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招工难看分配不公

广州是我国率先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发展进度明显加快,中心城市组织经济和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但随着治理整顿的深入推进,一些影响当前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也逐渐暴露了出来。国营企业,尤其是部分行业和大中型企业苦、脏、累工种招工难就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

广州的工业以轻纺业为主,因此,纺织业的地位举足轻重。现我市纺织行业职工共64,146人。因工作性质所定,该行业实行“三班倒”和八小时巡回工作制,机器设备陈旧,劳动环境差,由于企业负担(包括离退休职工、各项税收、各种额外摊派等)过重,长期以来,它们无法提取较多的资金来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强职工内收入。长期工作辛苦而收入稍低的状况造成职工不安心本职工作,新职工“招不进,留不住”的问题严重。

据统计,纺织行业自1985年至1990年间:

自然减员(离、退休,死亡)8604人;

被开除、辞退   781人;

被除名和自动离职   11835人。

六年间减员21220人,而招进的职工(包括农民工)只有13785人,尚缺7435人。

农民合同工在该行业的清况是:

1985年 2850人;

1986年 4990人;

1987年 9675人;

1988年 11650人;

1989年 13382人;

1990年 12724人。

广州绢麻纺织厂是该行业中的一间大型企业,有4197名职工。1989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2000万元;利润总额2300万元,出口创汇1850万美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5194.21元/人。但几年来,由于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三班一线的职工一个也招不进。而固定职工调动、自动离职,退休的,走一个少一个。1985-1990年间,调动离厂的职工419名,自动离职270名;旷工除名130名;退离休655名;四项合计1774人。现在,由于招不进职工,该厂只好到省内市外招收农民合约工来维持生产。但农民工也不能长期留住;

1987年招进农民工189人,自动离厂126人;

1988年招进农民工499人,自动离厂232人;

1989年招进农民工452人,自动离厂283人;

1990年招进农民工217人,自动离厂388人。

目前,该厂的1900名一线工人中,就有农民合约工1100人,占57.9%,农民合约工巳成了该厂的生产主力军。这些职工文化水平低小农意识重,流动性大,给工厂的管理以及今后的发展带来不少问题。

上述情况表明,目前我市国营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巳经比较突出。我们根据对纺织、建筑行业和部分直属大厂的调查资料分析,认为导致这种巩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分配不公问题。

1.让会收入分配不公。

流通领城与生产领域职工的收入;承包者与被承包企业职工的收入;“三资“企业与国营、集体企业职工的收入悬殊较大。个体户与国营企业职工的收入差距更大。据调查:到1990年底止,全市个体工商户巳经有95265户,月纯收入500元以下的占16.9%,500-1000元的占34.9%,1000-2000元的占42.2%;2000-3000元的占4.8%;3000元以上的占1.2%。而广州市纺织业去年人均收入是3300元(月平均收入只有275元)。最高的5000元,最低的只有2100元。一些亏损企业职工则收入更低。这些差距严重地影响了国营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2.企业内部分配不公。

由于企业内部分配机割不够完善,长期实行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分配制度,一、二线职工收入差距不大,苦、脏、累工种和一般工种收入一样,技术工种和普通工种职工收入差距甚微,使部分职工不关心企业的生产经营,“自在当发财”,得过且过,勤懒均利思想严重,大大挫伤了骨干队伍的积极性。

3.税收政策不平衡。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搞活市场经济,政府给了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个体经济以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制度不够健全,这种长期的优惠政策,使国营企业和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个体户竞争时条件不平等,处于不利地位。目前,国营企业除了要交纳国家制定的各种税赋外,还要承担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以各种社会负担、额外的摊派等。而个体户的实交税款只占应交税款的三、四成左右,它们没有其他的社会负担和约束,且灵活性大,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与国营企业争夺人才和生产资料。如谁给其原材料或生产任务,令其得益,就可以给谁回扣费,可以高薪、高待遇聘请技术人员等等,使国营企业处处被动。例如:有一个乡镇企业就在广州一棉厂门口公开贴出招收轮班长的告示,并特意注明月薪为1200元。其结果,是使这家国营工厂走了一批操作技术骨干。近年,国营企业招收培养的熟练工人或技术骨干不断流向报酬高的“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的状况越来越严重。

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明确指出:继续增强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具有特别母要的意义。针对我市当前国营企业存在的祒工难问题,我们收集了纺织行业及其他行业一些同志的意见和建议,现整理如下。

1.应适当调整当前的税收政策。

广州绢麻纺织厂工会主席文本源同志希望上级采取必要措施,大力扶持和搞活国营企业,适应调整当前的税收政策。广州市税务局黄志光同志认为:近年来,对个体经济采取“扶上马,送一程”的政策,使个体经济有了很大发展,这种做法是符合当时形势的,随着改革的深化,税收本来可以逐步提高,恢复平衡,但现在仍然是“十八相送”,继续倾斜政策,而个体户实际交税仅占应交额的30%,加上部分个体户特别是个体挂靠企业偷税漏税严重,无牌摊贩越来越多,出现“有牌唔够无牌做,曰芦唔够个体做“的情况,实际上个体经济挤占了集体和国营经济的利益。据了解,当前大部分国营企业领导都希望调整税收政策,使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可以公平竞争。

2.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企业内部分配不合理是社会分配不公的延仲,其效果是:造成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下降,主人翁地位跌落和责任感淡薄,对深化改革起阻碍作用。因此,在改革过程中,要打破“吃大锅饭”思想,坚持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岗位责任程度和个人贡献大小,适当拉大收入差距,严格奖惩制度,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

3.应给部分农民工以留城指标。

国营企业招工难巳成了普遍现象,很多岗位只好由农民工业顶替。而由于用工制度不够完善,这些农民工的户口、粮食等切身问题无法解决,一方面造成企业负担重;另方面这部分人雇佣观念较严重,对搞好企业和职工队伍建设是一个很大的障碍。对于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广州市纺织工业局党委副书记崔玉光同志建议:现在华侨在广州买屋都可以入户口,是否也可给一些大型企业择优留城5%农民工的指标?这样,既可稳定农民工队伍,使他们感到努力学习、积极工作大有奔头,又可使企业骨干队伍后继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