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健行同志与广东工会工作
2015年8月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书记,中华全国总工会原主席尉健行同志在京逝世,享年85岁。健行同志于1993年至2002年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经历了中国工会实现重大转变的十年。工运岁月里的尉健行,是推动新时期中国工会改革发展的重要人物,他对工会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思考、调查研究和大胆实践,为工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增强了力量,给我们留下了无数的珍贵遗产。他的谆谆教诲、言传身教至今我们仍然历历在目。
“蛇口模式”和“宝安模式”的倡导者
健行同志和广东工会有着深厚的历史渊缘。他长期以来一直关心、重视和支持广东工会工作,推动广东工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诞生于深圳的工会“蛇口模式”和“宝安模式”,就是在健行同志的大力赞许和推行下风靡于全国工会系统,在广东工会乃至中国工会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对今天乃至未来工会事业的发展,都有不容忽视的意义。
1994年11月,健行同志亲临深圳蛇口工业区考察工会工作。上世纪90年代,广东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带,广东工会理所当然要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新路子上扮演开创者的角色。健行同志对广东工会寄予厚望,希望蛇口和深圳工会工作能为全国提供经验。“蛇口模式”正是健行同志亲自来到深圳蛇口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调研,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分析企业劳动关系问题存在的客观原因,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最终形成的,后来被具体概括为“上代下”维权机制。作为工会工作的一种方式,“蛇口模式”核心精神是明确了维权是工会的天职,解决了企业工会所不能自行解决的维权问题,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广东工会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继续创新前进。1996年,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探索并建成了区、镇、村三级工会组织网络,在全国开创了建立健全“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体系的先河。对于“宝安模式”,健行同志给予亲笔批示:“宝安的经验很好,他们在创建经济组织工会的领导体制和开展工会其他工作的经验都值得研究和借鉴”。宝安工会模式得以在全国推广,掀起了全国工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浪潮。
工会一定要讲政治
2002年3月,健行同志再次莅临广东视察工会工作。健行同志充分肯定了当时的广东工会工作,认为广东工会“在开创工会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很好的成绩,而且提供了很多很好的经验”,作出了三点指示:一是工会工作要讲政治。广东毗邻港澳,工会必须要建立健全各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把人民内部矛盾通过各种机制及时科学地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这是工会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个很重要的责任。二是广东工会工作既要全局安排,也要突出重点。要抓好街道、乡镇、村、开发区一级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建企业的工会组建;要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民主管理方面加快步伐,摸索总结经验,供全国借鉴;要解决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问题,特别在维护小企业或外资企业外来职工的合法权益方面需要加强,同时注意企业的劳动保护环境和生产安全。三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工会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多学习经济、法律方面知识,要多关心全国大局,关心国际的发展,关心国际方面的问题,全国很多工会要来广东学习,这点对于广东工会干部来说更为紧迫和重要。健行同志对广东工会的指示,指出了当时广东工会工作的症结所在和所要努力的方向,体现了他作为工会最高领导人的高瞻远瞩和卓远见识。借着健行同志视察的东风,广东工会于2002年7月促成广东省委召开了第一次全省工会工作会议,对广东工会工作的跨越式发展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从此,广东工会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前进,探索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富有广东特色的工会工作新路子,开创了广东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依法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健行同志是明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的倡导者。在健行同志的推动下,2001年修订后的《工会法》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一基本原则。健行同志也是我国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先行者。1994年10月他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劳动法》不仅给我们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而且在哪些方面去调整劳动关系,去维护职工什么样的权益,也指出了方向和方法。可以说,《劳动法》对于推进整个工会工作的法治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健行同志还是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奠基人之一。1995年1月1日,在我国的《劳动法》开始实施时,健行同志就要求贯彻实施《劳动法》要确立以签订集体合同为重点的工作路子,提出抓住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这个关键环节,就是抓住了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主要矛盾,就是牵住了“牛鼻子”,就会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以此为肇端揭开了中国工会开展集体协商谈判的实践探索。2010年,健行同志已从领导岗位上退休下来,但他始终关注着广东工会工作。当他听到广东工会通过集体协商解决了南海本田停工事件、正在起草《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时非常兴奋,指出要抓立法,集体合同工作要在法制轨道上运行,才能越做越好。在健行同志的关心和支持下,《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于2015年1月正式开始实施。
健行同志生前在党和国家多个重要领导岗位上工作过,为党和国家的建设事业耗费了毕生的精力,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卓越贡献。今天,我们深切缅怀健行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对党和人民忠心耿耿,为党和人民事业孜孜不倦、鞠躬尽瘁、不懈奋斗的崇高精神;学习他热爱工会工作、致力于推动中国工会改革发展的首创精神;学习他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谨慎、追求真理的优良工作作风;学习他平易近人、清正廉明、光明磊落、严于律己的高尚品格。
寄托哀思和敬意之余,我们要继承健行同志的遗志,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把握我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工作和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奋勇前行。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在打造广东发展新优势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突出维权维稳主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职工群众工作;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运用大数据、新媒体,提高网络化信息化水平,打造网上“职工之家”;转变观念、方法和作风,以职工为本站在职工的立场上说话办事,用群众方法总揽工会工作,按照职工群众的“生物钟”来安排工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广东早日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健行同志已经远行,然而中国工会人不会忘记他,广东工会人不会忘记他。他的名字,必将在中国工运史和广东工运史上永远闪烁着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