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总书记“4.28”重要讲话精神 谱写广东工会工作新篇章
今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着眼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论述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的伟大意义,高度评价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肯定了90年来中国工会为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作出的贡献并对新形势下的工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讲话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当前,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广东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党的工会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汇聚起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为全面推进广东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积极参与和推动劳动关系领域立法建制进程,研究制定职工权益保障、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二是加强执法监督,积极配合执法司法,组织和代表职工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大力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制度,推行重大典型劳动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公开谴责制度;重视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是推动《工资支付条例》、《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修订,继续加大《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提供良好的法治条件。
要坚定不移地抓好服务职工工作。一是突出普惠服务。把服务网络向基层、向企业、向社区延伸,建立“工伤关爱”基金,工会要主动找困难职工。扩大“二次医保”的覆盖面,总结推广会员普惠制,将新增工会经费的75%以上用于普惠职工。二是突出做好农民工工作。重点推动建立欠薪保障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着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开展送文化进企业系列活动,加强人文关怀,创造条件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公共服务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帮助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融入城市。三是探索实施服务项目的社会化运作方式。各级工会组织要优化传统的工会服务品牌项目,探索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专业性、菜单式、常态化的服务项目,满足职工的不同需求。
要突出抓好基层基础,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到工会组织中来。一是加强民主建会。落实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经费补助制度,300人以上企业工会主席每人每月补助300-500元。全面实施《广东省企业工会民主选举实施办法》,确保企业民主建会的健康稳步推进。二是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建设。向每个无经费留成的乡镇(街道)工会发放年度经费补助1万元,全省共计1447万元,推动基层工会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三是积极研究制定行业工会(产业工会)发展的意见措施,并在经费支持、人员落实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切实发挥行业工会在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制定行业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开展行业集体协商等方面的作用。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坚强有力的工会领导班子,打造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会干部队伍。要建立完善工会机关全员联系基层制度,完善各级工会绩效评估考核,加强执行力建设,建立问责机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广大工会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表率,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规定,建立防止和克服“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