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专业化、社会化的法律服务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广东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和用工大省,经济社会转型早,劳资矛盾暴露早,非公企业多、外来务工人员多、劳资纠纷多。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新形势,20107月,广东省总工会积极探索创新工会维权机制,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共同组建广东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作用参与劳动关系治理,成为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省级工会。广东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立五年多来,为职工和企业工会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文书、法律援助、劳资纠纷调处等多项服务,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8亿元,深受职工信赖和认可,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赏和各级领导肯定,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也曾多次公开报道,日渐成为广东工会法律服务的拳头品牌。

一、整合社会资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帮助职工

广东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由省总工会律师团、21个地级市总工会和顺德区总工会律师分团组成,成员包括社会律师、法援律师和高校法学专家等共1402人。工会律师团通过“三专”即专门化的工作制度、专业化的人员构成、专家化的服务水平为职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帮助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是工作制度专门化。成立伊始,省总工会就制定《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律师团服务宗旨、内容、形式,保证律师团具体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工会法律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二是人员构成专业化。律师团成员包括劳动法领域的知名律师、高校法学教授和经验丰富的工会系统法律援助律师,基本涵盖了省内劳动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端人才。三是服务水平专家化。律师团成员普遍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态度诚恳耐心,在参与集体协商或处理劳资纠纷时,用人单位易于接受律师提出的协商条件或调解意见,职工也能更好理解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理性维权。

二、创新工作方式,凭真诚信念和诚挚态度服务职工

国家恢复建立律师制度三十多年来,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不断凸显,律师服务除经济效益外,还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广东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秉承以专业服务社会的真诚信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效良好。一是从坐等上门向主动走访延伸。引导律师团成员主动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制定《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主动办案工作制度》,每名律师团成员每年为职工办理不少于两件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办理情况纳入年终考评范畴。二是从消极等待向积极介入转变。省总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前往一线直接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时,均带上律师团律师随队出动。在处置过程中,充分听取吸收律师提出的专业意见,指导企业工会和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三是从服务个体向服务整体拓展。2015年,省总工会与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聘请工会律师团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的工作制度(试行)》,省总工会每年出资1400万,聘请工会律师团律师每人挂钩1-3个企业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预防排查企业劳资纠,协助企业工会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参与化解企业劳资纠纷,在帮助职工个体的同时,也为企业工会整体保驾护航。

三、调处劳资纠纷,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权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理念深入人心,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劳资矛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也成为社会共识。广东工会律师团积极参与调处劳资纠纷,通过引导劳资双方开展平等协商、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有力地维护了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一是引导劳资双方协商解决分歧。协商是解决劳资矛盾最直接也是成本最低的方式,通过平等对话达成劳资双方都可接受的协议,在降低职工维权成本的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如20151月东莞市富拉马斯塑胶有限公司发生300人集体停工事件,工会律师团律师及时赶赴现场,引导职工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指导职工选出代表与资方进行协商,在2天内成功化解该起劳资纠纷事件。二是提供法律援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企业明显违法又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工会律师团律师通过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方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201510月惠州市鸿桥服装工业有限公司发生欠薪纠纷,工会律师团律师第一时间为员工提供法律援助,协调税务部门优先用公司的出口退税款支付职工被拖欠的工资,仅3天便妥善解决了该起劳资纠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