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受伤住院职工基本情况的调查分析
龙岗区作为产业大区和用工大区,现有商事主体32万多个,职工队伍200多万人,受各种因素影响,企业员工因工受伤事件经常发生,涉事员工在生理和心理方面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由此引发的劳资矛盾也比较常见。根据深圳市总工会的统一部署,2013年7月,龙岗区总工会作为“工伤探视”试点单位,采取“工会+社工”的模式,率先在龙岗区探索推行针对因工受伤住院职工的慰问探视工作,在市总工会的指导和龙岗区医相关疗卫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区工会系统已探访住院职工1.3万人次,累计发放慰问金103.27万元。通过实施一对一帮扶、提供多元化服务,积极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受伤住院职工送去了温暖,在稳定职工队伍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矛盾。
在开展探视慰问过程中,龙岗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通过资料采集、调查走访等方式,对受伤住院职工的个人基本情况、受伤情况、企业情况、工作情况和权益保护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调查了解,并结合实际,对部分住院职工进行了个案跟踪。受到工伤探视工作覆盖范围的限制,此次调查分析的对象仅限于龙岗中心医院、龙岗骨科医院、龙岗龙城医院、龙岗第二人民医院、龙岗第三人民医院、平湖人民医院等六家社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因工受伤住院职工。鉴于调查工作采取了普遍调查和个案跟踪相结合的方式,在信息掌握的全面程度上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本次分析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互结合的方式,其中,数量分析以2015年掌握到的843份信息详实的样本为依据,在个别项目的分析上同时参考了个案跟踪情况。
一、因工受伤住院职工的基本情况
(一)户籍分布情况
843名因工受伤住院的职工中,95.6%为非深圳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分别来自24个省和直辖市。其中,本省内的非深户外来务工人员107人,占12.7%;外省来深务工人员699人,占82.9%,主要来自广东、四川、湖南、湖北、广西、江西等省份。深圳户籍的职工只有37人,仅占4.4 %。这一比例同我区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的用工结构相吻合。
(二)行业分布情况
843名因工受伤住院职工中,有611人从事制造业,占比72.5%;有91人从事服务业,占比10.8%;有76人从事建筑装修行业,占比9%;有47人从事电子业,占比5.6%;有11人从事餐饮业,占比1.3%;有3人从事医疗业,占比0.4%;有2人从事教育业,占比0.2%;有2人从事广告业,占比0.2%。上述比例虽然与我区的产业机构有一定关系,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我区制造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不小漏洞,整体安全管理形势依旧非常严峻。
(三)企业规模分布情况
843名工伤职工中,所在企业用工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105人,占12.5%;所在企业用工规模在500-1000人之间的有51 人,占6%;所在企业用工规模在100-500人之间的有224人,占26.6%;所在企业用工规模在50-100人之间的有156人,占18.5%;所在企业用工规模不足50人的有307人,占36.4%。由此可以看出,相对于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更加突出。在对企业基本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的过程中发现,(加入数据)部分小微企业没有依法注册登记,属于无证照经营企业。
(四)年龄分布情况
843名因工受伤住院职工的年龄主要集中在20-50岁之间,所占比例为88.8%(其中20-30岁的占比26.7%,30-40岁的占25.5%,40-50岁的占30.1%);在其它年龄阶段的受伤住院职工中,20岁以下的占6.5%,50-60岁的占9.8%,60以上的占1.3%,此比例与我区职工队伍的整体年龄结构接近。20-50岁之间正处在职业生涯期的受伤住院职工中,各年龄阶段负伤比例基本相当,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工作期间受伤与否与年龄没有必然联系。
(五)性别分布情况
843名因工受伤住院职工中,男性占84%,女性为16%,男女性别比为5.25:1。综合对比受伤住院职工的行业分布以及各行业的男女性别比例可以看出:受伤职工中男性比例之所以远远高于女性,主要原因与所属工种和岗位有关,男性职工更多是从事重体力或危险系数偏高的作业任务,如搬运、轧切等,因此与女职工相比更容易受伤。与此同时,男女职工受伤几率的比例差异与性别心理特点也有一定关系,女性比较心细,对构成危险的物品和事件具有较强的防范心理,因此受伤几率相对较小;相对而言,男性细心程度不够、耐心不足且具有冒险特质,对危险事物怀有挑战心态,因此工作中受伤的几率相对较大。
(六)受教育情况
