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一个核心 贯彻两种理念 落实N项措施 努力探索转型期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新机制
■龙岗区南湾街道樟树布幼儿园顺利召开了第一届工会会员大会
近年来,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坚持“做实靠前,创新求变”的工作思路,始终把组建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基础来抓,“坚持一个核心、贯彻两种理念、落实N项措施”,努力探索基层工会民主规范化建设。2012年来,龙岗区新建及完成换届企业工会3399家,其中区总工会全程参与指导56家重点企业工会开展民主规范化建会;2014年率先在深圳市各区中将工会改革创新纳入区委重点改革项目,取得不错改革成效,全总的《全总信息》于2014年11月、2015年2月先后专题刊发龙岗区有关做法。经过各级工会努力,龙岗逐步形成“1+2+N”工会组建方法,探索在转型期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工会组织建设新机制,有效夯实工会基层基础,推动工会在协调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主要做法:
一、坚持一个核心,强化党委对组建工作的坚强领导
龙岗辖区职工队伍庞大,劳资矛盾逐渐上升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龙岗区正处于经济、城市、社会的全面转型期的形势下,区总工会积极争取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工会组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核心。2014年11月,龙岗区委出台《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意见》(深龙发〔2014〕7号,以下简称“7号文件”)、区委改革办出台《龙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民主建会的工作方案(试行)》(深龙改办〔2014〕20号)、《龙岗区关于工会组织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深龙改办〔2014〕21号),对民主建会民主管理工作做出全面部署,进一步强化党对工会组建工作的核心领导,并强化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工会选举的领导和监督,要求企业工会委员候选人要报社区党组织审核,社区党组织要对候选人全面调查了解,严格把好企业工会班子的审批关,加强对组建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推动企业把遵纪守法、有领导沟通能力、职工拥护、个人热心的会员推选进工会班子。近年来,龙岗区委还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的工作意见》(深龙委办〔2009〕47号)、《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办法》(深龙委〔2010〕11号)等4个重要文件,为工会工作指明方向。此外,区总工会还积极争取区委的人力、物力支持,区财政划拨工作经费逐年增长。
二、贯彻两种理念,以改革创新和法治方式推动民主建会
贯彻创新理念,探索改革基层工会组建工作。2014年,在区委支持下,龙岗区工会扎实推进工会改革项目,将组建工作纳入改革创新范围,推动区委于2014年11月制定“7号文件”,区委改革办制定《龙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民主建会的工作方案(试行)》(深龙改办〔2014〕20号)等6个配套实施方案,形成区委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1+6”文件,其中两个专门方案对企业民主建会民主管理做了规定,在我省工会改革中,率先尝试对传统工会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改革。
贯彻法治理念,促进工会组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按照依法建会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贯彻到工会组建中,明确工作要求,制订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落实责任清单,不断增强基层工会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组建工作的能力,将企业民主建会民主管理纳入制度化管理,动员和扩大职工参与,引导职工依法积极参与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努力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落实N项措施,增强基层工会凝聚力和吸引力
扎实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民主选举工作。2012年,龙岗率先在全市各区中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方案》,开始在全区试行推进企业工会规范化民主选举工作,每年至少选取15点重企业作为规范化民主选举示范企业。一是牢牢把握企业工会民主选举的关键环节。经过仔细研究工会组建各种规定,龙岗区总工会全面梳理民主建会全过程,明确规定工会新建、换届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对成立筹备组、提出申请、宣传发动、选举会员代表、民主推荐工会委员、主席和副主席候选人、选举大会等具体事项做出详细规定,要求社区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加强对企业民主建会的指导,认真把好企业工会班子的提名关、审批关、监督指导关,指导企业工会选好配强工会班子。二是健全规范化民主选举机制,扩大基层民主。每个街道每年选取1-2家比较有影响力、职工人数较多、工会工作基础较好的企业,试点推行工会主席竞选和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制度。工会主席竞选,就是指工会主席候选人在召开选举大会之前,开展面对企业职工的竞选演说、候选人情况宣传等竞选活动。三是建立上级工会分级指导工作机制。根据企业职工人数不同,规定社区工会必须参加在300人以下企业工会的选举工作,街道工会必须参加301—999人企业工会的选举工作,对职工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者发生过重大劳资纠纷的企业工会,区总工会重点指导,并派员参加选举大会。区总工会实行企业工会民主建会定期报告制度,并每年对优秀单位给予奖励。四是建立民主选举中企业、工会与会员间的互联互通机制。制定定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会员代表与会员的沟通机制,帮助企业工会建立健全企业工会、职工和企业行政方的联系沟通机制,推动企业工会建立工会委员包片联系职工、委员接待日、委员进宿舍等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听取职工会员意见。
