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

《工人日报》/ 2018.03.27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高技能领军人才,进一步完善了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特别是突出工资激励和技能提升,强化评价使用激励,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  

《意见》提出,以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为重点支持对象,全面加强对高技能领军人才的服务保障,提高其政治待遇、经济待遇、社会待遇水平。

《意见》鼓励企业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经济待遇。

与此同时,高技能领军人才的社会待遇也将获得相应提高。包括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在购(租)住房、安家补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实施积分落户城市重点考虑高技能领军人才落户需求并放宽落户条件限制,对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困难的企业保障高技能领军人才稳定就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