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亮点提要
一、大力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
○ 高技能领军人才包括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以及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认定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 各地要设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窗口。
○ 探索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 纳入党委联系专家范围。
○ 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合理确定年资起加点和工资级差。
○ 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鼓励各类企业设立特聘岗位津贴、带徒津贴等,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
二、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 指导企业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
○ 鼓励企业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分配形式。
○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分配要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
○ 制定企业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
○ 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方式。
三、支持技术工人凭技能提高待遇
○ 引导企业制定技术工人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发挥工会支持、监督和共青团动员、组织作用。
○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按规定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技术工人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 探索“互联网+”远程职业培训新模式。
○ 推动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加大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青创先锋工作室等建设力度。
四、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
○ 健全技术工人评价选拔制度,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
○ 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评价并落实待遇。
○ 鼓励企业拓宽技术工人晋升通道,探索设立技能专家、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
○ 制定出台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围绕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组织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
○ 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对优秀选手给予奖励和荣誉激励。
○ 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在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 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制定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或认定的政策。
○ 鼓励企业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 加强劳动执法监察,确保技术工人休息休假权利。
○ 建立优秀技术工人休疗养制度,定期组织、分级实施休疗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