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领导任职宣誓旨在“不忘初心”

山西阳泉市总工会日前首推工会领导任职宣誓制度,以进一步增强工会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维权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领导任职宣誓是履行国家宣誓制度的深度实践。推行这种形式,是让工会领导干部在宣誓仪式中铭记职工,不忘初心,牢记责任和使命,更好地服务职工。

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诚如此言,工会领导任职宣誓过程虽然短暂,但却成为一种长久性、制度性约束:从当选任职为工会领导的那一刻起,就必须把职工放在心里,并为之付出努力,走下“纸上宣誓”,践行“恪尽职守”。

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法治被纳入了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工会领导任职宣誓,是践行法律本身的形式化和仪式化的元素,通过对宪法、工会法宣誓明确了自己应尽的职责、义务;对照宪法、工会法要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廉洁奉公;面对宪法、工会法宣誓,必将激发工会领导干部忠于党的工运事业,提高服务会员和职工的意识,切实为会员和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工会领导任职宣誓,将激励鞭策工会领导干部将宪法、工会法铭记于心,时刻要求自己,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进一步保障工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保护、调动广大会员和职工的积极性,满腔热情为会员和职工服务。工会领导干部应对责任担当有着清醒的认识,不忘广大职工群众的期待。

《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