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维权专员基础性作用 夯实工会服务最后一公里


根据全省工会主席会议安排,向大家介绍佛山工会在组建并发挥维权服务专员队伍作用的一些做法和想法。

一、为什么要组建三级维权服务中心和专员队伍

工会是党联系广大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党的群团组织,其属性决定了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维权是群团组织的基本职能,也是群团组织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重要基础。工会联系职工群众和维权服务工作重点在基层,要真正把工作落实好,打通、夯实联系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说到底还是要解决人的问题:一是有人手做事,二是能把事做好。建立佛山工会三级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配备维权服务专员等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是加强佛山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把工会工作落实到基层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更是佛山工会组织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会工作机制和载体,以维权服务促社会管理,以职工队伍稳定促劳动关系和谐,充分发挥在社会建设中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工特别是外来工权益独特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我市工会维权服务中心及专员队伍的概况

2011年以来,我市工会全力推进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建设。201112月,我会同时挂牌成立了市、区、镇(街道、工业园区)三级共45家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构建了全国首个网格化的外来工维权服务机构。为保障45家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充分发挥好其职能作用,专门制发了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工作规程以及《佛山市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服务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并配备了经过公开招聘、统一培训的44名法律专业的维权服务专员,每年筹措200多万元经费用于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作,面向广大职工提供包括组织建会入会、为异地务工人员代言、劳动关系预警、来信来访接待、提供法律服务、劳资纠纷调解、指导集体协商、普及法律知识、职业培训指导、开展工会活动、职工心理援助等11大类服务,充分发挥镇(街道)工会维权帮扶服务主战场作用,将职工维权帮扶服务的重心和资源向基层及异地务工人员群体倾斜。

三、我市工会维权服务专员作用的发挥

经过几年的实践,通过持续加强对维权服务专员的业务培训、学习交流、考核激励,加强维权服务专员队伍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日常工作有落实,维权工作有效果,紧急任务有保障。

(一)协调提供法律服务,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维权。由于资源、信息的不对称,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很多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却往往因时间、精力、财力等维权必要成本过高而不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为最大程度降低广大职工群众维权成本,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我会制发《佛山市工会法律服务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服务机制,实施免费工会法律服务制度,完善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会职工代言人机制、三方协商机制、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与诉讼仲裁互补联动机制和工会组织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机制,并整合市、区、镇(街道、工业园区)三级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以及各企业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平台资源,以全市40多名外来工维权服务专员、400多名工会特约律师为骨干,为遭遇劳资纠纷的职工特别是群体性劳动权益受损的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免费法律服务,逐步将工会法律服务建设成我市免费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的主体。近几年来,以三级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为平台受理承办各类法律服务个案2012宗,其中:仲裁诉讼调解类个案1209宗(含法院委托调解个案24宗),服务职工101629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030万余元;企业规章制度审查类个案730宗,涉及职工约74万人,工资集体协商类个案13宗。法律服务累计发放办案补贴约合210万元。

(二)争议化解关口前移,助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劳动争议是否能够得到有效化解,第一时间的发现和处理非常重要。发现及时、处置得当,可有效遏制纠纷扩大化,避免劳资双方的对立与对抗,维持和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得当,就可能激化矛盾,加剧劳资双方对立,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市总工会整合“12351”工会维权热线和舆情信访工作等平台,充分发挥工会维权服务专员、工会劳动关系信息员队伍的作用,深入企业走访掌握情况,并先后制发了《佛山市工会代言人工作暂行办法》、《佛山市工会应急处置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并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市企业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健全裁前调解、诉前调解相结合的工会参与调解劳动争议工作机制,主动把工会调解工作融入到党政主导的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衔接配合,发挥工会组织紧密联系职工群众的传统优势,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查和监控,及时掌握企业劳动关系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置重大劳资关系信息,认真应对NGO组织渗透,努力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实现劳资纠纷化解的关口前移,及时核查“工人在线”等劳资纠纷信息,积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截至7月份,三级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共接待来电来访来信14.2万多宗,调解化解1223宗劳资纠纷。

(三)凸显职工服务职能,扎实开展职工民生工作。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是工会的根本宗旨,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努力保障和改善职工民生,服务广大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市总工会充分发挥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各级工会组织的载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完善职工服务工作体系,面向全市广大职工,提供培训、教育、就业、心理、婚姻、交友等方面的差异化、人性化、精细化服务,开展文体、宣传、学习、社交等各类活动,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推动建立职工互助基金,搭建企业职工互助平台,发挥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的积极作用,整合更多资源加入构建职工服务网络体系。各级维权服务专员和工会干部一起,加强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做好服务职工各项工作,使工会组织成为职工群众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纽带、政府向职工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借助政府和社会力量实现工会组织的社会服务功能,实现工会“维权、帮扶、服务三位一体”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发展,努力打造新时期工会服务职工的特色品牌。

四、发挥维权服务中心及专员作用的体会

我市各级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及专员工作成效初显,主要体现在“七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建设,充分认识到加强外来工维权服务是工会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维权工作的重要载体,切实将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筹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领导大力支持、多方互相协调、各项保障有力的良好局面。二是培训到位。20123月,市总举办维权服务专员上岗培训班,对新选聘的44名维权服务专员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岗前脱产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工会基本知识、工会法律服务、工会组建等方面,进一步增强了维权服务专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做好工会维权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和感性认识。三是场所到位。各级工会积极争取同级党政支持,采取与帮扶中心合署办公或独立办公的方式落实办公场地,配置了相关办公设备,并按照市总要求,做到办事指南、工作规程与办法上墙,指引外来工办理相关业务。四是人员到位。为帮助维权专员迅速走上工作岗位和熟悉工作内容,各级工会专门召开见面会,向专员介绍本级工会工作整体情况及辖区职工队伍情况,并积极落实维权专员劳动合同签订和工资待遇等问题。每年定期召开专员座谈会,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又从中了解他们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由此增强专员对工会的感情。五是资金到位。市总加大各级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筹建运行的资金保障,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总计拨付70万元作为各级维权服务中心的启动资金。各级工会还积极争取同级党政的大力支持,加大相关配套资金投入。市总工会对专员经费的投入也从每年每人5万元调整至6万元。六是制度到位。各级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坚持首问负责制,严格工作台账管理,对外来工来信来访来电做到有信访登记、有处理意见、有回访记录、有反馈信息,逐步建立完善维权专员工作考核制度。七是工作到位。各级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重点围绕外来工群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履行十项工作职能,为广大外来工提供了困难帮扶、权益维护、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方面的服务。

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限制,我市工会维权服务专员工作当前也遇到了一些瓶颈,比如对维权服务专员的经费保障有限、激励机制尚待完善、上升交流空间不足、人才屡有流失,个别专员甚至被其他部门长期借用,这些问题会对我市维权服务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今后,我们也将认真向各兄弟市学习讨教,努力解决好这些问题,建设并发挥好维权服务专员队伍的积极作用,夯实工会联系服务职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开展好基层一线的工会工作、落实好上级安排和部署提供有力保障,为共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