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职能的认识与思考

工会的维护职能一直是个热点问题。当前,在社会的大变革中,新旧体制之间、新老制度之间、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之间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多种利益关系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和变化。在企业,多种用工制度、多种经营方式、多种企业模式、多种分配方式和多种所有制并存。同时,在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确立却不规范、不完善,企业与政府、企业与职工、经营者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校利与利益再分配还未完全纳入正确的法制轨道的情况下,当职工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以及依法维护、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还未完全树立的情况下,作为职工群众的代表者——工会,将以怎样的姿态、工作方法和思维定势来适应这种变革,找准自己的位置。在政府职能、企业机制都在力主转换的形势下,工会的社会职能要不要转换或者根据变化了的形势和情况在工作重点上有所侧重,怎样维护职工的整体利益和具体利益,对于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来说是个无法回避和必须认真思考解决的问题。

一、工会实施维护职能面临的形势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以及人们的价值取向发生了一个根本的转变,企业内部的利益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所有这些变化,都对工会维护职能的实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市场经济要求企业逐步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在由单一的所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情况下,社会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矛盾和冲突就愈发明显地表现出来。从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来看,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对职工来讲,只是间接的占有而不是直接的占有。企业是“法人”代表国家来经营管理,职工成了名义上的主人而成了实质上的劳动力。这就为我们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问题,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拿什么来体现?再从企业劳动关系,经济关系和分配关系看,过去主要是国家行为,企业只有服从执行权而没有决定权。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各项自主权的进一步落实,企业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化,经营者与劳动者的关系以及利益关系将变得更为简单和清晰,职工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将由劳动者的主体地位所取代。这样一来,劳资双方的利益矛盾冲突将越来越突出,职工群众要求保护自己的利益和权益的问题将会尖锐地摆在我们的面前。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秩序,有一个过程。在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发育阶段,市场经济与法制的配套还需要相当的时间和过程,各种改革配套政策和措施尚在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之中,许多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正处于传统管理向市场经济转换之中,加之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攻策水平、法制观念和民主意识较低,不尊重职工的现象时有发生,以罚代教、以罚代管成了万能法宝。在企业内部改革中,职工在物质上受益不均,抱怨情结绪日重。经营者和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过分悬殊,以职务、级别定工资成为不少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普遍做法,任人唯亲、行业不正之风、社会分配倾斜度大等使号称工人阶级主人翁的工人失落感越积越深,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落实。由于法制不健全,缺乏制衡机制以及在企业中大有泛滥之势的“人治”现象,使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缺乏保障,职工忧心忡忡。在社会生活中,工人在电台无声,电视中无影,地位日趋下降,偶尔有个工人阶级发挥主人翁精神的报道,还被说成是某些领导“精心组织”和“调动”的结果。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企业中管理者各种权利都有法律和制度来保障,而目前《劳动法》赋予工人的权利的落实则还有相当大的难度。形势和发展要求工会组织必须依法成为工人的代言人和保护者。

现代市场经济的经验告诉我们,劳动者个人的利益的代表只能是劳动者自己的组织——工会。客观地讲,多年以来,工会在维护职工利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职工群众的要求相比,差距是显而易见的。在许多职工的思想意识之中,根据1992年工人阶级队伍问卷状况调查,57.8%的全民职工认为工会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时,首先想到的不是工会,而是亲戚朋友,有些即使找到工会组织,工会往往也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工会在职工群众心目中“吹拉弹唱、打球照相、带头鼓掌”的形象始终没有大的改变。工会就象党政的一把伞,雨来了撑起来,雨停了放一边。由于地位的差异,导致了工会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声音不强,树立不起硬汉子形象。加之工会官办色彩太浓,行政化倾向比较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脱离了职工群众,不是按职工群众的意愿办事,而是单纯看党政主要领导的眼色行事,只对上级负责,不对职工群众负责。某些企业工会软弱无力的状况,使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信任感逐步下降。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值得工会思考的问题,也是值得各级党政思考的问题。

二、工会实施雏护职能的几个矛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变革旧的社会生产关系,必然导致利益分配关系的调整。对于工会组织来说,处于新的政治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格局中,即是说这种新的格局要求工会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越来越清晰,它的行为规范,准则和价值判断标准势必越来越明确,对比这种要求,目前工会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其角色职责是很不集中的,具体分析起来,存在着以下几个矛盾:

(一)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掩盖了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当然我们不能割断历史来看待这个问题。由于计划经济时期,一切利益都由国家统包统配,大家在利益面前没什么差别,因此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与维护职工具体利益在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不过是提法不同而已。由于这个万史的原因,工会的维护职能没根据变化了的经济环境及时地进行转换,仍然沿着原有的思维惯性,片面地认为维护了总体利益就是维护了职工的具体利益,一些企业的领导甚至认为,你工会强调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难道我们不是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吗?这种思想认识的混乱和工会指导思想上的偏差,导致了工会在维护职能上的软弱无力状况。在过去旧的体制下,我们片面地认为“利益根本一致”足以说明问题,实质上是否认了国家、具体和个人之间存在的客观差别和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今天,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明确界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随着改革的深化,各种利益代表者的角色将越来越清楚,即国家代表劳动者的整体的、长远的、根本的利益,企业只能代表集体的、公共的利益;工会代表劳动者的具体利益。