843名因工受伤住院职工,本科学历的职工5人,占0.6%;大专学历的职工15人,占1.8%;高中(中专)学历的职工246人,占29.2%;初中学历的职工458人,占54.3%;小学学历的职工119人,占14.1%。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的情况非常明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职工对安全生产知识接受、理解和运用的程度,影响了我区职工队伍安全意识的整体水平。
(七)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843名职工中,83%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17%的职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所在单位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且不少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反映:虽有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职工签署时合同都是空白的,签署后直接交给了用人单位,自己未留存,本人对合同具体内容并不了解。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小微企业的贯彻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843名职工中,有82%参加了工伤保险。在已参保的职工中,部分人员对工伤保险也没有明确的认识,只知道受伤后可以报销医疗费,但是对缴交额度、如何申报等问题并不了解。可见,社保制度在我区已经有相当程度的推广,但尚有努力空间。
二、工作期间职工受伤原因
(一)个人工作失误导致受伤
此类人员占统计人数的50.3%。在此类受伤职工中,仅有少部分受访者明确表示因为自己疏忽大意或者没有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导致受伤,其余大部分均认为精神不集中、过度疲劳是导致受伤的主因。通过走访了解到:受伤住院的生产一线职工中,普遍存在工作时间超长的情况,一般每月工作26天,每天的工作时间平均为10-11个小时,甚至经常会出现连续多日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的情况;同时,很多一线职工的工间休息时间太短,中午只有半个小时,用餐尚且紧张更不用说午休了。根据失误导致伤害发生的时间来看,主要集中在长时间加班和午餐之后。可见,工作时间长、强度高、休息少导致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严重超负荷运作成为了引发工伤事故的重要原因。
(二)因意外事件导致工伤
此类人员占统计人数的33.1%,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因他人的操作失误祸及本人,此类情况虽非受伤者本人的原因,但是仍然属于人为原因造成的伤害;二是工作期间发生物体倒塌、位移等情况被砸到、撞到或压到造成伤害,此类情况带有意外的成分,但是从根本上还是生产场地安全管理的问题;三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意外伤害,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此类情况比较较少。
(三)因机械故障导致工伤
此类人员占统计人数的14.2%,主要是机械的老旧残等原因所致。据反映,大多小型企业购买的是二手机械设备,且并未对其进行安全监测就开始投入生产,工作中很容易出现零部件断裂、缺损的情况,从而导致工伤事故的发生。
(四)因培训不足受伤
此类情况统计总数的2.4%,主要有以下情形:一是企业招收熟练工,简单试工后立即上岗,没有根据本企业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二是招工后只做生产设备的安全使用培训,很少做厂区生产生活的系统性安全培训,员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导致部分员工在非直接操作生产设备的情况下受到伤害;三是没有照顾到职工的文化教育程度,安全生产培训也多半为一次性完成,频率低,缺乏持续性,很多员工实际上并未对相关的安全规范充分认知。
除了上述原因以外,不少受伤职工反映所在企业还不同程度存在其他安全隐患,如个别仪器设备没有设置危险警示标识;配置给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护设备不足或陈旧老化;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监管不足,设备检修频率低、场地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等。
三、受伤职工面临的主要压力
(一)经济压力
由于受伤住院职工中绝大多数是外来务工人员,收入较低,家庭经济条件一般,住院治疗和康复期间,普遍存在经济压力。一是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担心受伤后得不到赔偿,住院治疗及后续医疗费负担沉重;二是部分用人单位未能及时申报工伤或没有及时足额垫付医疗、护理等费用;三是一般企业员工加班费在工资中占比较大,受伤住院治疗期间收入锐减;四是住院期间需要家人看护,影响家人的正常工作,家庭整体经济收入收到影响;五是部分重伤职工因此丧失劳动能力,出院后非但没有办法工作,还会成为家庭的经济负担。
(二)就业压力
