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推进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创新性开展
2015年11月,根据省总的要求,我市推行了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市38家300人以上非公企业聘请了38名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一年来,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法律知识和实务经验的专业优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企业工会更好地代表职工利益,引导职工通过合法渠道表达利益诉求,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纠纷,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得到了所在企业工会和职工的充分肯定。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开展组织法律咨询42次,培训职工6053人;解答法律咨询1086人次;代拟法律文件846份;代理仲裁案件2宗,其中3人以上集体劳动争议2件,涉及争议人数246人;参与集体工资协商170家;调解劳动争议5件,涉及职工378人;受委托开展劳动争议诉前调解3件;协助企业审查修改规章制度21家,涉及职工7452人;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1.58万元。主要经验是:
一、加强管理,明确职责
为了做好企业工会律师顾问工作,2015年9月1日,茂名市总工会和茂名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聘请工会律师团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茂工字〔2015〕10号),并由市总工会牵头,联合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成立茂名市聘请工会律师团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企业工会法律顾问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要求企业工会法律顾问,每年至少在企业举办1次法制讲座,为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周至少要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与挂钩企业工会主席沟通联系1次,了解企业工会工作情况和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每2个月至少要到企业1次,与企业工会主席座谈,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对企业劳动关系隐患进行排查分析,提出预防和化解建议,并及时向市总工会反馈信息。协助企业工会监督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制定、修改或决定涉及职工切身权益的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为企业工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企业工会开展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解决劳资纠纷,指导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所在企业发生一般性劳资纠纷时,律师应参与调处化解劳动争议;当所在企业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时,律师应及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协助企业工会开展工作,协助企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为职工争取合法权益。同时,《实施方案》还规定了律师顾问团的聘用期限和聘用周期,考核办法等。
二、结合实际,开展工作
1、整合资源,推进法律服务的稳步有序开展。我市聘请的38名律师分属于11家律师事务所。除少数人是从其他律师事务所聘请外,大多人都属于几个固定的律师事务所。市总工会根据这个特点,在安排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时,根据地域划分,尽量让同一个事务所的律师能够服务于同一个区或县级市所属企业,鼓励事务所在每个企业工会固定指派一名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同时,充分地利用和整合各律师事务所现有的人力、物力资源,结合所服务企业的实际,重点围绕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工资支付、购买社保、劳动争议、工会督促协调等方面开展,灵活创新,着力解决企业与职工之间敏感争议问题。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有10名律师被聘请为茂南区非公企业工会法律顾问,该所高度重视区总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工会法律服务活动,召开专门会议讨论部署,组建了以彭华主任为首、专业骨干律师为主的10人律师队伍,担任8家试点企业工会的法律顾问。其中彭华主任律师担任茂名市茂南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法律顾问;潘驰云副主任担任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工会法律顾问。该所将这10名律师集中起来组成团队,采取团队律师合作,每月要求工会律师根据服务企业特点,结合当时国家新法新政颁布实施的动态,落实合乎工会需求的法律宣传。该所律师团还着重于整合团队专业力量,通过定期律所内部交流学习,如“周五定期学习会”制度,增强自身服务技能,更有效提供工会法律服务。针对部分企业存在某些外省农民工不愿购买保险方面的问题,诚挚所举办工会律师团成员座谈会,讨论如何建议工会做好部分外地民工的思想工作,让其认识购买保险对其的实际保障意义,接受企业购买保险的安排,并按要求支付相应的保费,协助企业为外来农民工购买贴合实际的保险。