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工作制 港台商忧加重成本
对大陆实行五天工作制,香港《文汇报》、《香港商报》作连续报导。反映意见不一。
早在四月三十日,《香港商报》就发表中新社记者刘丽英题为“五天工作制再兴‘上山下乡’热”特稿,介绍“北京人惊奇地发现,几乎一夜之间,大大小小的旅行社从城市的各个角落走出来,纷纷登上各大报纸的广告栏。五天工作制尚未来临,新闻媒体就开始推波助澜。”
五月一日以后,香港《文汇报》、《香港商报》作连续报导,并发表评论。其中,《香港商报》五月一日发表“时事评论”,题为:“五一假期与五天工作制”,对五天工作制表示赞许。但是五月二日,该报发表社论:“内地工作五天制,正负效应赖措施。”同时发表有《北京专讯》:“中同昨起五天工作制百姓欢迎商场高兴 企业担忧”,;《特写》:“羊城有人欢喜有人愁”以及《商报专讯》:“港台商忧加重成本——华南劳工不足,五天制拘成压力”等文章,除了肯定大陆实行五天工作制的做法之外,还引达一些表示忧虑的反映。其中《北京专讯》中,就引述企业厂长经理对五天工作制的,看法比较复杂,限下工作任务不足的企业对此表示没有太多问题,多放一天假还可以对职工起安抚作用,甚至有的还鼓励自己的职工利用周末来自谋第二职业,以增加收入;而工作任务紧张的企业并不欢迎五天工作制,他们认为,在现有的条件下,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假如完不成生产任务,那么加班费支出又会增加。
《特写》引述广州市一私营协会秘书长情绪激动地说:“我百分百地不实行!如果私营企业也学国营企业那样,一个月多休四无不破产就怪了。”他还宣称:国务院通知只要求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实行五天工作制,并不包括私营企业,云云。其实是包括的。
《特写》还罗列“广州钢铁集团照休如仪”;“学生自然喜欢五天上课,其中不少人更希望能利用一天睡懒觉,一天看足电视。”文章指出:“减缩课时后,如何保证教学质量,将成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师面临的新问题。”
《专讯》则详细报导李秀恒的看法,文章指出“对于内地由昨日起实施每周工作五天制,在内地有相当投资的港、台商界均表示会加重成本;更有港商认为,有关措施只适用于失业率高的地方,在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则不适用。
《专讯》引述中港经贸商会会长李秀恒表示,由于北方失业率高,每周工作五天可以舒缓压力,但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则缺乏劳工,这里的厂商没有足够的工人开工。
李秀恒说,在外资及港商比较多的南方,他们劳工不足,每周工作五天的措施对他们的生产构成压力,况且出口的厂商的生产具有季节性,旺季时需要经常加班。
他又称,由于南方需求劳工大,由此吸引大量外省劳工到南方找工作,这些外省劳工只想多劳多得,而不是想工作天数少或休闲,硬性限制工作五天他们反而不乐意。外省劳工太多空隙时间,亦会引起很多如交通等社会问题。他还说,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以目前的经济状况来看,定每周工作五天是把生活水平提得太高,因为香港还未发展到这阶段。失业率高以 放假来解决是消极的做法,积极的做法是增加就业。
《专讯》还引述香港工业总会主席钱可丰说,中国政府实施的新劳工法,虽然会造成厂商的成本上升,但长远来看可改变工人的质素,并可提高港商及外商对中国的信心,故是有利的。他又强调措施实胞后,若发现有不合理之处则应修改。
但是,台湾国际贸易局五组组长庄正元表示,赴大陆投资台商多为纺织、成衣、制鞋等传统外销导向制造业,由于工作时数减少,势必延缓产品出货时间,进而影响接单意愿,对大陆台商甚至其他港、外商均重大影响。此外,由于周休二日,加班时数相对增加,台商人事负担将大幅增加,据庄正元评估,人事成本恐将成长二至三倍,对台商而言,可算是一项投资利空。
该报社论指出“中国要在二十一世纪跻身世界经济强国之林,理应在改革开放十六年的成果基础上,继续致力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包括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应该看到,劳动力价格低廉,固然是中国吸引外资的优势,但劳动效率低又是中国的弊端。外商对中国实行五天工作制有所担扰,除了人事成本负担加重,也顾虑人们追求安逸的情绪相应滋长。”“五天工作制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效应是综合性的。综合的结果究竞是正是负,要看在实行制度的同时,政府如何采取其他配套措施。”
五月十日《香港商报》发表消息,披露:“就劳动法五天工作制李秀恒挥书反映意见”。引述:中港经贸商会会长李秀恒认为,中国大陆五月一日开始实行五天工作制以及今年年初实行的“劳动法”对在国内投资的厂商影响很大。中港经贸商会将就有关问题于十日去信向中国劳动及有关部门提出加班时间及加班报酬的计算上采取较弹性处理、令厂商能够应付生产及经营的需要。
李秀恒称,目前外商最忧虑的是“劳动法”内对企业工人加班时间的限制,以及对加班报酬的计算方法。他直言:若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限制,厂商根本无法应付生产的需要,特别是在生产赶货的旺季,情况更加不堪设想,另外,在实行每周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后,问题将更为严重,因此,他希望当局要顾及外资企业的实际生产需要,在加班时限上给予弹性处理。此外,他认为“劳动法”对加班报酬的计算水平也是定得过高,将会严重影响外商的工资成本,如再加上实行五天工作制而增加的加班时间,工资成本上升的幅度会更加厉害。他希望当局在这个问题上亦应按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合理的水平。
但是,香港《文汇报》五月十一日发表通讯,题目为:“郊游不匆忘,逛市不赶慌,读书时间长,普通百姓欢喜五天工作制”。报导武汉等地老百姓在假日“踏青、旅游、走进大自然";"逛市场,买批发,调节生活";"有了看书的时间,真好”等活动。文章引述“文化人”称“五天工作制这是一个连上帝都称赞的工作模式”。
是好是坏,不能从短时间观察。有关部门应收集各方面反映后,向领导提出符合我国实际的分析,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工作。各级工会更有责无旁贷的责任。
(戴振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