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区委区府作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规定

最近,肇庆市端川区委区政府就进一步加强经济管理,强化监督机制,避免和减少在经济工作巾的失误及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生,作出如下规定:

对经济活功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企业党组织要参与重大经济决策,每年要组织工会委员、职工代表对生产经营、劳保福利进行检查,并反馈给领导班子。

法人代表要定期向职代会报告生产经营情况,发挥职代会对企业质量、经营、财务和奖惩的参与及监督作用,而且每年要在职代会上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实行股份制的企业,董事会每半年要向股东大会报告生产经营等情况,监事会要加强对企业的决策、生产经营、财务和管理情况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资金使用申报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对投资或技改达到规定数额的要分别报区委区政府或主管部门的领导审批。

对基建施工发包项目;土地和物业的买卖、租赁、转让;引进设备和购销大宗商品彴谈判,要坚持两人以上参与;以上在合同签订前,必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依章办理。

法人代表每半年要将经济活动、财务收支和领导接待费收支情况向职代会或股东会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亏损企业和职工收入低于全区职工收入的单位,不参加赞助;不论哪个单位,确需参加赞助的必须经领导班子确定。

领导班子成员不准将近亲安排在本单位或直辖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和掌握人财物等重要岗位,更不能在经济活动中谋取私利。

对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给予党纪政纪或法律处罚。

(覃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