通过一年来的工会服务工作开展,诚挚所律师团累计走访企业工会接近50次;日常联络(含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工会负责人300多次;解答法律咨询 18人/次;提出法律或其他相关建议6条;每个工会顾问律师按文件要求联系工会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每年至少1次;代拟法律文书1件。律师团整体以及各工会顾问律师均已完成区总工会的工作要求。茂名市大贤律师事务所4名律师被聘为化州市非公企业工会法律顾问,该所律师利用团体优势,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职工提供各种法律援助,共参与调解劳动争议3起,涉及职工374人,协助企业工会接待员工来访232人,举办法律宣传活动1场,组织小型法律培训班6次,培训员工221人,协助企业审查修改规章制度12件,涉及职工725人,参与工资集体协商23份,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4.58万元,有效地预防和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2、灵活创新,实现律师顾问团成员服务工作无缝对接。为了更好切入企业工会实际工作,提供服务,各位律师结合律师工作时间特点以及制造型企业工作任务繁重的特点,注重工作灵活性,开拓性的开展工作,采用传统现场走访与现代科技结合的方式,运用电子邮件、电话、短信、传真、微信等多渠道与工会负责人以及企业职工保持无缝对接,及时解答工会以及职工法律咨询,实时掌握工会服务工作动态,即时进行信息反馈,避免因律师开庭、出差与工会服务工作冲突。由于与企业工会、职工建立了便捷的沟通平台,为企业工会协助劳资双方建立和谐关系奠定基础。在工作中,茂名市茂南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顾问律师彭华主任、大亚木业(茂名)有限公司工会顾问律师潘驰云副主任均身兼律所合伙人,平时业务繁忙,但通过走访与电话相结合的无缝对接方式方式,及时对于公司面临的劳资纠纷问题,对企业拟解除其劳动合同,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合同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问题进行解答,引导职工正确维权,避免因劳资纠纷引发严重影响生产经营事件。
3、做好台账,逐步实现工会律师服务工作可视化。为了确保工会法律服务顾问律师工作到位,我们规定每位企业工会法律顾问都要做好工作台账,按照要求做好工作记录,做到“一工会一台账”、“一事一记”,通过定期向所在区、县级市总工会提交工作日志、工作现场照片等一系列书面形式,将工会律师日常工作的内容以及工作成果进行可视化管理,顾问团的律师做到及时记录、总结、汇报。最后将原始工作台账报送市总工会。
三、及时督导,跟踪促进
为了解各个企业工会法律顾问的工作状况,市总工会4月份召开了市直10家企业律师座谈会,让他们汇报各自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介绍工作经验,研究如何更好做好企业律师工作。随后,根据大家的建议,召开了市直300人以上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会议,了解所在企业工会律师的工作情况,研究如何更好地协调律师与企业之间,在工作中更好地对接,化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7月份,通过到企业和电话采访的形式,对律师团成员所在单位的职工进行摸底,了解职工的真实想法和要求,通过反馈企业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促进企业工会法律顾问更好地履行职责。
四、严格考核,做好续聘
根据《聘请工会律师团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我市企业工会法律顾问试行期为3年,试行时间从2015年9月至2018年9月。每届聘期为1年。目前,我市所聘企业工会律师顾问的一年聘期已到,为了更好的做好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工作,为职工提供真正有效的法律援助,我们正在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对聘用律师进行考核。在考核中,如果发现不称职或不履职的律师,我们将对其进行调整、更换,以确保工会律师顾问团更加有效的开展工作,也更好的为职工服务。从考核的情况来看,所聘律师基本上达到了工作要求,除极个别企业因赶工期的原因还未完成培训计划外,其他人员都能做到尽职尽责。
五、正视问题,推进整改
在为期一年的工会法律服务过程中,我市工会律师团成员为各企业工会的工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是担任工会法律顾问工作的第一年,对工会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处于摸索阶段,尚有部分工作未能深入开展,存在不足之处,如部分律师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及时上报工会日志材料、尚未能够及时有效协助工会与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未能及时有针对性深入开展法律知识宣讲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组织工会律师团成员采取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开拓性的工作思路,摸索出一套适合工会法律顾问工作的方式方法,紧密围绕和按照市总工会工作要求,除继续做好定期联系、实地走访等常规服务工作外,要按期完成企业集体合同签订、集体工资协商等重点、难点工作;并根据工会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与工会活动结合,举办多种形式的职工法律咨询活动以及法律讲座,把服务范围从传统的法律咨询领域向企业日常工作领域拓展,充分发挥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在协助企业工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茂名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