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很有新闻效应,却不见得有更持久的激励效果
培养“大工匠”还需更好的制度设计
当前,弘扬“工匠精神”,培养“大国工匠”正掀起热潮。一些省市也开始制订培养“工匠”计划,开始评选本地“工匠”。最近就有一个省会城市提出,计划5年选树市级“金牌工匠”200名,企业级“首席工匠”500名,“工匠”1000名。
我国高技能人才短缺,这几乎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培养选树本地“工匠”的举措,对激发产业工人钻研技术、爱岗敬业,肯定有一定推进作用。但作用究竟有多大值得思考。
一是比例太小,对绝大多数一线工人激励作用有限。以重化工业闻名的某个省会城市为例,该市有产业工人上百万,而一年评选出的“金牌工匠”、“首席工匠”、“工匠”才340名,与百万相比,也就占0.034%,真可谓是凤毛麟角。而由于是凤毛麟角,绝大多数工人都会感到可望而不可及。既然“不可即”,干脆就放弃,因此说,评选“工匠”对绝大多数工人学习技术的推动作用有多大,就值得研究。
二是待遇不高。这个省会城市有明确规定,将优先获评该市“五一”奖章、劳动模范;“金牌工匠”、“首席工匠”、“工匠”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同时,分别享受每月900元、600元、300元工匠岗位技能津贴。笔者认为,这个津贴数对于这么拔尖的技能人才实在是太低了,是否对工人有激励作用,也值得研究。
由此让笔者想起我国从1956年开始实行的“八级工资制”。比如沈阳市,多数重工业企业,一级工33元,二级工38.5元,三级工45.8元,最高是八级工,108元。当时企业的中层干部正职工资99元,八级工的工资高于中层干部正职,低于厂级干部副职。笔者小时候家住的那一带有个“王眼镜”,是八级焊工,他将自行车改装成摩托,动静很大,一下班几乎我们那几趟平房全都能听到,每次父亲都说,“王眼镜”回来了,口气中带着恭敬。笔者在企业工会当干事时,工会主席对我说过这样一件事:“文革”前他是六级铸造工,加上工种补贴、高温补贴,一个月工资能有八九十元,那时8元钱就可养活一口人。后来调他当干部,他不愿意去,因为收入少了一大块,但又不敢不听组织安排,哭了一场。
但现在不同了,最大区别就是“师不如长”。在绝大多数企业,不用说高级技师,就是首席技师,收入也不能和中层干部相提并论。沈阳市一家全国闻名的企业,首席技师月津贴2000元,高级技师只有500元。首席技师月收入一般也就5000多元,而中层干部月工资加上年终兑现奖,年收入可达二三十万元。有的企业还实行评聘分开,就是你评上高级技师了,如果企业不聘,工资也不增加一分,这都影响了工人学习技术的积极性。
因此说,要想鼓励绝大多数工人愿意学技术,愿意岗位成才,还应该有更好的制度设计。尤其在待遇这一块,不能太低,一定要打破“师不如长”的惯例。
笔者最近了解到,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技能人才管理制度的一些设计,就很有亮点。他们将核心技能人才分三等、8个级别。最高等,首席专家,月津贴8000元;第二等,专家人才,分三个级别,月津贴在2000元至5000元;优秀人才也分三个级别,月津贴为600元至1500元。专家及优秀人才等两年一评,每年淘汰10%。
今年52岁的毛正石是铸工,首席专家、全国劳动模范。2011年时,公司准备提拔他担任车间副主任。成为中层干部,离开车间进入办公室,多少人梦寐以求,可毛正石婉言谢绝了。毛正石心里有自己的“小九九”:首席专家月津贴8000元,是他基本工资的2倍。他还享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辽宁省政府高技能人才津贴、大连名师津贴,加起来一个月有上万元。如果当了干部,这些津贴就都没了。
今年34岁的机车调试工张如意说,他2010年被评为专家,月津贴2000元。在专家这一级,他是最年轻的。他现在钻研技术的热情特别高,他的目标就是做一个像毛正石那样的首席专家。
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的技能人才管理制度,使工人钻研技术成为自觉,形成了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也因此稳定了技术工人队伍。
一个好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必须让绝大多数工人有奔头、有干头,而我们现在一些地方搞的评选“工匠”办法,像评选劳动模范,其比例比评选市劳动模范比例还低很多,其结果只是对原来的技术尖子锦上添花,却使绝大多数工人对此没有兴趣。
即使有了几年规划,但最后结果也许还是“盆景”,而没有形成“园林”,更不要说“森林”。可以说,“评选”很有新闻效应,却不见得有更持久的激励效果。
过去实行的“八级工资制”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培养“工匠”制度,可以仿照“八级工资制”,三年一考级,三年一晋级,工资根据级别增长而增长,让绝大多数工人有奔头。最高级别技术工人收入一定要比较高,使获得这个级别的工人为之自豪,让别人为之羡慕,才能使工人钻研技术常态化。技能人才结构也会因此更加合理,拔尖技能人才也一定会脱颖而出。
(顾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