扎实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一是探索建立企业工会与企业方联席会议制度。首先在辖区规范化民主建会企业中推进,详细规定建立联席会议的方法、内容,印发建立联席会议的操作指导简表,完善联席会议的组织制度,丰富联席会议的内容,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明确联席会议的内容,涉及企业经营发展状况、重要生产工作计划以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措施都要在联席会议上通报,联席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督促检查相关事项的落实。二是推动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利用企业工会规范化民主选举、换届的时机,街道、社区工会经常上门帮助和指导企业工会,区总工会加强对大型重点企业工会的指导。把握好职工代表大会重点环节,根据企业职工人数不同,合理确定职工代表人数,民主选举职工代表,选举出来的职工代表名单要向全体职工公示,详细规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和方法,切实组织召开好职工代表大会,推动职工代表大会发挥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三是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企务公开制度。街道、社区工会加强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企务公开制度,明确企务公开的内容,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等情况,通过职代会、企情发布会、劳资恳谈会和内部信息刊物、网站、微信等形式,因地制宜推进企务公开,有效保障职工知情权。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工会主动向同级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保持与劳动、安监、经科等职能部门的良好互动,发挥各自优势,稳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各街道、社区工会从本辖区实际出发,制订差异化的工作方案,区、街道、社区工会每年分别重点抓好3家、2家、1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区总工会特别加强指导曾发生重大劳资纠纷的企业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并实行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会干部挂点指导工作制。
探索创新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一是探索加强行业性工会组织建设。2011年11月,在全市率先建立龙岗区建设行业工会联合会,建立15家建筑工地工会,发展会员约7000人,目前正探索在眼镜制造、汽车销售等行业成立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发挥行业工会积极作用,将本行业职工凝聚在工会周围,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及员工诉求动向状况。二是试点成立社区工会工作委员会。进一步理顺社区党群关系和上下级工会组织关系,强化基层工会的地位、作用和机制,以坂田街道为试点,选取8个社区试点成立工会工作委员会,在创新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方面做出积极探索。三是创新基层工会组建干部队伍建设。2009年以来,在深圳市率先实行工会干部职业化改革,现有职业化工会干部86人,市、区每年投入经费近500万元,建立一支高素质社区工会干部队伍;对全区企业工会干部进行分层次培训,增强工会干部履职能力,做实做强社区、企业工会基础。四是大力打造模范企业“职工之家”。量化制定全国、省、市、区四级模范“职工之家”标准,每年在经费预算中拿出近100万元,选取一批企业作为重点“职工之家”来建设。全区现有全国模范职工之家4个、省级模范职工之家3个。
多措并举加强企业工会管理。一是建立工会组建数据库。全面摸查辖区企业,重点掌握新建、搬迁、倒闭等企业的工会组织情况,分层次建立工会组织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增强工作针对性。二是实行“周报告、月小结、年终考核”工作制度。把规范化民主建会工作作为各街道总工会的年度考核内容,量化为职业化工会干部日常工作任务,各街道总工会以“每周一报告、每月一小结”方式,定期上报辖区企业工会规范化民主建会进展情况,并将每周排名情况反馈各街道。三是指导企业工会加强规范和内控制度建设。指导企业工会建立健全工会委员分工责任制度、工会财务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使企业工会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企业工会经费监督机制,规范、公开使用工会经费,加强经审干部的培训,企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至少进行1次经费审查。
经过几年努力,在区委和市总工会的支持下,龙岗区在工会组建方面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不断增强企业工会代表性,激发工会组织活力,取得一点工作成绩。接下来,在区委“1+6”文件以及市总工会“1+6”文件指导下,龙岗工会将继续保持工作激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实做强基层工会,努力服务广大职工,为龙岗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区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