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工工资支付将每年考核 得分垫底市县将被约谈
《河南工人日报》/ 2018.02.03
《河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称《办法》)近日印发。根据《办法》,河南省将每年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
《办法》明确,对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的,考核得分排在全省后两名的;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追究责任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将由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对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此外,考核结果还将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通报,并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