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95世界妇女大会专题研讨会发言

女士们、先生们:

我叫黎柳莲,在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我向各位介绍一下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自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在广东省迅速发展,到1994年底,已有投产开业的各种类型的外商投资企业2万多家,从业人员约300万,其中女职工约200万。女职工劳动保护存在和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用人单位不及时与女职工签定劳动合同。1993年,我们曾对20家外商投资企业抽样问卷调查表明:

二是用人单位任意延长女职工的劳动时间,而且不按国家规定发放报酬。

三是一部分女职工怀孕、分挽、哺乳期不能依法享受到有薪假期。

还有一些企业违反了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四是一些企业的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而又缺乏必要的保护措施。以致发生有女职工苯中毒的事件。

五是侵犯女职工的人身权利,非法搜身、辱骂、体罚、性骚扰等在一些外商投资企业时有发生。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强有力的执法监督机制;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够广泛;引资新建、改建企业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部分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针对上述问题,我省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着重做了三方面的工作:

第一,积极参与立法。如参与起草了《广东省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在我们的积极建议下,设立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条款。

第二,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并监督法律的执行。我们每年都举办若干次大型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政府司法部门等一起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工会的劳动监察,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第三,在外商投资企业中积极组建工会,吸纳女职工入会。目前已有62%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了工会组织。

第四,工会积极推行协商谈判和集体合同的签定工作,在集体合同的内容中必须合有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条款。通过上述工作,我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状况已有了较大改进。

工业化的发展会使女职工的劳动保护面临更多的问题,我建议:

政府有关部门应与工会合作,尽快形成政府行政劳动监察和工会女职工组织的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女工劳动保护执法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