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工报》/ 2018.02.07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工伤保险省本级统筹浮动费率管理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省本级参保单位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费率最多下浮50%,预计为企业减负近1.2亿元,惠及5000户参保企业和63万名参保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