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评选将简化八个章变一个章

针对媒体反映的劳模评选盖章多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简化劳模评选相关程序,将8个章减少为1个章;强化公示环节的社会监督作用,实行“两审三公示”。

据悉,今后劳模评选将从以下五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简化程序。对评选全国劳模的企业负责人,由省委、省政府统一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省委或省政府印章,将8个章减少为1个章。二是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做法,适当延长公示时间、畅通举报渠道、严肃公示纪律、严格执行公示结果。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按照评选要求推荐人选的,严肃追究有关推荐单位及负责人责任。四是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五是合理确定劳模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和时间进度,尽量给推荐单位预留充足的工作时间,把工作做细做实。

(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