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资本”:阻碍中国经济健康成长的赘瘤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和深化,中国国内的资本结构与产业结构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这种变化过程中,一个显著的特征是资本结构的变化支配着产业结构的变化。
调查表明,目前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主 ,要存在四种资本形态:一是国家资本,即归全民所有、由国家代表全民来支配的这部分资本。到目前为止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产仍然是中国公有财产的一种主体存在形态。二是民间资本,主要是指由中国国民私人投资而形成的资本以及没有国家直接参与的非国有资本。三是外国资本,主要是指外商对华直接投资而形成的资本,包括外商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中归外商支配的那部分资本。四是权力资本,它是一种特殊资本。目前,在中国国民经济生活中,国家资本仍占主体地位,其次是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权力资本所占比重也比较小。但从动态角度看,增殖最快、能量最大、支配力最强、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国民经济发展影响最深刻的,则可能是这种所占比重还较小的权力资本。
权力资本产生的社会基础是“权与钱的联姻"。众所周知,多年来中国一直是一个法制很不健全的国家。政治上的中央集权和经济上的中央垄断,弱化甚至妨碍了分权制衡机制的制约和约束作用,因而常常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中国实施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实行分权,包括行政上的分权和经济上的分权两个方面,目标是弱化政府部门对微观经济行为的干预力度,强化社会制衡和法律、法规对微观经济行为和政府行为的约束。由于这种改革是全面性的,它所涉及的不仅仅是某种权力以及这种权力的分解与安排,而且还涉及权力分解与安排的经济基础和制度结构的调整。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调整与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的改造与重组。在这种改造与重组过程中,个人的经济效益与个人的企业产权关系中所处的地位联系得越来越紧密,甚至出现了谁能够在个人和政府之间的谈判中和完成这种谈判以后的企业中占据比较有利的地位,即使他实际上并没有多少经营能力,但还是能够通过占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而得到一块远远超过其个人剩余劳动的“剩余”,只要这种剩余存在并具有逐渐增大的趋势,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去设法谋得这块剩余。当然,不同的人,谋得这种“剩余”的方式是各不相同的,其中,一种最典型的方式就是“权”与“钱”的联姻。
“权”与“钱”发生联姻的直接诱因是“权”本身虽然有含金量,但具有“虚拟性”,有“权”者自己的兜里未必有那么多的“钱”,特别是在我国目前条件下,国家给执权者的工薪水平还很低,因而,多数国家干部都处于“囊中干瘪"、实际支付能力低下的形态。与其处于不平等地位的是在政府部门中没有任何权力的“市场先入者”—— “大款”“大腕”。这些人兜里有钱,但手中没有政府给予的“权”。因此,这些人中的一部分人要想借助于政府的力量获得更多的政策优惠和更大“发展”,就会采取“贿赂”政府官员的方式,通过“权”与“钱”的联姻,来达到自己的扩张目标。这是一部分政府官员发生腐败的经济根源和社会根源。
但是,请注意,通过“权”与“钱”的联姻而形成的资本,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积极利用政府的“权力优势”而使自身迅速增殖的民间资本。它虽然直接构成“权力资本”得以生成与发展的社会经济基础,却不是“权力资本”本身。
“权力资本”不是依靠“权”与“钱”联姻而形成的。恰恰相反,“权力资本”是“权力资本”主体直接凭借手中掌握的某种权力(不管他们掌握的权力是来自于政府的安排、属于政府官员,还是来自于非政府的安排、不屈于政府官员、但属于“实权分子”,通过强制分割等方式,直接从公有特别是国有资本中裂变而成的一种新型超经济资本。不需要借助于“钱”的推动,而是直接凭借手中掌握的“权力”(不分大小)所具有的支配作用,通过对国有资产的直接分割和对非国有资产的直接占有而形成,是其突出特点。“权力资本”虽然与国家权力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但它与国家权力的目标截然不同,它既不关心国民福利和民族经济的发展,也不热衷于实物产业的生产经营,它所注童的是对“投机性”行业和 领域的投资,其首要目标则是实现自身的迅速增值。实践证明,“权力资本”是一种具有巨大扩张能量的、既不同于“民间资本”、也不同于“国家资本”的“超经济资本”,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权力资本”都是对公有资产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一种“异化”。它是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由于制度和体制不健全、政府职能不明确、市场行为不规范以及政府部门和(公有)企业中少数执权者渎职的产物。
