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暖风、清风一起吹

去年底,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的各项开支再次做出明确规定,将工会经费覆盖范围首次扩大新增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

很快,各地也在原有基础上,推出了新的福利标准。在咱们广东,省总工会就出台了《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职工集体福利项目包括过节类和慰问类两大项,过节类福利指国家规定的七大法定节日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等。

两份规定出台在岁末年初之际,又在会员福利支出方面有所拓展,可谓充分释放了政策善意与暖意,无怪乎赢得了一片叫好声!

制定新标准,其实是给会员福利开列了一份依法依规、操作性强的“白名单”。正常的职工福利,是社会发展、国家责任的应有之义。正常的会员福利,是工会关心会员的题中之义。全总、省总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这种与时俱进的积极作为立即受到广泛赞同与欢迎。这也说明,只要依法依规,就能够在保障职工正常福利与正风肃纪之间找到清晰的界限,让暖风与清风一起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