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基本任务

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以后的中心任务就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大力提高社会生产力,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在实现工人阶级这个总任务总目标中,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应该做些什么.这就是工会的基本任务。弄清工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任务,对于全面认识和实践工会运动的发展规律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走出对工会基本任务认识的误区

研究工会的基本任务,从来是工会理论研究中一个重要课题。但是,对于什么是工会的基本任务,看_法上却大不相同,表述上也有历史任务、根本任务等不同的概念。抛开对工会基本任务认识上不同的角度,就其内容而言,较为普遍的是把工会的基本任务混同于工人运动的根本任务,\,认为工人运动的任务,就是工会的任务(见吉林工运管理干部学院编:《工会学原理简编》第〉151页)。有的把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作为工会的根本任务(见山西人民出版社:《工会基本知识讲义》第136页)。还有的把党在一个时期对工会的要求作为工会的基本任务。据此观点,湖北的一本《工会基本理论教学大纲》认为:“新时期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以四化建设为中心,建设一支四有的职工队伍,在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见上书第138页)

上述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这就是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与本阶级的群众组织以及本阶级的广大群众在基本目标上的一致性。但是,它不够全面,这就是忽略了事物的共性与特性的区别,忽略了工会组织阶级性与群众性的区别。

工人运动与工会运动严格地讲是有区别的。工人运动包括工人阶级的政党运动、工会运动、青年运动、妇女运动等。在工人阶级政党建立以后,核心是工人阶级的政党运动。而工会运动则只是工人运动中一个组成部分,是职工群众以工会为组织形式,维护自身权益,进而谋求工人阶级解放的社会运动。两者的内涵不同,其基本任务实施的重点自然不同。工人运动的根本任务体现工人阶级各个组织共同的历史使命和奋斗目标,一般依据工人阶级政党的总任务来确定。而工会的基本任务则体现工会在实现工人阶级奋斗的总目标中本组织独特的价值取向,反映工会为实践基本职能的要求而规定的带有基础性、经常性们任务。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阶级性与群众性闪有机统一是其基本的性质特点。正确处理工会的阶级性和群众性的关系,对于认识工会的基本任务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会虽然也常说群众性,但在更大程度上,则是更加重视和突出工会的阶级性,强调工会作为一个阶级组织的作用和任务,将工会维护和代表工工人阶级以至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放在工会所代表的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之前和之上。这样做的结果,不仅引发了五十年代两次关于“工会危机”的大讨论,而且使工会患上了长达四十年的“脱离群众”的痼疾。刘少奇早在一九五一年就在《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文中尖锐地指出,工会要从大多数工人的觉悟出发来做工作。“普通的特别是政治上落后的工人,他们来加入工会,并积极参加工会中的各项工作,出发点和目的是什么呢?他们既不是要来建立共产党与工人群众之间的桥梁,也不是来参加共产主义的学校和建立人民政权的社会支柱,他们通常的出发点和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使工会成为保护他们日常切身利益的组织。他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和一般劳动者的利益而团结起来、组织起来的。如果工会不能实现他们的这个目的,如果工会脱离了保护工人利益这个基本任务,那么,他们就会脱离工会,甚至还会另找办法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工人就会脱离工人群众。”工会脱离了群众也就不可能实现先锋队对它的要求。刘少奇这段话精辟地论述了工会阶级性与群众住的辩证统一关系,分析了忽视工会群众性的负面效应。四十多年后,当我们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时候,这个问题看得越来越清楚。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人阶级内部的利益分化与矛盾加剧将使工会的群众性突出起来。不是“政治上落后的工人”,而是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所有普通劳动者,都要求工会成为“保护他们日常切身利益的组织”。这时,工会如果继续只强调阶级利益的统一,忽视工会群众性的要求,不仅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做到,而且势必使工会自身的角色身份发生移位,这样的“工会”就可能被工人群众所抛弃。

二、确定工会基本任务的主要依据

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为我们正确认识工会的基本任务提供了一个明亮的窗口,透过这个窗口,使我们看到,首先确定工会的基本任务,不能脱离工会活动的大舞台,而这个舞台的依托就是劳动关系。无论是从工会产生的历史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工会当前存在的角度来看,工会都主要是在劳动关系中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国家之间的关系,职工群众的所有利益都包容在国家总体利益之内。由于利益主体不明晰,工会只能以维护工人阶级国家的总体利益为前提和出发点,即所谓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工会的基本任务就是组织和教育工人,设法为大河注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有时也会发生企业内部行政与职工群众的矛盾,但由于企业行政是代表国家利益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强调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就容易被看作是离经叛道,甚至是反政府行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向企业化、市场化、契约化以及利益主体明晰化转变。政企分开,企业行政不再作为国家的派出机构,二者各自有了不同的利益范围。劳动关系企业化的结果,又将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的利益分开。特别是随着企业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企业行政一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权力将不断增长,而劳动者一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权利则处于下降的趋势。工会没有资格也无能力充当劳动关系双方呐代表,而只能作为劳动关系中人数最多而又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一方的代表。工会的这种角色身份决定了它的基本任务只能依据它所代表的这一群体的要求和愿望来确定。