在国民经济从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权力资本”具有迅速扩张的“亢进倾向”和极强的“示范效应”。这是由“权力资本”的形成比其他任何资本的形成所需成本都低、而收益率却特别高决定的。只要给定“权力”转化为资本的制度和体制条件,在政府部门和公有特别是回有企业中就总能够滋生出一些依靠权力攫取和强制分割公有特别是国有资本的人来。尤其是当人们还普遍把国家看作各种利益冲突的调解人和市场交易规则的监护人而忽视少数不法分子的渎职行为时,这些深藏于政府和企业内部的渎职者就必然要尽其所能地从事攫取和强制分割公有以及国有资产的勾当,因而,必然导至公有以及国有资产不断被“异化”、助长“权力资本”的迅速磁生。
“权力资本”的恶性发展,除了来自制度和体制还处于转轨状态、存在某些管理真空等方而的原因以外,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经济运行过程缺乏制衡机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里说的制衡机制,既包括制度制衡和体制制衡,也包括组织制衡、法律制衡和利益制衡,还包括市场行动为主体的行为制衡。目前,中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几乎没有这些制衡,或者即使有,制衡的力度与制衡对象的能量也完全不对称,制衡力度过小。从这个角度看,中国面临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权力资本”的存在及其恶性发展,必然会严重损害中国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成长。这是因为,第一,“权力资木”是一种纯粹的“超经济资本”,具有巨大的投机性。应当明确,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范围内,“投机”并不总要坏事。行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投机”还是促进资本流动和生产要素有效配置与组合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热衷于“钱币游戏”的“过度投机”,必然会不断滋生腐败,助长“经济泡沫”,严重妨碍、甚至损害国民经济的健康迅速成长。
第二,“权力资本”是一种“超经济爆利资本”,具有极强的“示范”作用。“权力资本”一经形成,它就会以极快的速度发展,并在国民经济生活中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其他各种类型的民间资本、甚至已经实行“承包制”的国有部门或企业,都会迅速模仿,以各自认为机会成本较小的方式,针对“权力资本”未触及的领域或某个方而,在机会收益最大的强热刺激下,发动主动进攻,以樱取类似于“超经济暴利”的各种“剩余”。由此,“投机”就会在全社会盛行起来,“空手道”将支配人们的市场进入行为。其结果是,能够踏踏实实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资本数量将大大减少,不择手段地挖取各种“剩余”的投机行为将愈演愈烈,产业结构将因此而发生向投机产业的过渡倾斜,国民经济持续高速成长的后劲将迅速丧失,已经发动起来的国民经济的高速成长过程将受到严重损害。
第三,“权力资本”又是一种强烈的支配政府倾向的资本,具有极大的侵蚀性。众所周知,国家的意志最终是通过政府、政府又是通过当政的各级官员来贯彻和实现的。国家的公正性产生于它的超脱性:国家是凌驾于各种社会组织之上的一个超经济强制机构,它不寻求自身独立利益,本身也没有任何独立利益可言。然而,当执行国家意志的各级官员受到各种形式的资本的包围、特别是受到“权力资木”的包围的时候,一场“包围”与“反包围”、“贿赂”与“反贿赂”、权力的“分割”与“反分割"的斗争,就在一片“经济腾飞”的“喧闹”声中开始了。在这场斗争中,少数人将充当主动分割资本的角色,并逐渐蜕变为“权力资本”的化身;多数人则常常在一片抱怨声中固守其本,出现工作低效率甚至无效率倾向;真正头脑清醒、能够冷静观察、忧国忧民、并为了全民族的利益而继续积极开展创造性工作的人,将是少数。在这种情况下,公平与公正将成为社会经济运行过程的陪衬,正当的市场行为往往残遭冷遇。因此,毫不奇怪,“权力资本”猖獗的经济,将永远不可能是一个能够使国民经济实现持续高速健康成长的经济。
综上所述,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的发展,说到底就是这个国家的民族经济的全面发展。中国上千年的古代文明史和近几十年的经济实践都充分表明,国民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有资金的支持、以产业结构的优化为共础,而且需要有制度的支持。“经济关系的权力化”和“权力资本”仍恶性发展,是制度非优、体制不健全的表现。当一个国家的民族经济发展受到“权力分割“行为的影响、甚至受到“权力资本”支配的时候,这个国家的经济将失去健康成长的制度前提和产业结构基础,其国民经济也就不可能实现持续高速成长。根据中央的战略部署,中国将全面展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改革。企业改革的全面展开,意味着新经济体制的经济基础将普遍形成。为顺利实现这项改革,首先要进行企业资产的全面评估和各项产权的界定。这种评估和界定的过程,既是一个铲除“权力资本”衍生根基的过程,同时又给“权力资本”谋求资本扩张提供了一个新的机会。因为,前者是一个长过程,后者是一个即时见效的短期过程。因此,在这一改革过程中,我们特别需要对“权力资木”的衍生与扩张给予高度瞥惕和重视。我们一定要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合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强化制衡,坚决抑制和铲除“权力资本”。从发展的角度看,这是保证中国国民经济在进入21世纪的时候不掉队、并顺利地重新走上健康高速成长的快车道的一个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