(二)把工会的职能等同于党政的职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十四大对企业管理体制的高度概括。党政工各自的职能在企业法和三个条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的工作中,工会组织并没有按照政策法规办事。用俗话说,该工会干的工会没有干好,不该工会干的却硬要去掺和,荒了自己的田园,去种别人的自留地。把接受党的领导,配合中心任务与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等同起来。以群众生产工作为例,工会往往只注意形式,小恩小惠的物质刺激,而对职工的劳动权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改善工作环境却很少顾及,把工会和行政生产部门等同起来。我们认为,在企业,劳动组织管理和效益的增长应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程序。在这个管理程序外,如果竞赛越多,越说明其管理水平的落后。同时,群众对这种“运动式”的东西越来越没兴趣。再说企业的生产建设,行政方面有着完整的管理指挥系统,工会参与生产建设的程度只是皮毛而已,没有多大效果。再以接受党委领导为例,接受党的领导是指思想、政治路线的领导,如果事无巨细都要接受党委的指令,就抹杀了工会组织的个性和特色,使工会组织实质上成了党委系统的一个部门。从主观上造成以党代群,党群不分,职能混乱的局面。

(三)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上的官办色彩。工会是受法律保护的独立的群众组织,应该有自已的组织系统和独立的人格权利。在法制建设还不完善,工会组织依法办事意识不强,工会主席享受同级付职待遇的今天,工会组织的官办色彩益发浓厚,职工群众和长期从事工会工作的干部对此颇有微词,也严重阻碍了工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在工会机构的设置上,受上下各党政组织的制约,岗位设置、干部职位、工会经费的划拨、工会财产的设置和管理受行政部门的经济来源的制约,使工会组织成了寄人篱下、处处看人眼色行事、说话忍气吞声的“小媳妇”,没有独立的“法人”权利和人格权利,成为实质上的官办工会。现阶段,工会干部的管坦是以党委主管和工会协管的双轨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工会成了安排老弱病残和照顾感情关系的养老院;部分文化水平低,不懂工会业务的干部被安排到工会做领导工作,以享受待遇。这些人往往把党政行政命令式作风带到工会中来,随心所欲确定工作重点,使相当一批工会干部流失,工会的整体工作水平受到了严重影响。在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上的行政化倾向,导致了一些工会领导干部因自己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关系,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职工群众负责的现象一再发生。这样工会内部人心不稳,工作水平下降,社会地位不高难以发挥作用,职工群众不信任甚至不承认工会是自己的组织也就成了必然结果。

(四)工作方式和活动组织上的行政化倾向。从理论上讲,工会是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以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工会最基本的功能。但是,由于工会体制、工作指导思想上的脱离群众的倾向,工作方式上存在着严重化的行政色彩。行政命令、电话指挥、会议指挥等也成为工会采用的普逾方式:在工作的指导思想上习惯于强调按党政意图定调子,而置群众的愿望与耍求于不顾,在活动的组织上,过分强调配合中心、按受领导,而不是按照企业职工的要求和实际需要开展活动。热衷于搞轰轰烈烈的配合活动,而不注重于维护职工具体利益,做好关心职工,理顺职工情结的艰苦细致的工作等等,使工会组织的活动离职工越来越远。

三、新形势下实施工会维护职能的思路

(一)适应形势,改革工会的现行体制。首先是突破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现有的组织模式,对工会领导的选拨和任用,改变由党政部门委配的现状。二是把工会工作者的致治经济待遇与政绩和职工群众信任度结合起来,尤其在职务晋升、工资、奖金分配及评先等利益上,应该实行多层次考核。就是说不仅要听取所在部门领导的意见,更应该听取会员群众的意见和反映。这样既有利于接受会员群众监督,使工会工作实实在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职工群众疾苦,倾听职工群众呼声,更好地为职工群众办事。三是要加强工会的系统领导权威。目前,工会的系统领导较弱。“以接受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系统领导为辅”的领导体制在原则上是对的,有助于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但工会系统领导的弱化使工会整体力运明显削弱了,导致系统指挥不灵,领导不力,系统性不强的现状。

(二)摆正支持企业改革与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关系。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合法利益,不能把它与支持改革对立起来。只要站在改革的前度和真心实意为职工说话办事的角度上来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就能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在这个前提下,必须加大参与力度。随着企业自主权的落实和扩大,劳动关系和利益关系的变化,包括工资谈判、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纠纷的仲裁等问题将会出现。工会如果不注意研究和参与,就无法实施自己的维护职能。

(三)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工作者队伍。这是履行工会维护职能的活力之所在。长期以来,对工会干部使用的多,关心的少;要求的多,培养的少。工会干部无职无权无地位的状况在全业尤为明显,使工会干部总觉得低人一等。许多工会干部人心浮动,严重地影响着工会干部队伍的稳定,制约了工会工作的开展。工会专业于部流失严重,影响着工会工作的整体实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会工作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任务更加繁重,没有一大批懂工会业务,有志于工会工作的干部队伍,很难担负起时代赋予工会的责任。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认为上级工会应该依法维护下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利益。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意维护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以稳定工会干部尤其是骨干队伍。如果工会组织连自己系统干部的利益都维护不了,更甭谈论维护职工合法的权益。因此,要加强工会干部的系统管理和政策干预,制定工会干部选拨、使用和调整的标准、程序和原则,尤其对那些对工会工作有一定贡献,敢于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会干部应加以保护,大胆使用。

(四〉转变观念,拓宽领域,坚定不移地走民主化、群众化建会之路。要达到民主化、群众化的要求,除了转变观念,调整完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外,工会组织还必须建立完善的系统内部机制。现在有的工会组织对外讲民主,对内搞一言堂,有的工会干部自身民主意识不强,只要求监督别人,不愿接受职工和工会干部的监督。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将无从谈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具体利益势必成空中楼阁,工会的生命力也将受到严峻的挑战和无法回避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