其次,确定工会的基本任务,必然依据工会自身的性质特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适应这种体制的需要,工会带有“官办”色彩,工会的活动内容,都是以政治标准作为最高原则,即使是群众生活工作,也都被赋予某种政治含义。工会的基本任务,也都属于指使型,是自上而下地要求职工群众发挥这个“作用”,实现那个“目标”。一九五三年中国工会七大提出:“在国家建设时期,我们工会组织最重要最基本的任务,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联系并教育工人群众,不断地提高工人群众的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巩固工农联盟,团结各阶层人民,积极地完成国家建设计划,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益地改善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为逐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与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而斗争”。一九六六年三月《全 总党组关于全总八届六次执委扩大会议情况的报告》中写道:“今后工会工作的根本方针是在党的领导下,突出政治,以阶级斗争为纲,用毛泽东思想办工会,把工会办成毛泽东思想的学校。和企业行政有关方面共同协作,用毛泽东建军思想,把我国工人阶级锻炼成为一支非常无产阶级化、革命化、战斗化的产业大军,不断把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推向前进。”从这两个时期工会的基本任务可以看出,工会在配合完成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方面虽然作出了不遗余力的贡献,但存在着明显的缺憾:第一,工会几乎完全变成了一个政治性内组织,忽视了工会与生俱来的经济性组织性特点。第二,工会的职能仅仅表现为建设和教育两个方面,忽视了工会的维护和参与职能。第三,重视了对职工自上而下的教育,忽视了对职工群众自下而上的服务。在具体工作中,出现了工会工作脱离群众的现象,行政叫做什么就做什么,进行的方法也与行政差不多。谁能说“以阶级斗争为纲”不是强迫职工接受“官”方的意见呢!

再次,确定工会的基本任务,还必须遵循两个维护的原则。我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作为执政阶级群众组织的社会主义工会与资本主义工会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仅维护自己所代表的劳动者群体的具体利益,还要维护整个国家的总体利益,因为从根本上说,劳动者群体利益的不断增长,有赖于整个面家经济的发展。这样的说法似乎与前面所述工会应以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为平点的论点相悖,其实不然。因为在操作上,总体利益都是以各个具体利益的合理调处为基础实现的。这一点其实早就为老一辈的工会活动家李立三、刘少奇、邓子恢和赖若愚所认识,只是由于当时的历史环境,他们的正确思想未被重视。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以及让会民主空气的形成,人们才更清楚地认识到,就工会的代表性来讲,在利益的多元化和多元的利益关系中,它只是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而不是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代表。但工会作为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并非不能维护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因为工会对职工群众和其他利益集团在具体利益上的合理调处,在满足职工合理需要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调动起他们的生产积极性,最终使得全陌人民的总体利益得以实现。此外,工会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宏观调控下,以不损害全国人民的总体利益为原则。如若不顾及全国人民们总体利益,片面维护职工利益,不仅不能使职工利益持久地获得和进入更高的层次,相反,最终受损害的将还是职工自己。这在历史上也是有过教训的。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基本任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身份既然是劳动者权益的代表,它就必须将调节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作为自己的基本任务。具体来说应当是,主动参与曰家和社会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的制定和监督,在社会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合理调节中,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

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最根本的是立法维护。与资本主义国家不同,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以及全体人民总体利益的代表,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涉及职工利益的政策、法律或法规、规章,都要听取工会的意见。但在实践中,也应看到政府与工会地位不同,任务不同,具体工作方法和看问题的角度就会不同。因此,在立法的缓急及内容的侧重方面,有时可能发生争议。在法律的执行和监督方面,有时也会态度不一。例如当前在引进外资方面,某些政府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不顾工人死活,一味迁就甚至袒护不法外商就是一个证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身份地位决定了它能最先和鼓深切地体察到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它要代表和维护职工句合法权益,仅仅被动地等待政府部门来听取对立法的意见是不够向,而应当把做好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关心群众生活,主动同政府提出建议作为自己经常性的任务。凡涉及职工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福利以及工会自身权益等方面法伴、法规心立法,工会都应有自己的调查、自己的态度、自己的声音,推动维护职工权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及时制定,并认真在贯彻执行中做好监督工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应当是依法维护。过去,计划经济在政治生活中的表现,是形成了高度集权型的政治体制。工会维护职工权益主要靠与政府(行政)协商,协商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政府(或行政)的意志。由于这种意志是足立在双方主管领导人思想水平和管理水平之上,因而带有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工会发挥作用的大小,往往因人而异。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社会经济关系的运作和劳动关系的调控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工会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首先必须转变观念,即从以往熟悉的运用行政手段以及“运动”方式为主开展工作,转变为运用经济杠杆、法律手段为主开展工作。作为一个工会工作者,除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以外,还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懂得怎样依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其次,工会依法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需要借鉴国际工运惯用的方式方法。国际工运,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工运,都具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斗争的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和他们除在工人运动斗争的性质、政治倾向等方面有所不同外,在作为劳动者的代表通过调节劳动关系来维护职工权益方面,没有太大的区别。因此,结合我国实际,借鉴国际上成功的诸如集体谈判,实行参与乃至宣布罢工等方式方法,也是可以考虑的。

讨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的基本任务,其目的还是为了促进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只有让会的稳定,才会有经济的发辰,而经济发展是实现职工群众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基础。为了促进社会的稳定,工会在参与社会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调节中应当遵循和解的方针,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工会和政府,工会和企业经营者在根本利益上的一致性所决定回。同时也是为了劳动者自身的利益。因为激烈的手段可能造成社会的动荡,对双方利益都会带来损失,进而会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但是,和解也不是无原则的和解,而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和解。不顾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去追求所调的“和解”,只会挫伤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对工会的信任,给社会潜伏下更深的危机。因此,工会在实现自己的基本任务过程中,必须学会运用“有理、有利、有节”的策略,将斗争的原则性与灵活让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工作对严肃性与艺术性有机地统一起来。正确把握工会工作和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作出自己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