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资关系状况的调查报告
最近,我们根据省总关于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障状况调查方案的统一部署,对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关系状况和职工劳动权益的保障,及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了专题调研。
我市选择了斗门县白蕉、井岸、乾务、五镇,香洲区的前山、南屏、唐家、金鼎镇共个镇作为这次调研的单位,并在每个镇选家外资企业作为重点调研单位,这些企业戌是珠海世纪打印机配件厂、德光电子、丽科技集团公司、欧门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唐发制衣厂、宝马针织厂、青木机电有限公司、富升塑胶厂等八家企业。我们采取座谈会、职工个别访谈及发放职工个人问卷调查、企业调查问卷和镇基本情况调查表等形式开展调研。共发放职工问卷180份,收回116份,收回率87%。与此同时,省总调查组与我会一起于10月18日至20日对香洲区前谍的三家外企进行了重点调查,通过与企业负责人对话,职工个别交谈和实地查看企业的厂房、职工食堂和宿舍,了解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员工的权益保障状况和贯彻《劳动法》的情况。
一、职工权益保障情况:
(一)《劳动法》宣传贯彻的比较好。
《劳动法》颁布实施巳有五周年,在这五年里,经全市各级工会、劳动行政部门的大力宣传,《劳动法》的普及率较高,在企业巳深入人心。这次调查无论是企业老板,还是企业的员工皆知晓《劳动法》,尤其对《劳动法》中的主要条款比较熟悉和了解。
(二)企业领导和职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省、市两级调查组会同香洲区总工会,对前山镇的亿利服装有限公司、丰达制衣厂、康发制衣厂的职工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三家被调查的企业至今没有发生过一起重大的劳资纠纷,每当企业遇到劳资纠纷发生时,企业老板都有运用《劳动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由于劳资双方自觉地运用《劳动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劳资双方的矛盾能够解决在萌芽状况,避免出现重大的劳资纠纷。
(三)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职工的生命和健康有保障。
这次被调查的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状况比较好,通风设施比较齐全,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职工普遍对劳动安全状况比较满意,这些被调查的企业近年来很少发生工伤和职业中毒等事故。
(四)职工的工资有保障。
当前我市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经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但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未发现拖欠工资现象,只要到了规定的时间工资都能及时发放,工资发放的标准符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水平一般在600至700元之间。
(五)职工的生活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被调查的企业都设有职工食堂、职工宿舍,如康发制衣厂不但有职工宿舍,还对夫妻职工安排夫妻房。每个企业饭堂的饭菜质量有保证,价格较便宜,职工宿舍一般都安有吊扇、电扇。通过调查,这些企业的员工对企业的生活保障比较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
(一)加班时间过长时有发生。
这次被调查的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生产,以订单来安排生产,每家企业一年之中有好几个月属生产旺季,在生产旺季时,这些企业每天要加班平均3.5个小时。基本上没有星期天休息。像亿利服装有限公司每星期只有第四天的晚上不加班,及每月15日发工资的时候放假一天,其余的晚上都有加班,经初步统计,有的职工在生产旺季时一个人要加班达130多小时,加班时间过长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但是没有职工投诉,一了解才知职工愿意加班赚点钱。
(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不准确
被调查的企业职工大都实行计件工资,在加班时间里仍然以计件工资为准,与正常工作时间内没有什么区别。像亿牙伈司在加班到晚上9:30分以后只有补助0.8元和夜班补助共2.8元,其它的都设有,这样做实际上变相地降低了职工的工资。有的职工一个月的工资连加 班费算在-起也只有600至700元,如扣除加班工资,一些职工的工资达不到我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加班工资又没有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来计算核发,这个问题是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最突出的问题,而职工对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不很清楚。
(三)劳动合同签订率比较低
被调查的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仍侨存在有的职工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像康友制衣厂,只有珠海户籍的老工人签有劳动合同,其它工人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职工人数占该厂绝大多数。没有答的原因一是职工不愿受约束,想走就走,想来闵来。二是企业不愿支付更多的费用。
(四)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落实得不够好。
这些被调查的企业普遍存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了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没有产假工资、生育费用不报销。
企业的做法一般是让怀孕的女工辞工或给女工放长假,而女职工特别是外来女工一旦得知怀孕,唯一办法就是辞工回家生小孩,根本没有想到自己依法应享有“四期“特殊劳动保护。
(五)社会保险参保率不高。
通过调查这些企业大都只参加了工伤保险,其它诸如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一概没有参加,根据广东省和珠海市的有关规定,外来务工人员不但要参加工伤保险,还要参加养老等保险,这些企业的老板也知道有这样的十分钟定,但他们认为外来工流动性大,交了也是白交,普遍存在观望的心理。
(六)工会组建不平衡,存在不少困难。
这次被调查的企业有一半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个别企业在当地是有一定影响的外资企业,不组建工会的原因有多种因素,主要一是成立工会后要依照《工会法》缴纳召令经费。二是外商存有一种怕工会带领职工,与外商对着干的错误认识。由于这老原因导致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组建步伐缓便,阻力重重。我们通过调查,凡成立工会组伙的企业,外商都比较重视发挥工会的作俐,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与企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由于劳资关系和谐,这些巳成立工会的外企,很少发生重大劳资纠纷。
三、建议
(一)加快新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步伐,将广大职工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
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在稳定劳资关系方面有着其它部门无可替代的作用。市总为了加快新经济组印工会组建的力度,在自身人员、编制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临时抽调人员专门负贵新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而有序地进行。加强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有利于团结广大职工群众,有利于协调费资关系,有利于经济稳定的发展。需要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紧密支持,真正落类机构、编制,使工会组建工作有保障。
(二)正确处理吸引外资和加强管理的关系。
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是我国一项基本政策,它有利于珠海市对外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吸引外资后如何加强的,为外商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是一项紧追而需解决的课题。而加强工会组建工作是加强外企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在我市一些颇有影响的外资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完全处于停滞状态,有关部门对工会组建持观望和不支持态度,怕影响吸引外资,更怕外商离开珠海。工会组建是依法进行,任何一家外企都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吸引外资与组建工会不矛盾。相反,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会能够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努力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稳定,才能更好地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提高珠海投资环境的质量。
(三)加快欠薪保障规定的制定工作,妥善处理企业拖欠工资的行为。
企业拖欠工资,近年来大有越演越烈的趋势,企业拖欠工资固然与大环境有关,但更多的企业一旦发生拖欠工资不是积极想法去解决,而是转移财产,更有的一走了之,把责任推向社会。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就有131家企业拖欠工资,拖欠金额达824万元。职工对企业工资解决无望后,纷纷跑到工会、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特别是每逢遇到元旦、春节等节日时,如不及时解决,务必会影响社会稳定,而且被拖欠工资的职工人数众多,始终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隐患。因此,应加快立法,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工会法》的执法力度,建议市人大尽快将《工会法》的检查列入议事日程。
实践证明,人大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执法检查,非常有利于推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贯彻,容易引起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重视。新《工会法》自92年颁布以来,至今没有纳入市人大的执法检查的议事日程,我们认为通过对《工会法》的执法检查,可以进一步摸清我市工会工作的现状,工会组建工作难度在哪里,应采取什么措施解决。同时促进企业依法缴纳工会经费,促进各级工会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