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煤炭企业再就业工程的几点思考

随着省属煤炭企业转换机制、减人增效重要举措的实施和衰老矿井的报废关闭,下岗待业人员逐年增多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现实。能否解决好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间题,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解困脱贫和矿区稳定,应当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

近年来,省属煤矿普遍陷入困境,原因在哪?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煤炭生产与销售中存在严重的无序竞争是其外部原因,但从煤矿内部看,关键所在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用人多、交流低、成本高的问题。因此,煤炭企业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把减人提效作为解困脱贫的主线来抓,即围绕减少吃原煤成本人员、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主题采取解困措施。

把富余的人员减下来,这当然是企业改革的成绩。但纯碎的减人不是改革的目的,让富余下岗人员再就业,得到重新安置,获得新的生活出路,并在劳动中不断提高收入水平,才是我们减人提效的根本目的。这是因为减人越多,矿区的安置压力就越大。如果减了人,分流安置工作跟不上,不仅会给职工生活带来困难,而且会造成矿区的不稳定因素。

为解决富余、下岗人员的分流安置问题,省属煤炭企业在省政府、省煤炭总公司的重视支持下,近年来采取人员外输、劳务输出、内部调剂、发展多种经营等有效措施,使数千名富余、下岗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其中仅人员外输一项,从1995年下半年到1997年底就累计达1951人。应该说,煤炭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下岗人员的工作是取得了很大成绩的。但是,由于省属煤矿部分矿井先后报废关闭,一大批成建制的矿工队伍下岗待业,使分流安置再就业间题的解决难度加大,而煤矿自身又受亏-损严重、资金紧张等因素的限制,难以开辟适应职工、尤其是适应关闭井矿井下职工再就业的渠道,以致使数千名的下岗人员难以实现再就业,仅梅田矿务局至97年底就有待业人员2017人。

煤矿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不好,职工收入较低,且常被拖欠工资,职工生活本来就比较困难。职工一旦下岗,收入明显减少,待业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就更为艰难,有相当数量的职工生活水平已低于矿区所在市划定的贫困线。据梅田矿区工会去年底的调查统计,该局人平收入低于140元以下的贫困户达3175户,占职工家庭总户数的39.6%。贫困户中有相当一部分家庭的子女仍在校读书,需要支付昂贵的学费,这对本来就难以维持家庭生活的贫困职工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无论他们怎样勤俭节约,也都难以维持最低的生活。

许多煤矿职工在谈到现在的就业与生活状况时感叹地说:“我们这些在煤矿干了大半辈子的人,过去年轻时,为了发展国家的煤炭事业,工资不高也在井下拼命大干流大汗,现在年纪大了身体差了调到地面干,矿上效益不好,生活过得艰难不说,还时时面临减员下岗的处境,想起来真让人心酸”。

随着国有经济从省属煤炭行业逐步退出决策的实施,还将会有大量富余人员从岗位上退下来。据有关部门估计,今后三年省属煤炭企业有一万多人需要分流安置。一万多人是一个庞大的劳动群体,要求再就业的形势是严峻的。近年来一些矿区由千再就业问题和生活保障问题而引发的职工上访增多和偷盗案件增多现象,应当引起领导者的注重。各级领导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保稳定顾大局的高度,从关心群众生活的高度,去认识分流安置工作性,满腔热情和极端负责地去做好再就业工作。

(二)

煤炭企业在实施再就业工程中,通过前几年的努力和探索,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也反应了一些深层次的难点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

1、多种经营投入资金难。发展多种经营是煤矿企业转岗分流人员的一条重要途径,但是,由于煤矿经济效益不好和“三角债”拖限款,企业资金极度紧张,职工工资不能按发放,简单的再生产也难以为继,对多种经荷的投入也就没有经济基础。所以,近年来员煤矿基本上没有财力去上多种经营新项,只能对原有的多经项目进行调整。多种经设有什么发展,也就制约了富余下岗职工在业内部的转岗分流。

