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
深工[1999]25号
私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郘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几年,我市的私营经济发展迅速,为特区的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私营企业的职工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他们的政治地位和合法权益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促进私营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合作共事,共谋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央统战部、芳动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和开展工会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快我市私营企业工会组建步伐,加强私营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紧私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把私营企业的职工组织起来
l、《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私营企业职工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私营企业必须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凡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生产经营活动比较正常,职工队伍比较稳定的私营企业,都应按照我国的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的工会组织。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员会选举产生。会员不足25人的,设主席、组织员--人。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也可由几个企业依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组成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女职工较多(一般在25人以上)的企业应同时成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私营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后,其工会主席是该企业工会社团法人的法代表人。凡不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定组建的组织,不得以工会名义开展活动,不能行使工会职权。
2、凡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企业连续工作半年以上或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同的职工,本人自愿,承认《中国工会章程》经本人申请,工会小组讨论通过,本企业组织批准,均可加入工会成为会员。
3、私营企业工会工作和活动以业余时为主,如确实需要占用生产时间,工会干部事先征得企业的同慈,企业应支付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工会干部以兼职为主,如需设立专职人员,由上一级工会和企业商定。但职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应设专职工会主席。
4、建立深圳市私营企业工会(联合会)徘委员会,对全市的私营企业工会进行指导和管理,各区、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的伴也可建立相应的工会组织。
5、必须依法保护私营企业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企业应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为工会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办公场所、设施及其他必要素件。工会主席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他们在仕眠期间无违法或个人严重过失,企业不得解像其劳动合同。工会主席、副主席因工作需要骨离工会岗位,须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同意。
6、企业在歇业、解散、被兼并或破产时,企业工会的撤销或合并应报上一级工会备案。工会组织合并,其经费、财产归合并后的工会祈有;工会组织撤销或解散,其经费、财产由上级工会处置。私营企业工会会员,因合同期肖、解雇、自动离职、企业歇业、破产等原因失业,保留会籍,免交会费。若在有工会组织付单位重新就业,即可恢复会籍,参加工会活动。
二、以贯彻《劳动法》为重点,开展工会工作,共谋企业发展
7、私营企业要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行设法规的规定建立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制仇企业经营者与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应杯”依法办事、平等合作、协商一致、利益贵倾、权利与义务相结合”的原则,就有关劳袜酮、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方面应享有的权利和待遇等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并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笠订集体合同,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增进双方合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商谈判的具体办法,事先由工会与企业商定。企业应为工会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方便条件。上级工会要指导和帮助私营企业工会搞好协商谈判工作。
8、私营企业要建立健全职工参与企业管埋的制度。工会要引导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法规参与企业管理,同时要支持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教育和引导职工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完成生产任务,为企业发展做贡献。工会要采取多种形式,会同企业对职工进行文化、技术、业务教育和培训,开展以“双爱双评”活动(即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评爱企业的优秀职工,评爱职工的优秀经理)为主要内容的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9、私营企业工会要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指导和帮助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要依法对企业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凡发生企业或经营者侵犯职工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行为,工会应依法与企业交涉,直至要求有关部门处理。私营企业工会要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调解决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10、建立工会组织的私营企业应依据《工会法》的规定,按本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每月足额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会员以本人工资收入的0.5%交纳会费。企业工会留用的经费,要保证用于开展工会活动,并接受本级工会经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指导和监督。任何企业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拨缴工会经费。
三、加强领导,紧密配合,保证私营企业工会依法开展工作
11、要加强对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有关部门和工会应充分认识做好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认真扎实地做细做好。工会与有关部门之间要定期互通情况,加强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今后,有关部门在评选先进私营企业、先进经营者时,应把企业是否依法建立工会、支持工会工作,企业劳动关系是否稳定作为重要条件。
12、各级党政有关部门与工会要加强合作,在检查、部署私营企业有关工作时,应同时检查私营企业工会的组建工作;在确定私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时,一并考虑工会主席人选。各级统战部要支持总商会做好私营企业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督促他们支持工会组织建立和依法开展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私营企业协会的指导,并支持工会工作,在进行企业年审时,要把是否建立工会组织作为一项内容,敦促未建立工会的私营企业,尽快建立起来。私营企业协会要宣传、督促私营企业经营者,支持和协助组建工会和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私营企业劳动用工、职工的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生活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工会,对侵犯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查处,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3、各级工会要深入私营企业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出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规划、措施,明确目标吨圭抓好典型,加强督促检查。对已组建工会组织的,要着力做巩固工作;对工会组织建设`的,要选准工作的重点和突破口,采取措陷快组织建设的步伐。
14、要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逐步使私营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走上相化、制度化的轨道。加强对私营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提高其思想和业务素质,促进私营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
深圳市总工会
中共深圳市委统战部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深圳市劳动局
深圳市总商会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