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总发布《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总十六届五次执委会议精神,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和工会网上工作,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经过4年努力,到2020年底建成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基本集成单元的分布式工会实名数据库,基本实现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数据信息实时更新,打通信息孤岛、开发数据资源,实现工会系统数据信息互通共享和深度利用。精准掌握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状况,实现网上宣传引导、网上申请入会、网上监测分析、网上管理服务,形成分级管理、上下互动、网上网下融合联动的工会基层工作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坚持自上而下逐级统筹和自下而上具体实践相结合,健全整体谋划、分层管理、分工负责、紧密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工作。全总出台总体方案,加强顶层设计。省级工会统筹协调本地区实名制管理工作,把好时间节点,推动各级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因地制宜落实全总要求。

(二)用好网络、依法推进。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工会组织,要严格履行程序,依法依规进行。组织会员、管理会员、服务会员,要建好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工会实名数据库),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形成网上网下深度融合、紧密联动的基层工会建设和服务职工会员新格局。

(三)普惠服务、互相促进。既充分发挥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在普惠服务职工中的前提和基础作用,又充分发挥普惠服务对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牵引和保障作用,有效推进“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做强基层工会组织基础,使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更好地实现工会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团结凝聚。

(四)互通共享、安全运行。统一数据标准和数据交换标准,打破信息壁垒,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利用工会信息资源,加强与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开放合作,逐步实现工会系统纵向和横向、内部和外部的数据交互共享。完善信息安全技术防护和网络安全管理,保障信息和网络安全。

三、主要工作

(一)抓紧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工会实名数据库。全总确定统一的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标准、数据交换标准,建立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各省级工会依据全总统一标准,构建本地区工会实名数据库。各级工会要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工商、统计、公安等部门和金融、铁路、民航等行业的联系协作,加强与地方电子政务平台的对接,实现数据信息资源交互共享。充分利用工会实名数据库,实现网下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网上记录组织和会员信息,形成全国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联网登记、流转、核查和数据挖掘分析系统,实现对各地工会数据库信息的提取、查询、统计、分析功能,逐步实现各地工会之间横向互通共享数据,为工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服务。

(二)着力做好数据信息采集管理更新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负责本地区的工会实名数据库建设和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数据采集管理更新工作,制定区域内单位、工会组织和会员数据信息采集管理更新工作办法,加强培训和考核督导,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推动工会组织和会员数据信息的实时更新,确保信息完善、准确有效。要同步采集组织信息和会员信息,使两者规范对应。单位和工会信息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唯一标识,会员信息以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依托工会“两微一端”建设,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移动端的实时采集更新。建立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加强信息安全制度建设。工会要主导信息采集管理工作,原则上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三)一体推进实名制管理与“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坚持数据引导建会,建会即时入库,服务即时跟进,全会合力将实名制管理工作与“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通过精准、便捷、高效、普惠的服务,不断增强广大职工会员的获得感,促进职工主动入会、信息及时入库,实现规范建会、优质服务和有效数据的良性循环。坚持工会主导地位,坚持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优选合作单位和普惠项目。把推广工会会员实名服务卡,特别是具有金融功能的实名服务卡作为推进普惠服务、实现实名制管理工作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实名服务卡的显著位置要印制中国工会徽标、“工会会员服务卡”字样,切实增强会员的工会意识。

(四)持续推进“互联网+”基层工会建设。将实名制管理工作作为创新基层工会组织形态、工作载体和运行机制的切入点和基础,持续、扎实推进。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网络信息技术,推进地方工会、基层工会、职工会员以及服务资源的广泛而紧密的连接,逐步实现基层工会工作全流程数据信息交互共享,推进工会基层工作数据化、信息化,推进会员服务普惠化,密切工会组织与职工会员的全天候联系。注重运用新媒体宣传工会,动员职工关注并加入工会。推广职工网上申请入会方式,畅通和规范职工入会渠道。依托工会实名数据库、互联网,在建会(换届和撤销)审批、入会审核登记、信息管理维护、会籍调整接转、服务和活动开展、工会干部管理、企业民主管理等方面,形成网上网下联动机制。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小三级”工会网上阵地建设,实现与地方工会普惠服务系统实时对接。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单位、工会和职工会员有关动态和关联信息,更好地感知需求、提供预报,实现及时组织、精准服务。综合运用“互联网+”,提升组织、管理和服务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会员工作效能。探索通过网络方式组织职工会员开展活动、相互服务。

四、进度安排

全总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试点先行阶段(20171月—201712月)。全总制发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作出统一部署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作规划,扎实有序推进实名制管理工作。已经实施实名制管理的地方,要按照全总统一要求和基本标准,抓紧修改完善工会实名数据库,畅通数据交换;尚未实施实名制管理的地方,要细化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及时启动、扎实推进。可在经济较发达、信息化和城镇化程度较高、职工相对集中的地区先行试点,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全总建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实现与已建成的省级工会实名数据库有效对接。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1月—201812月)。全总适时举办交流观摩会、培训班等,推广试点经验和成功做法,持续推进实名制管理工作。到2018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会普遍建立信息完备、运行顺畅、动态更新的工会实名数据库,并实现与全总数据交换共享平台的有效对接,统一的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建成。

