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应当如何向企业提出工资集体协商?


【案件概况】

据网友“X女士”在“工人在线”网络问政平台的反映,她是东莞市一家玩具公司的员工,工作十分劳累。已经工作了十几年,但是工资还是维持在2千元左右,一直没有涨。之前跟公司提过涨工资的要求,公司一直爱理不理。目前,公司有二三十来个老员工和她情况差不多,多次想找公司谈判,但是又害怕公司对她们打击报复,导致大家敢怒不敢言。现想咨询广东省总工会,有什么办法能够帮助他们争取到应得的权益?

【回复意见】

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生活质量水平,确保职工分享企业发展成果;也为促进和谐劳资关系的建立,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广东省于2014925日正式出台了《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该条例的规定,职工可以向企业提出增长工资的协商要求。

那么,职工应当如何向企业提出工资集体协商呢?根据条例的规定,职工认为需要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的,应当向企业工会提出。企业工会可以根据职工意见和企业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经半数以上职工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企业工会应当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企业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提出集体协商请求。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征得半数以上职工或者半数以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同意,应当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因此,你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依法提出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

【风险提示】

根据《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开展集体协商,职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完成劳动任务;

(二)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以各种方式迫使企业其他员工离开工作岗位;

(三)堵塞、阻碍或者封锁企业的出入通道和交通要道,阻止人员、物资等进出,破坏企业设备、工具或者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公共秩序。”

职工在进行集体协商过程中,应当保持克制和理性,切勿采取集体旷工、越级上访、集会、阻塞交通、围堵党政机关、聚众闹事等过激行为,也勿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公共秩序。职工有上述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