在受伤住院职工中,有28%的职工受伤较严重(如造成截肢,个别甚至截瘫),对他们今后的劳动生产能力有着严重的影响,甚至根本无法从事劳动生产,这部分人普遍担心今后生活无着落。在伤势不是很严重的职工中,40%左右的职工担心康复后无法适应现在的工作岗位,有可能被所在企业解雇;30%左右的职工认为不会影响到现有的工作或至少不会影响到再就业;另有部分人员表示不好说。整体上看,大部分受伤职工对未来的就业问题存在担忧,不少40岁以上受伤职工明确表示,尽管受伤不是很严重,但是因为年龄大,本来找工作就难,受伤后很容易因不适应现在的工作而被解雇,出去找工作将更加困难。
(三)心理压力
在受伤住院职工中,82.2%为20-50岁之间的青壮年,处在这个年龄的群体,大部分为家庭的经济支柱,甚至是一家之主,当工伤问题发生后,从照顾者突然变成被照顾者,他们难以接受这一巨大的角色转变,普遍存在焦虑情绪。特别是伤势较严重的职工,治疗期和康复期漫长,经济负担沉重,还有可能面临的永久性失业,给受伤职工个人及其家庭带来严重的焦虑情绪。其中,部分重伤员工(尤其是年轻的重伤员工)因受伤对生理结构或外貌产生影响,对康复后能否正常融入社会生活以及能否拥有正常的家庭生活存在顾虑,开始产生自卑心理。同时,受伤职工多为外来务工人员,不少受伤职工住院期间亲友不在身边,无人员陪护,大部分时间是一个人在病房,不同程度存在心理孤独感,渴望有人关注、关心和照顾。
四、其他方面的情况
(一)对工会工伤探视工作的态度
98%以上的受伤住院职工对工会开展工伤探视工作非常认同,能够积极配合工会开展信息登记和调查工作,对工会联合社会资源在医院开展的活动能都积极参与,对工会的精神关爱和经济帮助表示感谢。相当一部分不了解工伤探视政策的受伤员工对探视人员的到来表示出意外和喜悦,部分已经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工伤探视政策的受伤职工希望工会工作人员早日对其探望,并对工伤探视政策制度本身表示出强力支持,认为此项工作确实是雪中送炭,做到了员工心坎上。
2%左右的职工尽管愿意接受工会的慰问探视并能配合提供个人信息,但是明显带有疑虑或排斥情绪,尤其是在被问及所在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是否签订合同、是否购买工伤保险、企业是否来医院探视等问题时,往往不愿意正面回应。个别受伤职工担心工会的询问了解给自己带来麻烦,影响企业与自己的关系,进而影响到治疗费的支付和工伤赔偿等,甚至担心因此招致企业方的报复而被企业解雇。
(二)对自身权益保护的认识
1.关于劳动合同。100%的受伤职工知道应当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表示签不签、怎么签主要看企业,职工个人主动性有限;60%左右的受伤职工对企业安全卫生环境不满意,希望进一步改善提升,希望政府部门能够主动加强监管。
2.关于加班问题。绝大部分员工认为加班费是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多拿工资不排斥加班甚至希望多加班,但是同时也希望能够有足够的时间休息和安排自己的个人生活。
3.关于社保问题。90%以上的员工对社保有基本的认知,但相当一部分员工没有看过《工伤保险条例》,对哪些情形属于工伤、如何办理工伤保险等不了解。
4.关于维权问题。针对因企业未购买工伤保险或未足额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导致损失无法得到足够补偿自己将如何维护权益的问题,被调查的职工中,大部分表示将继续向企业主讨要、求助政府部门或打官司,个别人员表示必要时要通过上访或其他较为偏激的方式解决争议。
五、引发的几点思考
(一)结合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加强低端小微企业的综合监管力度
1、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执法力度。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全面加强对企业(尤其是生产加工型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和违法违规情况的排查监督,对于无证、无照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于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劳动用工管理制度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2、创建企业监管信息共享互动平台。针对辖区企业,由各部门依据管理职责建立管理信息数据库,全面实现对企业基本情况、日常管理监督信息数据化管理。在此基础上,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搭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对接平台,实现产能、规模、劳动合同备案情况、社保缴交记录等各类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为各部门综合研判、实施针对性监管提供支撑。
3.整合资源实施多部门综合监管。依托我区经济全面转型升级的大背景,通过综合分析评估各部门管理信息,锁定问题交集企业,集中整合各方面管理资源,对其实施多个角度综合监管,必要是采取关、停、并、转等措施。通过实施综合监管,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改善职工权益保障条件,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职工权益保障基础
1.完善企业责任体系构建。在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企业责任制度体系,对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等各项责任的具体内容进行整理、细化,形成体系完备、分类科学、内容明晰的企业责任规范。
