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和完善“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
江办发[1999]15号
各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副处以上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的精神和江总书记提出的要继续推进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的指示,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搞好企业的民主政治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公有产权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全面推行和完善“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企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改事、发展和稳定。为此,对推行“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以邓小不理论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以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管理制度”为原则,公开企业办事制度、深化企业职工民参与民主管理工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推进我市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人开展。
二、实施意见
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推行完善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公开的内容:厂(企)务公开的内容要站合企业的实际,把上级的确求切身利益的问题、企业领导干部洁自律和法允许公开的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的问题公开广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十项:
(1)涉及企业改革发展题
如企业改革、兼并、联营出售、职工下岗和再就业等方案,以及年终指标、年初工作计划安排、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及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方案的实施情况。
(2)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的热点问题。如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基建工程承发包、招工聘干等规章制度、工作标准、操作程序、运行结果等。
(3)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如业务招待费开支交通工具的购买及使用、通讯工具的使用及话费补贴、工资(年薪)、奖金、住房分配、补贴等情况
(4)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情况。按照职代会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制度和程序进行,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开。
(5)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如住房制度改革、分配方案,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交纳和使用,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等情况。
(6)企业经济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7)企业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8)企业向社会捐赠、赞助财物的情况。
(9)企业盈亏情况及亏损原因。
(10)企业认为需要公开和多数职工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形式:厂(企)务公开的形式要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和有关规定要求,遵备可行、实用、便捷、有效的原则,灵活多样,因地制宜。(1)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依照有关法律和文件的规定,通过每半年一次的职代会或临时召开职代会,将上述有关事项分别向职代会报告,提交职代会事议、事查。(2)定期召开党政工联席会或职工代表联席会。由厂务(经理)公布工厂(公司)情况,接受监督。(3)在厂区设立公开栏或公开墙、黑板报等,定期公开有关事项。(4)通过书面材料,如发放通知单、会议纪要、明白帐等形式,让职工了解实情。
(三)公开的原则:凡是公开的内容都要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到合法合理。涉及国家秘密、科技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应公开的内容,不得随意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厂(企)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通过法定的程序作出符合实际的决策。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议案,应事先发给职工代表预审。对各项决策的实施情况要及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或通过设立意见箱等方式收集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条件不成熟的要作出解释和说明,求得职工的谅解和支持。
(五)公开的时间:根据企业的实际,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并按职代会召开的时间和程序进行。属于日常规范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的工作及时公开。
(六)验收的标准:
(1)党政领导对“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高度重视,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推动了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领导班子成员无发现严重违纪案件。
(3)干群关系融,大多数企业职工对企业领导表示满意。在民主评议中,厂领导班子成员称职率达100%。
(4)有利地调动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保证他们按照《企业法》和《公司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5)企业改革成效显著,职工情绪稳定,经济效益增长。
(6)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市成立厂(企)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吕德培任组长;黎兆元(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袁立中(市总工会主席)、陈华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容敏坚(市直工业党委副书记)任期长;赵翠玲(市总工会副主席)余泽云(市纪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卢德政(市财贸委任)温东远(市交通委党委副书记)赵启豪人市建委副主任)杨志松(市人事局副局长)唐号霖(市资产办副主任)李俭光(市纪委调研室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由赵翠玲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市委、委组织部、经委工会、资产办人组成。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领导组的指导意见;负责厂(企)务公开的试点广经验交流和检查验收工作;调查研究了掌握全市推行厂(企)务公开制度的情况,导小组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领导组名义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
四、工作要求
各级党政领导要把“厂(企)务公开、民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纪检监察织、人事、工会等部门通力合作,职工群众联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总体要求是:导要重视、工作要规范、效果要明显。在深化认识的基础上,要落实责任,加强指导,抓好典型宣传成效,搞好总结,强化监督,达到完善管制度,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为此,要做好儿工作:
1、各市、区和江门市直各战线要制定工作方案,并确定2-4个试点厂企的名单,于6月15日前报市小组办公室。
2、试点工作要在今年10月底完成,并经验总结,领导小组将选择部分企业抽查。
3在试点基础上,今年底全面铺开,力争年6月底基本完成厂(企)务公开的工作,转入到巩固提高阶段。
4、 各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市直各战线要分别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抓法项了作,有干部具体抓落实。领导小组名单及办公室组成情况,请于6月15日前报领导小公室。
中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