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以砖抵薪”引热议

2月1日《工人日报》报道了“江西28名农民工被欠薪老板以29万块砖相抵”的新闻,引发关注。媒体认为以砖抵薪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网友则呼吁关注农民工欠薪事件,实物抵薪不可取。


事件始末

江西南昌新建区流湖镇义渡宋家自然村的宋家砖瓦厂28名农民工被欠薪,老板以29万块砖相抵, 在法院及当地政府帮助下,留守砖厂的4名农民工终于把砖卖完了。

媒体评论

以砖抵薪并非无奈之举

《福建日报》

以砖抵薪看似维护了工人的利益,实则违反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还应看到,工人都能够将砖销售出去,砖厂老板不可能也不会做不到。由此可以判定,以砖抵薪并非无奈之举,不值得提倡。

这实质上是转嫁企业经营风险

中工网

律师表示,《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也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属于强制性条款,即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也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再者, 劳动者与企业的地位并不平等。表面上双方协商一致,实则劳动者是迫于企业压力不得已而为之。所以, 用实物抵工资是不合法的。”

“用实物抵扣工资实际上是将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法院可以将查封的公司财产进行拍卖,将所得价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法院的方法不是很完美

中青网

法院也是好意,毕竟让农民工拿到了欠薪。但是这样的方法实在还不是很完美。即使要出售,法院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拍卖等方式来得到现金,再以此支付给农民工工资。

法院之所以这么做,或许也是认识到,这样的拍卖恐怕是难以成交到81200元,谁愿意不要工资来替你卖砖呀,只有那些欠薪的农民工,他们被逼无奈,如果不卖砖,就拿不到工资。这实际上是拿弱者来做文章。

这样的追薪虽然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我们还是应该寻找更好的追薪方式。

网友呼吁

关注农民工讨薪

“梅笑寒Meroc慕若芊”

农民工是真正的弱势群体,有的农民工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地干活,到年底了在讨要工钱时还要被打。真心呼吁关注他们讨薪。

底层农民工依旧生活艰辛

“阿盖Gabriel”

房地产的膨胀造就了无数富豪,然而底层的农民工依旧生活艰辛,得不到基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