2.积极开展事前服务引导,提升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水平。以推动辖区企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积极搭建企业服务平台,全面加强对企业的前期指导,主动加强对企业责任意识的培养,积极参与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引导,及时发现并主动帮助企业提高责任意识、提升履行各类责任的能力水平,逐步实现企业被动履责到主动履责的转变,真正体现企业在责任履行方面的“主体”性。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监管考核。将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企业评价体系,政府在新企业引入、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给予充分关注和考量,同时,结合企业监管体系建设,各部门分工负责,通过加强对企业各项责任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及时开展针对性检查考核工作,合力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唤起职工权益保障意识,着力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1.加强日常教育引导,不断提高职工安全保护意识。整合各部门资源,进一步强化职工岗前培训,结合行业及岗位特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专项教育,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和职业劳动保护意识,不断提高职工遵守安全规范的自觉性。
2.全面加大职工综合素质教育和劳动技能教育力度。结合我区职工文化结构特点及工作岗位需求,进一步加大职工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的职工综合素质提升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劳动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劳动技能竞赛,进一步提升产业职工的整体素质,使广大职工能够及时适应生产技术革新的发展形势,熟练掌握各类生产设备的操作,通过切实提高职工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减小因个人技术因素引发工伤事故的可能性。
3.强化职工维权教育,引导职工及时理性维权。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主动加强与司法、劳动等部门的协作,借助各部门资源,以企业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分为重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针对性教育宣传活动,唤起职工自身的维权意识,提高自我权益保障能力,引导职工及时发现侵权行为,理性表达诉求,从而避免因维权不及时、渠道不合法导致问题长期积压,劳资矛盾扩大化、复杂化。
(四)以实际需求为导,全面加大对职工的关爱帮扶力度
1.多部门合作,构建多元化帮扶体系。参照因工受伤住院职工的需求结构,综合各类职工面临的实际困难,打破部门界限,通过整合各部门资源、引入专业机构参与、加大投入等措施,充分发挥各部门、各相关机构的资源优势,构建集经济帮助、心理疏导、维权支持和再就业引导等在内的多元化社会关爱帮扶体系。
2.建立源头关爱帮扶工作模式。切实转变思维模式,将职工关爱帮扶作为构建和谐城区的重要措施,从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监督、开展针对性的职工培训教育引导、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等为切入点,从源头上全面加强职工群体的关注和关爱力度,通过不断提高外部监督保障水平、强化危机事件日常防范、提升职工自我救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事后救济与事前关爱引导的有机统一。
3.改进手段,不断提高关爱帮扶的便捷化程度。针对我区外来务工人员多、职工流动性大等特点,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探索互联网+的工作运行模式,主动拓宽各部门、各相关机构关爱帮扶职工的渠道,不断提高与职工的交流便利程度,让职工能够更近、更直接地感受到各级工会组织的支撑和温暖。
4.不断加强职工的维权保障机制建设。各级工会组织应当继续深入贯彻执行龙岗区委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1+6”系列文件要求,以提高能力、规范流程、创新方法为手段,不断强化工会系统的权益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权益保障工作实效。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动协作,探索建立工伤职工权益诉求信息、企业劳动保护隐患信息的通报制度,积极推动职工权益保障的外部监督,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为职工维权提供坚强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