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法律问答

1、试用期内,是不是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答:不可以,职工入职后的一个月内应当签订,否则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不超过一年的,支付双倍工资。

2、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答:补偿金是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后者是承担违法责任时支付,例如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3、加班费如何计算?

答:(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答:用人单位提出的,应支付;劳动者提出解除的,不支付。

5、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补偿金的两倍)。

7、单位不给缴纳社保怎么办?

答:向劳动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8、单位拖欠工资不给,有什么救济途径?

答:(一)向劳动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此救济途径处理快、时间短,但有可能最终无法解决问题(比如职工无法证明工资等,单位又不承认的情况);

(二)向劳动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程序属司法救济,除了索要工资外,职工还可依法主张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如补偿金等,该程序是解决纠纷的最终途径。

9、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答:工伤后,多是工伤职工亲朋负责与单位处理工伤事宜,无论单位是否有赔偿意愿,田律师都建议从事故发生后,工伤职工就要注意保存证据,因为有无法和解的可能,工伤事故发生后,建议通过报警方式“固定”好事发经过,尤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事后和单位和解的过程更要注意保留你是单位职工的证据。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工伤职工在工伤发生一个月之后、一年以内可以向工伤事故发生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进入法律维权程序。

10、职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是起诉到法院还是?

答:劳动纠纷,第一步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不服的,才可以起诉到法院。申请仲裁的时间是劳动纠纷产生后一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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