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何种情况下可享受高温津贴?
【案件概况】
据某位网友在“工人在线”网络问政平台反映,他是东莞市厚街镇陈屋村社区的环卫工人,每天烈日下汗流浃背地工作,从来没有享受过高温补贴。故向广东省总工会咨询如何才能享受高温津贴,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意见】
在高温季节里,6月份到10月份,环卫工人面临着高温的“烤”验,每天仍坚守在大街小巷,清扫城市街道的每个角落。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都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环卫工人每天从事露天岗位作业,应当享受高温津贴。目前广东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是非连续用工项目,用人单位也需要按照规定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每人每天6.9元。
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如果单位拒不发放的,你可以拨打12333投诉,或者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争议的,你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风险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劳动者一旦在工作时间中暑,应当尽快携带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看病的病历复印件等材料到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职业病诊断,再持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