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滨海:建“职工评价组”管住企业“任性”决议

《工人日报》 / 2018.03.29




去年4月,江苏省滨海县总出台《关于建立企业民主管理职工评价制的意见》。该企业民主管理职工评价主要有建立专业评价组和企业行政方定期述职、召开职工座谈会、实行投票表决、利用网络互动等形式,目前已对全县企业的117项行政行为进行可行性、科学性、合法性等综合评价,共有12个企业的28项行政行为被评价为不过关,被暂缓执行,把好了企业行为实施前的第一道“关口”。

《意见》规定,企业行政方每半年召开一次述职评价会议,由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对其述职事项进行评价。去年,全县有17个企业34名行政管理人员因述职测评满意率低于70%而被诫勉淡话,有6个企业的13名行政管理人员测评满意率低于60%而被调整岗位。

《意见》规定,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投票表决,凡是职工共决得票数低于80%的,方案无效。全县有6个企业的改制方案、9个企业的17项规章制度、23个企业工资协商的意向书,因未获职工大会共决通过而被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