(三)优化提升阶段(20191月—202012月)。全总加强统筹指导,及时解决共性问题,总结形成制度成果,引导各级工会进一步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推动先进地区实行精细化管理。到2020年底,工会实名数据库全面建成,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信息基本采集入库,实现实时管理、安全运行、综合运用,“互联网+”基层工会建设和“互联网+”工会普惠性服务工作齐头并进。

附件: 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要点

为认真落实全总十六届五次执委会议精神,促进工会网上工作的开展,改进和提高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构建工会普惠性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依据《全国工会网上工作纲要(20172020年)》和全总《关于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现制定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下简称工会实名数据库)建设要点如下。

工会实名数据库建设是开展工会网上工作的核心和基础。全面准确、智慧柔性、动态更新、安全高效的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基本集成单元的分布式的全国工会实名数据库是工会网上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数据动态管理,坚持全面做好数据库开发与大数据资源的利用,坚持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一)依照全总统一标准开展信息采集和软件系统建设工作。各地工会在进行信息采集和软件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各类数据信息的内容及格式应符合《全国工会会员管理信息系统指标体系与数据结构(试行)》(厅字〔201614号)标准。会员信息必须项一般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户籍类型。单位和工会信息必须项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经济类型、地址、职工人数、工会名称、建会时间、工会类型、工会负责人、联系电话。各级工会在实名数据库建设和完善过程中要认真审核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基本信息,避免出现重复、遗漏或错误。

(二)重视工会组织机构信息的采集和管理维护。进行数据采集和数据库建设时,应完善、准确记录各级工会组织的隶属关系信息,确保数据信息符合实际的工会组织关系。所有的工会会员实名信息均应准确记录其所在单位和基层工会的信息,避免出现因仅采集个人信息而形成的不具有组织关系的“空挂会员”的情况。

(三)动态管理更新数据信息。各级工会应高度重视数据信息动态管理的重要性,既做好工作初期的信息采集,又加强日常的动态管理更新。新建工会在组建过程中应同时完成工会组织和工会会员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工会组织隶属关系和会员会籍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信息。各单位新增和调入会员时应按照初次信息采集的要求及时采集;调出、退休、离职等原因减少会员,应及时按照《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办法》(总工发〔20163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变更并记录相关信息。

(四)做好工会会员实名数据库软件管理系统建设。各级工会在进行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信息采集的同时,应建立符合全总技术标准和工会组织建设有关规定的工会实名数据库,并实现数据统计分析、数据上报、工作考核等功能。应根据实际情况以“统分结合”为原则,确保“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减少基层工会工作量。

(五)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增强系统建设效能。各级地方工会应充分以国家基础网络设施和信息资源为依托,重点应用本地的政务云平台为载体,在各地工会已有成功经验和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应用成熟的软件系统完成工会实名数据库建设,以增强数据库建设效能。采购硬件设备和基础型系统软件,应优先选择国内品牌产品。对于应用云平台系统的,应优先选择具有资质的政务云系统。

(六)依照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标准建设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工会实名数据库是工会网上工作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各级工会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进行建设和运行管理。各系统建设单位应坚持合理定级、依法实施、第三方定期检测的安全管理原则。

(七)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密与隐私保护工作制度。在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应将建设安全保密与隐私保护工作制度放在重要地位。信息采集管理单位和合作发卡机构均对相关工会组织和持卡会员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违法违规泄露相关信息及业务运行情况。各级工会在工会实名数据库中均应使用国家政务外网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或其他具有电子政务安全认证资质的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存储于安全密钥的数字证书进行操作人员的身份认证和数据加密。负责操作软件系统的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安全密钥(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损坏、遗失的,应及时联系发放单位注销并补发。由于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会员信息外泄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加强对大数据的应用开发。各级工会要适应互联网发展的新形势,依靠数据查询、统计、考核等功能,对工会组织和会员信息采集率、准确率和会员实名服务卡发卡率等进行考核。要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充分挖掘工会组织和职工会员的活动数据和关联信息,对职工参与工会组织和工会服务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全景洞察,摸清职工动态、找准职工需求,努力为广大职工实施精准服务,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

(九)全方位推动数据共享,避免形成数据孤岛。各级工会在建设工会实名数据库的过程中,应注重推进数据共享工作,以实名数据库作为工会网上工作的核心和基础,为其他工会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消除数据孤岛,推动各项工作的协同联动。同时各级工会应积极参与同级政府的大数据系统建设和资源共享,通过与人口、社保等数据库的交换比对,提高工会实名数据中会员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的准确度。

(十)完善数据备份机制,应对意外的数据损失。各地的工会实名数据库应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机制,对实名数据进行有效的备份。有条件的单位可建立异地容灾备份机制,提高应对意外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