企业内部层层落实经营责任制,有的企业还搞内部承包,车间主任、班组长都有一定的自主权。在工资和奖金分配上,由于厂部按车间、班组产品的数量、质量、物耗等计算工资、奖金总额,而不管具体分配,加上企业车间、班组一级的民主管理制度在相当部分企业很不健全,这就给企业车间班组的分配,带来了一些漏洞,一些车间主任、班组长克扣职工的奖金。目前企业在分配方面存在的不民主、不公开、不合理的问题,在职工中产生了不良影响,直接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

第五,对承包亏损企业缺乏法规和措施约制。造成完成承包任务多收归自己,完不成承包任务亏损国家财政背包袱。

第六,承包的外部条件也存在许多问题。如计划、物资、税收、金融、外贸、财经等政策不配套;行政管理多头,行为不规范,等等。

(二)实施执行上存在的问题。首先,是承包制的推广太匆忙,许多地方都是在短时间内要求企业全面推行承包制。造成:@承包基数的确定不够科学。由于实行承包时间紧,没有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因此,在确定第一期承包基数时,主要依据上年或前三年实绩的平均数确定,原来企业生产差的核定的基数较低,承包后利润提高,大部分好处留给企业,上交财政的利润相对减少。而原来企业生产好的,基数定得比较高,承包后相对留利也比较少。这样造成企业之间苦乐不均,出现“鞭打快牛”的情况。(1)选择承包者不够民主,由于推行承包制太匆忙,许多企业主管部门都没有召开职代会。民主推存经营者,造成部份企业选择的承包者素质较差,职工意见较大,在承包期间干群关系紧张。(2)承包前来不及清资核产,承包后清资核产马虎应付,因而给一些经营者搞短期行为钻空子。

其次,是承包指标单一。只注重上交利润指标,忽视其它指标,只注重生产经营指标,忽视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特别是忽视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只注重职工眼前利益和货币收入,忽视了职工长远利益和实际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注意”以收补欠”和职工医疗福利待遇。加上承包期很短,约束机制不健全,有的企业往往用各种方式,甚至不正当方式虚报利润,造成一些企业潜亏严重。

第三,企业内部管理与配套改革没有跟上。部分企业承包后采用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偏向。有的内部责任制不健全,以致未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的潜力。有的企业管理办法落后,沿用产品经济的管理方式,还有个别企业用小作坊的管理方式来管理企业。

此外,还存在个人承包没有资产抵押,执行合同不严肃等方面的问题。

三、必须加强管理,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承包经营责任制不完善的方面和实施执行上存在的问题,只要我们加强管理,加以改进,是完全可以克服的。社会主义企业职工是国家和企业的主人,人统治物,而不是物统冶人,这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特征。因此,在深化企业改革,实行新一轮承包中,应明确认识到,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这是企业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企业任何一项改革,都要依靠这个主体来进行,也要靠这个主体来实现。这就是说,在新一轮承包中,必须确立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思想,强化企业约束机制,强化企业民主管理,深化企业内部配套改革,调动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认真贯彻《企业法》,依法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法》赋予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要认真落实。要完善企业内部的领导体制,明确企业党政工三者关系。一是政府各部门要统一认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厂长(经理)的合法权恭,保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二是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领导作用,搞好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三是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确立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发挥职代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二)建立企业与职工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增强企业活力.企业活力来源于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可能离开生产者的积极性孤立地存在,而生产者的积极性来源于生产者的法律地位、政治权利的落实和物质利益的满足。因此,在下一轮企业承包中,必须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合理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提倡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和全员承包国有资产,提倡职代会民主选举、招聘企业经营者;积极推行以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经营者签订共保合同的制度,以形成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风险共担,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

(三)克服企业分配不公的弊端,合理确定经营者与生产者的收入。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里,经营者与生产者的“权”和“利”方面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因责任的不同这种差异是必要的。但是,发展的趋势应该是“平等”和“互利”。我们不能人为地扩大这种差异。绝对平均主义和扩大差异都会影响一方面的积极性。因此,我们要合理确定经营者与职工的收入比例,增强利益分配的透明度,克服企业分配不公的的弊端。要制定企业内部利益分配程序。包括:方案制定和决定程序、实施情况和监督执行等。要实行利益分配四公开,即奖金总额公开、发放办法公开、发放数量公开、留用数量公开。要实行经营者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收入三挂钩,改变目前大部份企业中一线生产工人按劳付酬,行政管理人员“旱滂保收',的状况。

(四)强化企业约束机制,加强对承包企业的经济监督。逐步建立由国家、主管部门、企业内部和社会审计组织相结合,分层次的企业承包审计体系,强化工商管理和审计部门对承包合同签定前的参与和签字后的监督。要强化企业民主管理,保障职代会五项职权的落实;要完善企业风险抵押承包,逐步建立起风险机制;要完善工效挂钩的办法,控制消费基金增长,合理使用企业留利。

(五)深化企业内部配套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要完善企业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搞好企业基础管理,特别是定额管理、资金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要提倡合理劳动组合,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六)要贯彻国务院“稳定、充实、调整、改善“的方针,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稳定多数经营者,调整少数不称职的经营者,并尽可能采用滚动承包和延长承包的形式,在前一轮承包的基础上进行充实、完善,切实做好两个承包期的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