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出台《办法》:
农民工遭欠薪将影响省政府考评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自2017年至2020年,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年度考核,推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属地监管责任。
《办法》明确,考核对象是各省级政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考核结 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省级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省级政府,将对该省级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其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 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