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粤工总〔20152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整体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努力推进依法建会、依法维权、依法履职、依法管会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广东省委对工会工作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是中国工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是工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下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是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化、民主化优势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全省各级工会应当针对当前存在的法治意识薄弱、依法维权能力欠缺、法律专业人才匮乏等突出问题,在工会组织和千万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识,以强化法治思维为切入点,以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着力点,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遵循宪法和法治原则,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工会作为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把党的领导作为毫不动摇的政治原则,始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

——坚持法治原则。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以完善的法治作保障。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坚持依宪治国。我国宪法确立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明确了劳动者和工会组织的权利义务。工会作为职工依据宪法、工会法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必须以宪法法律为活动准则,增强法治意识,遵守宪法法律规定,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开展维权工作。

——坚持职工为本。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职工是工会工作的根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始终把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职工,宣传党的主张和法治知识,通过民主方式汇集和表达职工意愿,推动完善法律体系,监督法律贯彻实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进程中切实维护和发展职工各项权益。

——坚持和谐发展。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在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过程中,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依法切实维权,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理性表达诉求,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劳动关系双方依法主张权利,理性解决矛盾,实现互利共赢、和谐发展。

二、加强源头参与,促进科学立法

1、积极参与人大立法、政府规章及政策性文件制定。各级地方总工会要不断加大源头参与力度,推动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协调劳动关系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抓住国家加强劳动立法和社会领域立法的有利契机,主动与立法机关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积极推动和参与立法;组织职工就重大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立法机关反映职工诉求和工会的主张,努力从立法源头上保障职工的利益。

三、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

2、切实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继续推动300人以上企业基层工会普遍建立健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300人以下企业基层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小组或者至少配备一名劳动法律监督员;产业工会、乡镇、街道、社区(村)工会普遍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或者监督小组;县级以上总工会普遍建立健全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县以上地方总工会要敢于作为,依照《广东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规定,对违法企业发《劳动法律监督书》,重点监督工资支付、劳动安全卫生、社保、公积金制度的落实。

3、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严格执法。组织和代表职工积极建议和配合人大执法检查、政府行政执法、政协委员视察,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会法的监督检查,推动严格执法,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劳动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探索建立曝光和公开谴责制度,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推动完善劳动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四、推进工会法律服务,促进公正司法

4、借助全省六级职工服务中心平台,建立健全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职能为一体的工会法律服务体系,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制度,努力实现对欠薪和工伤职工应援尽援,最大限度为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组织和代表职工支持和促进司法公正,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职工群众在参与司法裁判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在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监督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依法裁决、判决,促进公正司法。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民守法

5、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企事业单位依法用工,引导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共同追求。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阵地优势,加强普法宣讲团、志愿者队伍建设,送法下基层、进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实效。要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职工群众法治文化活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广大职工和企事业单位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六、着力推进依法建会,夯实工会组织基础

6、进一步加强工会组建工作。根据《工会法》规定,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夯实工会的组织基础。突出建会重点,重点抓好职工数量有一定规模的非公企业建会,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着力扩大覆盖面。

7、进一步推进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工作。落实《广东省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实施办法》,指导和推动企业工会选举时通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真正选出工作能力强、职工信任拥护、热心工会工作的工会干部。重点推进新建企业工会、到期换届工会和发生重大劳资纠纷企业工会的民主选举工作,用5年时间实现全省企业工会普遍民主选举产生。

8、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完善会务公开、会员评家制度,落实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着力增强企业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通过培育不同类型的基层工会示范点,带动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

七、着力推进依法维权,发挥工会独特作用

9、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大力宣传和实施修订后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做到“每月一沟通、每年一协商”,发挥集体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突出抓好工资集体协商,加强集体协商队伍建设,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和实效。

10、完善“五位一体”的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工会主席信箱、官方微博、12351维权热线、“工人在线”网络问政平台、网络舆情日报周报等“五位一体”的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掌握职工的诉求和意见,让职工有话找工会说。抓好广东“工人在线”职工反映问题的交办、督办工作,做好劳资纠纷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协调人。

11、充分发挥工会律师团维权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工会律师团主动办案制度,组织全省1400多名工会律师担任企业工会法律顾问,推动工会律师主动办案,强化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努力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应援尽援。发生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时,及时指派律师参与处置,引导和教育职工依法维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2、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总工会劳资纠纷应急处置队伍作用。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和“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及时发现、化解、处置群体性劳资纠纷,坚持以集体协商的方式、分级分类处置职工群体性事件,旗帜鲜明地代表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引导职工依法科学理性维权,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八、着力推进依法履职,落实四项法定职能

13、引导和组织职工开展建功立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劳动精神,围绕加快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引导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始终把推动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深入开展劳动竞赛,把劳动竞赛与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结合起来,与促进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结合起来,不断焕发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不断赋予劳动竞赛时代特征,以省十项工程劳动竞赛为龙头,以职业技能大赛为依托,以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为基础,不断丰富劳动竞赛的内涵。大力推动劳动竞赛向非公企业,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延伸。广泛开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的班组竞赛,全面深化各具特色的“五小”活动, 推动劳动竞赛向更大规模、更高水平和更好效益方向发展。

14、维护和发展职工的经济权益。推动建立企业利润分享制度,确保资本与劳动两要素在价值分配中的利益都得到体现。推动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指导制度,引导各工种工资价位的合理形成。推动建立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对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拖欠、克扣工资,超时劳动不支付加班费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依法严惩欠薪逃匿行为。

15、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深入贯彻《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大力拓展民主参与渠道,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增强主人翁精神,强化职工履行民主权利与义务的责任,提高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和技能,规范职工参与的行为和秩序,为社会管理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推动健全完善县级以上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使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明确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同时,突出职工群众监督主体作用,动员组织职工积极、广泛地参与社会事务监督,通过人大、政协职工代表的提案议案,建立民情热线、行风监督、互联网投诉等渠道,介入社会政策制定,监督社会制度执行。

16、加强职工思想文化素质教育。用先进文化塑造职工。大力培养农民工的阶级觉悟,使他们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成为工人阶级坚定可靠的新生力量。开展千万职工大培训行动,办好广东职工大讲堂,加快建设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推动完善技能大赛、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认证一体化。强化工人文化宫等文化阵地的公益性功能,深化职工书屋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性文体活动,建设健康文明、理性平和、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

九、着力推进依法管会,加强自身建设

17、健全工会规章制度体系。全面审视工会工作现行体制机制、活动方式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职工期望不相适应的地方,制定科学规划,统筹改革推进,着力健全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会内部治理机制,推动工会工作在法律和工会章程的框架内有效运转,实现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18、依法管理工会经费和财产。依法健全工会活动、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依法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和财产,依法做大做强工会企事业,夯实服务职工和开展工会活动的物质基础。

19、建立科学民主合法的决策机制。?依法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加强对决策行为的监督。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脱离实际、违背民意、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决策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对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20、壮大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合理调配工会内部现有法律人才,充分利用工会自身资源和社会资源,有计划地培养法律专业人才,鼓励工会干部获得法律文凭和法律职业资格。要积极引进法律专业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人员。要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会工作的人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发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工会专门人才队伍。建立工会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

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广东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落实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舆论宣传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