2、半路出家转行难。煤炭生产的行业特性和煤炭职工技术、技能的单一性,使煤矿业的转产转行十分艰难。一方面,从技术干队伍来说,绝大部分是采矿、地质、测量等面的专业技术人员,而煤矿要转产科技含量滴和附加值较高的建设项目,人才严重短缺。另一方面,从工人队伍来说,绝大部分人从事井下采、掘、砌、修、通风和地面、井运输等工作,他们的技能、技术离开了矿井产,就基本上没有什么用场。因此,省属煤漕些年的转产项目主要是办了一些水泥厂、砖厂和以销煤为主的实业公司,一些二级生兰矿也多数是办了粗重活的打石场。这些打石油于管理不善和市场销路不好等原因,至今溃自生自灭,不但没有安置多少人员,反而怢了一大笔资金。

3、观念陈旧更新难。煤炭企业长期处于伐i经济条件下,几十年国有大锅饭体制下形克的旧观念在相当部分职工中根深蒂固。近些涞,尽管思想教育年年抓,转变观念月月讲,但时至今日,仍有不少职工在心理素质、思想观念上存在的误区与现实需要发生错位,主要表现在:一是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有的人认为,进了矿山门,就是国家人,反正你要给我解决工作,因而下岗后不是积极主动自找就业门路,而是三番五次找领导要求安排工作。二是择业观念陈旧。有的人采用“排队法”,即先国有,后集体,没有办法才干个体,把职业分成三六九等,从而使再就业者自身作茧自缚。三是择业的主观要求脱离实际需求,那些要求“体面、钱多、活轻、家近"的过高期望值无法实现时,就宁愿到外面打工。这些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旧观念,给煤炭企业的人员分流、改制解困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思想障碍。

4、地处偏远谋生难。煤矿企业基本上都是在山高路远偏僻的山沟沟,远离城市,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职工一旦下岗,自谋生路确实不易。在矿区范围内自干摆摊小卖或干修理、理发、开饭店米店之类,当然也可以,但毕竟由于矿区人口不多,职工收入少消费低,不可能容纳众多的下岗职工去从事这类服务行业,更何况还有社会上的其他待业人员在这个行业中竞争呢?想离家外出打工谋生,又往往由于用工信息闭塞和用工渠道不畅通,使相当一部分下岗职工得不到再就业的机会。

5、面大人多求职难。近年来,农民进城热流不减,下岗职工日见增多,劳动力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有专业技术、懂管理的人才供不应求,技能单一的普通劳动者供大千求,煤矿下岗职工因自身素质不高等原因,求职难也就成为客观存在的现实。在煤矿,由于企业开办时间长,本来就存在人员老化的问题,所以在下岗职工中普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和技能单一的情况,他们在再就业的竞争中不可能同有文化、有技术的青年一代相比,处于劣势是必然的,不少下岗职工正是由于年龄偏大和缺少多面技能而失去了一次次再就业的机会。

(三)

国有经济逐步退出省属煤炭行业已成定局,减人提效下岗人员增多已是大势所趋,再就业这道难题不解答不行,不解答好也不行。等待、观望无济于事,迟疑、怨艾更无希望,唯一的出路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大胆创新,勇于开拓,搞好再就业工程。为国家、社会做出新贡献。为人数众多的下岗职工开创出新生活天地。除此,我们别无选择。

