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 成为化解劳资纠纷的“消防队”
针对广东劳资纠纷高发易发问题,省总工会2014年9月决定成立省市县(区)三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进一步突出工会维权主业,加快向“维权型、创新型和服务型”工会转型。全省各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成立以来,坚持一手抓维权,一手抓维稳,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预防和处置劳资纠纷,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日渐成为全省化解劳资纠纷的“消防队”。2015年3月中央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提出要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在全省各级工会及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的努力下,去年全省30人以上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与2013年相比下降了29.16%,今年第一季度全省30人以上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与2014年第四季度相比下降了5.16%,成效明显,成为我省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有力注脚。
一、创新组织体制,在全国工会率先成立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
省总工会认为,在社会转型、结构调整、矛盾凸显的新常态下,组建成立一支处理劳资纠纷,协助党委处理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队伍十分必要。一是突出维权主业的需要。工会工作的重点是维权,哪里有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工会就应把维权维到哪里。二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做工会工作,不能因循守旧。三是工会发出强音的需要。哪里有大的劳资纠纷,哪里有群体性事件,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就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要让工人看到工会,听到工会的声音。四是回应职工期盼的需要。工会是职工群众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职工的“娘家”,有义务倾听职工的诉求,有责任帮助化解纠纷。
基于以上认识,2014年9月底,省总工会以建设一支“敢维权、能维权、善维权”的应急处置队伍,把维权特别是现场维权工作落到实处为目标,不向省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增加编制,不额外聘用增加人员,而是立足于整合内部人力资源,以维权职能部室为主体,抽调其他部门及驻会产业工会干部加入,以“专职+兼职”、“维权工作干部+工会律师团律师”的队伍结构组建全国工会系统第一支、目前也是唯一的一支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我省劳资纠纷较多、劳动关系矛盾突出的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佛山、珠海、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市总工会和顺德区总工会也同时组建了市级和下属县(区)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形成了省市县(区)三级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网络。
二、转观念、转方法、转作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职工维权,用群众方法做职工工作
省总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率先转观念、转方法、转作风,开创维权工作新局面。一是转观念,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维权至上,站在工人立场上说话办事的观念。工会是工人的群众组织,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在处置劳资纠纷过程中始终代表职工方,站稳工人立场,以“自己人”身份跟工人谈话,帮助工人维权。二是转方法,用群众方法总揽应急分队工作。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在工作中真正做到去行政化、去机关化、去官僚化,不把自己当成党委政府的代言人,而是作为职工的兄弟、朋友、“娘家人”去跟职工群众接触,帮助他们解决问题。三是转作风,打通联系职工、为职工维权、服务职工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省总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是为职工维权,为化解劳资矛盾,为打通服务职工“最后一公里”而建,应急处置分队成立以来,在工作中打破层层交办的惯例,第一时间直接到达现场,走进工人当中,代表职工与企业方对话协商、解决问题。
三、创新“五步工作法”,落实“五个第一时间”,打造劳资纠纷的“预警机”和“消防队”
省总工会主要领导创造性地提出了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工作的“五步工作法”,省总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自成立以来,遵循“五步工作法”,落实“五个第一时间”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全省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一步,收集情报信息。省总工会建立完善了“工人在线”网络问政平台、主席信箱、热线电话、官方微博和微信“五位一体”的职工诉求表达渠道,与人民网、南方网合作建成了舆情监测平台,和国安、公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劳资矛盾纠纷情报,做到线上线下信息“一网打尽”。第二步,研判分析。省总工会建立了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一周一研判”、省总主席办公会“一周一研究”和省、市、县(区)劳资纠纷三级台账制度,对劳资纠纷情报信息进行高频次研判分析,确定情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严重程度,并根据劳资纠纷的性质、类型及轻重缓急,确定事件级别,进行相应处置。第三步,排查化解。研判分析后,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化解。将焦点、重点、难点问题列入排查化解清单,做好预防工作,做到提前化解、主动化解、事前化解。第四步,现场处置。发生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时,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作为省总工会的“消防队”,按“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到达劳资纠纷发生现场,第一时间把工人组织起来,第一时间搭建劳资双方协商平台,第一时间防范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第一时间发布矛盾纠纷处置情况信息。第五步,善后处理。省总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每一宗处置完毕后都建立档案,将发生时间、处置过程、调处结果等记录在案。对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则以欠薪、工伤、社保、搬迁等分门别类编辑成书,发给各市用于指导处置各类劳资纠纷。
四、有效处置各类重大劳资纠纷,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省总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分队成立以来牢牢站稳职工立场,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科学维权,仅2015年1-3月就直接参与协调处置了发生在7个市涉及欠薪、公积金和薪酬待遇等问题的15宗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成为广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支尖兵。一是赢得广大职工群众信任,发挥出工会不同于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的独特作用。东莞兴昂鞋厂和兴雄鞋厂等因公积金新政引发停工等事件处置过程中,应急处置分队代表工人出面与东莞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协商,争取该市党政领导理解支持,将已开始补缴但未补缴完毕的部分按“旧钱旧政策”处理,妥善解决了同类纠纷。二是代表工人利益,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在惠州富安手袋厂停工事件中,工会及时约见工人代表,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并表态将尽最大努力保障工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引导和帮助工人走劳动仲裁的依法维权途径,赢得了职工信任,工人主动拒绝了其他组织的“帮助”,成功维护了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三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科学维权。在顺德安博基业电器等资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在先,引起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力主地方政府慎用警力,避免以单纯的维稳思维粗暴处理劳资纠纷,同时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尽早解除对工人代表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促进了劳资纠纷的妥善解决。对资方无明显违法的,如因薪酬待遇引发争议,属于“利益之争”,促成劳资双方协商,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科学维权。
□作者单位:广东省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