1、加强思想教育,转变就业观念。观念是行动的先导,煤炭企业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引导职工重点从三个方面转变观念:一是转变捧“铁饭碗"才算就业观念。要引导职工认识到,随着国有经济退出煤炭行业,企业已没有“铁饭碗”可言,无论在哪里做工挣钱都是就业,从而自觉地树立全民、集体、合资和个体等全方位、多层次的就业观,面向所有岗位寻找就业门路。二是转变依赖企业安排再就业的观念。要引导职工认识到,市场经济始终遵循其自身的规律运行,优胜劣汰、竞争上岗已是改革所向,必须抛弃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等靠要的思想观念,树立路要靠自己走、业要靠自己谋的自主进取观念,面向市场发展寻找就业路。三是转变”从一而终"的就业观念,要引导职工认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下岗失业不可避免,一个人在一个行业、一个岗位干一辈子的时代已经过去,每一个人都要接受市场的挑战,在尝试、碰撞中寻找自己的最佳定位,自觉树立岗位无贵贱、行行出状元的就业观,打破行业界限寻找就业门路。就业的观念转变了,就业的道路也就宽广了。

2、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再就业工程的顺利实施。一是各矿务局和二级单位都要成立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班子成员主抓这项工作。二是各矿务局要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并赋予其下列职能;再就业工程的计划制订和实施组织;下岗职工的转业转岗培训、技术咨询指导;再就业的中介服务,包括人员外输和劳务输出的介绍、推荐与组织;再就业基金的筹措、管理、使用;下岗职工兴办经济实体的组织管理;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

3、政策扶持、导向,促进职工再就业。从政府部门来看,一是应在下岗职工开办社会服务性项目、发放营业执照、减免各种税费、职土地设施占有、项目启动贷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尤其是经营网点在试运行期间,应减的免一些税费。二是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安置煤岗矿富余、下岗职工。前些年,省政府动员并采助取行政措施,向省内十多个主要城市分流安置煤炭企业富余人员的举措,受到群众好评,人不们期望继续延续。三是鼓励职工买断工龄,政府拿出一笔钱,一次性付给职工工龄补偿费让他到社会上自谋职业,四是完善有关养老保险政策。下岗职工无论以何种方式实现再就业或不再就业,过去的连续工龄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其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从企业自身来看,一是可以对男性45岁、女性出下的下贵和工相据白原原时在保留其退休、住房待遇不变的情况下,发给一定的再就业费用,鼓励自谋职业期间,在自谋职业,个人缴纳全额社保金,到其法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二是控制计划外用工。一些煤矿一方面是下岗职工骤增,一方面又大量雇用农民工、临时工,加大了职工再就业的压力。所以要从整体上采取一些宏观调控措施,控制编外用工。煤矿新建项目施工、投产,要优先安置内部富余下岗职工;三是从政策的倾斜上导向,采取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加适当行政强制的内部调剂办法,做好二、三线富余、下岗人员充实一线的工作。

4、广筹资金,建立专门的再就业基金。再就业工程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因此,再就业基金提到日程,难点是如何筹措,笔者认为可通过如下渠道:是政府财政拨给一部分;二是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多渠道筹措一部分;三是分流富余职工的单位拿出一部分,即按一定人均额度缴纳职工安置费;四是企业职工个人缴纳一部分,即由企业按职工个人工资总额的0.5%至1%提取职工行业保险金用于再就业;五是破产企业从土地转让和变卖资产的收人中缴纳一部分安置费。筹措的资金应实行统筹安排、严格管理、上级监督、专款专用,优其是对职工工资中扣除的那部分应作广泛宣传,使职工明白此项基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发展产,拓宽就业渠道。数年实践证明,煤矿企业的再就业工程,由于受资金、技术等条件的限制,不能再走多上多种经营项目、扩大生产规模的外延发展来安置人员的老路子。根据煤矿地处山区、农村的特点,再就业的重点应放在发展第一产业上,这是一条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安排再就业人员多的有效途径。前不久,省煤炭总公司制订了关千在矿区发展种养业的意见,各矿务局也制订了实施方案,拟充分利用矿区现有闲置的厂房和土地,发展养殖种植业。思路对头,关键是如何抓好组织管理与措施落实。

当前,尽管煤炭企业职工就业工作压力大、困难多,但困难与希望并存,只要我们抓住机遇,上下配合,群策群力,努力探索,一定能走出多条适应职工再就业的路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